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全省住建领域安全生产“百日攻坚战”回头看再检查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20年11月27日
- 编辑:住建厅办公室信息员
- 来源:
辽住建安﹝2019﹞2号
关于开展全省住建领域安全生产“百日攻坚战”回头看再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市住建局:
为深刻汲取近期重特大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坚决防止重特大事故发生,按照省安委会《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狠抓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落实的通知》(辽安委﹝2019﹞7号)要求,省住建厅决定开展全省住建领域安全生产“百日攻坚战”回头看、再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重点
1.对省厅在今年3月份开展的“百日攻坚战”安全生产检查中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2.《关于做好全省建设工程开(复)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辽住建传字﹝2019﹞8号)的落实执行情况。
3.住建领域安全生产“百日攻坚战”阶段性工作情况。
4.随机抽查建筑施工项目现场、城镇燃气企业等安全生产工作落实情况。
二、检查方式
此次检查不集中听取汇报,直接深入项目现场实地抽查,请各地按照通知要求提前准备好相关文件材料,并提供不少于20个项目清单(包括:项目名称、规模、形象进度、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信息)。
三、检查时间
2019年4月11日起至4月30日结束,具体到各市的检查时间由各检查组自行安排确定。
四、检查组组成及分工
此次检查省厅共派出5个检查组,具体分组情况如下:
第一组:负责本溪市、丹东市、辽阳市
成 员:李 博 省住建厅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处处长
房爱征 沈阳市于洪区安全监督站专家
联络员:李 博 联系电话:15710577657
第二组:负责阜新市、铁岭市、朝阳市
成 员:王海东 省住建厅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处副处长
周海东 锦州市建筑业服务中心专家
联络员:王海东 联系电话:13898812639
第三组:负责锦州市、盘锦市、葫芦岛市
成 员:赵建国 省住建厅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处调研员
张念文 沈阳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专家
联络员:赵建国 联系电话:13998123535
第四组:负责大连市、鞍山市、营口市
成 员:李 政 省住建厅城市建设处主任科员
刘铁明 省建筑行业指导服务中心专家
联络员:李 政 联系电话:18302478333
第五组:负责沈阳市、抚顺市、沈抚新区
成 员:曾海涛 省住建厅公用事业处主任科员
周 健 盘锦市建筑业服务中心专家
联络员:曾海涛 联系电话:13889383112
五、
有关要求
1.开展“隐患清零”专项行动。按照省安委会要求,各地要将住建领域“百日攻坚战”延长至4月底,并立即组织开展“百日攻坚战”回头看、再检查“隐患清零”行动。要突出重点地区、重点企业,针对突出问题、薄弱环节,全面排查、彻底整治安全风险隐患,要将去年以来督查检查、百日攻坚战等发现的问题和隐患逐项销号,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2.严格落实事故查处整改措施。各地要严格落实事故调查处理挂牌督办制度,对事故中暴露出来的问题要实施督办整改,对履职不力、整改措施不落实、执行不到位的,要依法依规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3.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检查组在开展检查工作中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坚持原则,轻车简从,严守纪律。
接到本通知后,请各地立即确定一名检查工作联络人,并与省厅对应检查组的联络员进行对接。
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9年 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