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入驻省政务服务中心,负责全厅以及相关政策咨询等工作。13项行政许可办理可通过辽宁政务网,实现受理、办结、公示、公告等,实现“企业少跑腿,网上多跑路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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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3号)和《关于印发<辽宁省二级建造师注册实施办法>的通知》(辽建发[2007]78号)规定,经审核,申请初始注册二级建造师孙朋等459人符合初始注册条件,申请增项注册二级建造师的刘群等158人符合增项注册条件,申请重新注册二级建造师的刘美麟等202人符合重新注册条件,准予注册。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