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用事业处(省城市供水节水办公室)

  • 发布时间:2020年12月14日
  • 编辑:住建厅办公室信息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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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用事业处(省城市供水节水办公室)。负责指导“海绵城市”建设、拆除小锅炉、整治城市黑臭水体工作,拟订全省市政公用事业的发展规划、政策、改革措施和规章制度,指导城市供水、节水、排水、燃气、热力设施等工作,组织指导城镇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的规划、建设、运营监管,拟订城市规划、建设和市政公用事业方面的节水制度、办法和具体标准。 

  处长:周天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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