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十二届八次会议《关于进一步加强特色小镇建设工作的议案》(019号)答复
- 发布时间:2017年08月08日
- 编辑:住建厅办公室审核员
- 来源:
辽住建提发〔2017〕077号
签发人:汪兴
对省十二届人大八次会议第019号议案的答复
梁平等11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特色小镇建设工作的议案收悉,现将答复如下:
目前,我省按照住建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做好特色小镇培育工作的通知》要求,依托建制乡镇,不包括城关镇、街道办事处,组织开展特色乡镇建设,并非是你们各位代表提出的依托现有产业、资源、生态、环境等特有的生产要素条件,形成具有明确产业定位、文化内涵、旅游和一定社区功能的发展空间平台来建设的特色小镇。
一、我省特色乡镇建设工作进展情况
自2016年以来,我省开展特色乡镇建设工作进展情况:一是出台《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特色乡镇建设的指导意见》。二是成立了由求发省长担任组长的省特色乡镇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三是印发了2017年全省特色乡镇建设工作计划,建立调度制度。四是据各地上报情况统计,2017年全省特色乡镇建设项目465个,计划总投资777.2亿元。截止3月底,全省完成建设总投资96.52亿元,完成投资比例12.42%。五是正在完善《辽宁省特色乡镇建设标准》、《辽宁省特色乡镇创建导则》,启动了《辽宁省特色乡镇建设规划编制导则》编制工作。六是指导各地建立建设项目库,做好项目储备工作。七是2016年,我省谢屯镇、汤河镇、孤山镇、赵圈河镇镇等4个小镇被评为中国第一批特色小镇。八是2016年,我省公布了50个省级特色乡镇培育名单。
二、成立专门行政审批机构提高行政效能
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进一步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简政放权,积极营造公开高效的政务环境要求,各地政府均已成立行政审批中心,省直相关部门通过今年调整部门“三定”方案,也都增加了内设机构,设立了行政审批处。按照国家公布部门权责清单的要求,大部分行政审批权限已经下放到地方政府,简化了办事程序,提高了行政效能。
三、全力保障特色小镇建设人才需求
为充分发挥人才在特色小镇建设中示范引领、保障作用。省人社厅将着重抓好四项工作:一是根据产业发展的现状和需求,支持特色小镇产业主管部门,制定特色小镇产业人才发展专项规划。二是鼓励特色小镇产业发展集中区域组织实施各类人才政策和培养、引进计划向特色小镇行业人才倾斜。三是鼓励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积极申报特色小镇产业专业技术人才高级研修班,并根据特色小镇产业发展需要,适当调整课程设置,扩大特色小镇行业人才的培养(培训)规模。四是鼓励特色小镇产业的相关企业积极培养和引进专业技术人才,并为他们申报参与省级各项人才工程和项目提供条件。
四、积极探索创新投融资体制
通过转让经营权、采用PPP、招商引资等方式,引入社会资本参与城镇化和特色小镇建设,发挥企业建设主体地位。同时充分利用好农发行、国开行等政策性银行和国家建设专项基金支持农村改善人居环境金融政策,制定相关配套优惠政策,整合各类涉农资金,集中支持新型城镇化建设。目前,我厅正在积极开展战略合作,引入国企参与特色乡镇建设。现已与中交建设集团、中建三局、中商国合、辽宁城乡规划建设集团等国有企业进行了战略合作洽谈。其中,中商国合已在沈阳注册分公司,注册资金5000万元。
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7年4月25日
抄送:省人大人选委、省政府办公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