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住建厅与国开行辽宁分行签署协议助推老旧小区改造
发布时间:2021年06月22日 发布人: 来源: 【字体: 打印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根据住建部支持市场力量参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的总体要求,8月12日,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与国家开发银行辽宁省分行签署了共同推进开发性金融支持老旧小区改造的合作协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党组书记、厅长魏举峰,国家开发银行辽宁省分行行长洪登金出席签字仪式。

  老旧小区改造是党中央、国务院部署的一项重大民生工程、发展工程。辽宁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会议研究,多渠道筹措资金,多部门协同发力。为有效破解筹资难、融资难问题,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主要领导带队主动与国家开发银行辽宁省分行进行会商,争取金融支持。国开行对辽宁省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给予极大的支持,承诺对纳入改造计划的老旧小区,在服务团队、审批流程、贷款规模、授信条件、融资利率上提供专项政策支持。在不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的前提下,通过PPP、项目融资、公司融资等方式为各地提供大额、中长期融资贷款支持。

  为积极推进相关工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和国开行辽宁分行制定了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工作任务措施。

  一是要加强规划对接。双方将加强“十四五”规划编制对接合作,国开行辽宁分行开展融资规划编制和重大项目融资方案设计,做好融资主体搭建、融资模式设计、融资风险防控等方面的“融智”服务。

  二是建立金融合作项目储备库。国家开发银行辽宁分行依据改造计划项目清单,结合重点支持范围,提出符合金融扶持的项目,会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联合建立“金融合作项目储备库”,共同协商解决项目融资问题。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将做好服务,推动落实项目建设条件。国开行辽宁分行将做好综合金融服务,对符合贷款条件的合作项目,在政策、产品、资金、资源等方面给予倾斜支持。

  三是提升服务效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将督促各市落实项目管家服务机制,指定项目管家,采取多种方式服务推进项目,全力保障项目。国开行辽宁分行将成立专项服务团队,开辟优先审批、特事特办、减利让费的绿色通道,优先开展项目入库、客户准入、信用评级等内部工作流程,通过“一事一议”等方式加快授信审批进度,提升工作效率。国开行将与各市住建部门建立联合工作组,加强服务指导,帮助项目单位加快相关手续办理、设计完善融资方案、协助落实贷款条件,确保贷款及时到位。

  四是探索创新融资模式。国开行辽宁分行将采取多种方式探索创新融资模式。在不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基础上,探索创新开发性金融支持老旧小区改造的有效途径。合法合规运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三个统筹”(统筹项目、现金流、信用结构)一体化融资等模式,引导更多社会资本参与项目建设,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市场化融资模式。

  对于纳入金融合作项目储备库的项目,国开行辽宁分行将在贷款规模上给予专项保障,优先满足符合授信和发放贷款条件的项目资金需求,并在准入要求、信用结构等方面给予国开行政策允许内最优条件支持和最优融资利率支持。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与国开行辽宁分行将进一步持续深化合作,建立联席会议、日常专题沟通等工作对接机制,定期会商,对接项目融资需求,通过规划先行、政策引导、市场建设、融资推动,推动银政、银企合作,营造全省老旧小区改造的良好投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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