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关于发展节能门窗产业推广超低能耗建筑的建议》(第0419号)答复

  • 发布时间:2021年10月09日
  • 编辑:住建厅科技处审核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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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辽住建提发〔2021〕128号 签发人:解宇 

                                           对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第0419号提案的答复 

 

孙延涛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发展节能门窗产业推广超低能耗建筑的建议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的提案对我省建筑节能发展情况给予了客观的分析,同时围绕推广超低能耗,发展节能门窗产业提出了切实可行的建议,与我省建筑行业新发展理念高度契合,对于今后推动全省城乡建设高质量和绿色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环境和幸福生活向往具有非常重要的指导意义和借鉴价值。

近年来,全省住房城乡建设行业以推进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推动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现代化建设新格局为目标,重点发展绿色建筑、超低能耗、近零能耗建筑。

下一步,我们将把您的提案建议作为重要参考,纳入到今后全省建筑节能与建设科技重要工作当中:

1.出台相关标准。已同国家超低能耗建筑标准的主编单位—中国建筑标准研究院相关专家进行沟通,争取技术支持,同时与省内相关科研院所就超低能耗建筑进行研讨,拟定近期开展超低能耗建筑相关标准的起草准备工作。

2.加强示范引领。在已出台的《辽宁省建设城市更新先导区“十四五”期间项目建设方案》中明确提出建立“装配式+超低能耗+健康建筑”绿色建筑体系,推进绿色建筑和超低能耗建筑示范项目建设,抓好沈阳市泰丰超低能耗科技馆、大连市传染病医院扩建项目等超低能耗建筑示范项目建设,发挥其示范引领作用,带动我省超低能耗建筑发展。

3.积极推广绿色建材。目前,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出台了政策支持推广应用节能门窗产品,相关节能门窗产品列入了工信部《建材工业鼓励推广应用的技术和产品目录》中。我厅也在2019年组织编制实施了《民用建筑门窗技术规程》来规范节能门窗应用。下一步,我厅将会同省工信厅共同推动节能门窗在内的绿色建材生产和应用,进一步加强对绿色建材特别是门窗为主的建筑材料的推广应用,制定、公布并及时更新绿色建筑推广使用目录,推进绿色建材评价标识制度,建立绿色建材采信机制,提高绿色建材应用比例,推动建材产品质量提升。

感谢您对我省建筑节能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并欢迎今后提出更多的宝贵意见。

 

 

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5月28日

抄送: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协提案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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