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十二届八次会议《关于“在农村实施节能环保房工程”有效控制雾霾的建议》(6003号)答复
- 发布时间:2017年08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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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住建提发[ 2017 ] 099号
签发人:汪 兴
对省人大十二届八次会议
第6003号建议的答复
李树彬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在农村实施节能环保房工程”有效控制雾霾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全省农村危房改造节能示范工作,从2012年开始全面铺开,强力推进。截止2016年底,已经实施农村危房节能示范改造2.4万户,下达补助资金6000万元,促进了农房建筑节能的开展,节约了煤炭,净化了空气。
一、全省农村危房改造建筑节能示范主要工作
(一)成立农房建筑节能工作领导小组和技术指导小组。我厅组织相关处室及科研单位成立省建筑节能工作领导小组和技术指导小组,负责全省农房建筑节能示范工作的目标制定、工作考核、技术指导、检查和培训工作。
(二)编制辽宁省农房建筑节能示范技术方案。我厅参照《严寒和寒冷地区农村住房节能技术导则(试行)》(建村〔2009〕115号),结合我省实际,组织科研单位及时制定出台了《辽宁省农房建筑节能示范技术方案》,明确了房屋布局、墙体保温、门窗节能、屋面保温、节能技术等方面要求,以及相关保障措施。
(三)充分利用补助资金。中央关于建筑节能的补助资金主要用于墙体、门窗、屋面、地面等农房围护结构的节能措施,至少满足两项节能技术,方可使用专项补助资金。比如增加外墙保温、使用节能墙体材料、铺设屋面保温层、更换节能门窗等其中两项即可。
(四)加强检查指导。组织建筑节能指导小组成员对全省建筑节能示范项目进行了两次检查,一次是中期检查,一次是竣工验收检查。通过检查,切实有效地推进建筑节能示范工作,及时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保证建筑节能示范的顺利实施,确保建筑节能示范项目的示范效果。
二、下一步主要工作
一是继续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建筑节能示范工作,开发符合当地实际的农房建筑节能技术。
二是组织各地学习“被动房”理念,利用农村危房改造,建设一批“节能环保房”。
三是开展农村建筑工匠建筑节能技术培训,促进了农房建筑节能的开展,普及了建筑节能常识。
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7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