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十二届八次会议《关于加快推进我省特色乡镇建设工作的建议》(1349号)答复
- 发布时间:2017年08月08日
- 编辑:住建厅办公室审核员
- 来源:
辽住建提发〔2017〕072号
签发人:汪兴
对省十二届人大八次会议第1349号建议的答复
郭富春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我省特色乡镇建设工作的建议收悉,现将答复如下:
一、我省特色乡镇建设进展情况
自2016年以来,我省开展特色乡镇建设工作进展情况:一是出台《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特色乡镇建设的指导意见》。二是成立了由求发省长担任组长的省特色乡镇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三是省住建厅组织相关人员赴江浙地区开展特色小镇建设调研工作,学习和借鉴发达地区的好经验好做法。四是印发了2017年全省特色乡镇建设工作计划,建立调度制度。五是正在组织开展培育省级特色乡镇调研工作。六是据各地上报情况统计,2017年全省特色乡镇建设项目465个,计划总投资777.2亿元。截止3月底,全省完成建设总投资96.52亿元,完成投资比例12.42%。七是正在完善《辽宁省特色乡镇建设标准》、《辽宁省特色乡镇创建导则》,启动了《辽宁省特色乡镇建设规划编制导则》编制工作。八是会同省测绘局正在开展50个培育省级特色乡镇专题地图编制工作。九是正在组织各地开展2017年省级特色乡镇培育对象筛查和推荐。十是指导各地建立建设项目库,做好项目储备工作。十一是正在组织开展战略合作,引入国企参与特色乡镇建设。十二是2016年,我省瓦房店市谢屯镇、辽阳市弓长岭区汤河镇、丹东市东港孤山镇、盘锦市大洼区赵圈河镇镇等4个小镇被评为中国第一批特色小镇。十三是2016年,我省公布了50个省级特色乡镇培育名单。
二、下步工作主要措施
1、组织编制规划,发挥引领作用。坚持因地制宜原则, 组织、指导各地完成特色乡镇建设规划和实施方案编制,由省统一批准后严格执行。同时,编制《特色乡镇建设规划编制导则》、《辽宁省特色乡镇建设规划》。
2、落实建设项目,建立建设项目库。按照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产业等分类夯实建设项目,建立全省特色乡镇建设项目库,做好招引和争取政策性支持资金基础工作。
3、制定相关标准,规范建设特色乡镇。制定和完善《特色乡镇建设标准》、《特色乡镇创建导则》、《特色乡镇建设评价体系标准》等,确保特色乡镇建设质量。
4、出台扶持政策,支持特色乡镇建设。会同相关部门研究起草《辽宁省支持特色乡镇建设扶持政策的若干规定》,包括财政、土地、税收、保障房等,待政府批准后实施。
5、抓好招商引资,筹集项目建设资金。积极开展与国有企业,特别是央企进行战略合作洽谈,建设项目推介,引入社会资本参与特色乡镇建设,拓宽建设资金筹集渠道。
6、成立专家团队,指导特色乡镇建设。组建省特色乡镇建设专家咨询团队,开展技术咨询服务。同时,还要开展优秀青年建筑大师乡镇行活动,提升乡镇建设水平
7、开展评审工作,公布2017年省级名单。力争在6月底前,公布2017年50个省级特色乡镇培育名单。年底前,开展省级特色乡镇和省级示范特色乡镇认定工作,由省政府公布首批特色乡镇和省级示范特色乡镇名单。
8、召开专题会议,推进特色乡镇建设工作。拟于从6月份开始筹备召开全省特色乡镇建设工作推进会和现场会,推进特色乡镇建设。
9、编制乡镇简介,展示培育工作基本情况。要把全省100个培育省级特色乡镇分批编制《辽宁省培育省级特色乡镇简介》,重点介绍特色类型、建设规划、特色产业、历史文化、旅游现状、建设投资、镇容镇貌等。
10、组织各类培训,提高建设管理人员水平。拟组织全省特色乡镇建设管理人员赴苏州省开展有针对性的培训。同时,我们还要组织其他乡镇管理人员在省内开展特色乡镇培育轮训工作,全面提高建设管理人员水平。
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7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