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14年09月24日 发布人: 来源: 【字体: 打印

    一、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主动公开建设系统信息

  2013年我厅主动公开信息1342条,其中网站公开信息1247条,报刊广播电视公开69条,其他形式公开26条;发放《办事指南》3100余份,提供信息解答、咨询、查询近万次。网站访问量不断增加,全年总访问量达366000次。

  2.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类别

  (1)机构职能类;(2)法律法规规章类;(3)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类;(4)建设事业管理政策类;(5)行政执法监督类;(6)行政许可类;(7)非许可行政审批类;(8)标准规范类;(9)统计数据类;(10)收费管理类;(11)便民服务类;(12)依法应当公开的工作动态信息类。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严格程序办理,落实依申请公开。针对接收到的依申请公开,实行统一受理,分别办理,归口答复的工作机制,注重办事实效,力争从根本上切实解决群众反应的问题。对申请事项按规定答复后,及时追踪申请人的反馈意见,直到满意为止。2013年我厅共收到15件依申请公开,均已办理完毕。

  2.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自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来,我厅没有进行过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收费。

  3.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2013年,我厅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而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

  三、2013年主要工作

  1.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构。

  一是领导重视。厅党组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一项重要议事内容,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分管领导定期听取相关工作汇报,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二是成立领导小组。建设厅成立以分管厅领导为组长,以各处处长为成员的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完善《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进一步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三是健全工作机构。厅办公室负责信息公开的具体工作,配备了相关工作人员;各相关处室负责本业务范围内信息公开,配备了信息联络员,适时召开厅信息联络员会议,进行了业务培训;厅行政审批办公室负责办理行政许可事项规程中规定的信息公开事项,面向社会公众提供信息公开有关咨询、解答等工作。

  2.健全工作制度,规范公开行为。

  一是进一步建立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预先审查制度、信息网管理办法、保密审查制度等工作制度,做到信息公开工作有章可循、以制度管人、按规矩办事。

  二是我厅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12]26)文件精神,根据省政府关于2013年全省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的相关部署,结合我厅实际,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各项内容,认真推进保障性住房信息公开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公开,明确了两项重点工作公开的内容与方式,并通过制定网站设计,在厅网站上加设相应栏目,进行及时、准确、全面的公开。

  三是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根据机构调整,对政府信息特别是涉及民生、关系到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进行了疏理,将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列为信息公开工作重点,有力地促进了我厅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开展。

  3.丰富公开形式,完善公开载体。我厅多形式多渠道主动做好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信息公开,注重加强信息公开载体建设。我厅信息公开的载体主要有厅信息网站、厅政务微博、广播、电视、报刊、公开栏、显示屏、宣传手册等。

  一是在我厅信息公开工作中,厅信息网站是最主要的载体和平台。我厅高度重视信息网站建设,责成厅信息中心专门负责网站建设工作。进一步完善网站建设,优化整合信息资源,提高信息公开工作效率。2013年,又在网站上增设辽宁省建设领域不良行为记录公布平台,是我厅积极转变政府职能,由行政审批和管理为主向市场监管和服务为主转变的重要举措,通过公布相关信息,进一步加强建设市场的监管。

  二是完善子网站建设。继续采用统一规划、协同建设、分级管理的模式,进一步完善了12个专业信息网建设。

  三是开展网站信息员培训。加强网站信息员管理,明确责任。厅信息中心组织信息员培训,需要公开的信息经审批后,由信息员直接操作,保证及时对网站维护和信息更新。

  四是要求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参加国家住建部办公厅组织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班,共60余专、兼职工作人员参加了培训。

  五是充分发挥报刊、电视等新闻媒体在政府信息公开中的作用,及时公开群众和社会各界关心的重点、热点事项。

  四、存在的问题及今后改进措施

  2013年,虽然我们在推进建设系统信息公开工作中做了一些工作,但还存在公开内容不够完善、不够全面,行政许可事项网上审批系统需要进一步完善等问题。下一步我们将严格按照《条例》的规定和省政府信息公开办的要求,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继续贯彻落实国家、省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的有关要求,根据省政府的相关部署,继续做好认真推进保障性住房信息公开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公开工作。

  2.进一步扩大和提高信息公开内容和质量。在加大群众关注的重点热点问题和涉及住房城乡建设重点工作的信息公开的同时,着力加强信息的更新和采集,让公众第一时间了解与我省住房城乡建设工作相关的信息,切实做到政府信息都能通过便利的渠道让群众了解。

  3.进一步完善网站的功能和作用。及时公开信息,进一步加强公开载体建设,提升服务水平。厅门户网站及其他现有网络运行平台要进一步整合信息资源,拓展网上公共服务功能,加快网上办事的实施进度。

  4.进一步健全长效机制。认真对照《条例》规定,加强对厅机关和全省建设系统信息公开情况开展督促检查,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和规范,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长效机制,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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