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十二届六次会议《关于加强农村乡镇棚户区危房改造的建议》(第0098号)答复
- 发布时间:2020年12月10日
 - 编辑:住建厅办公室审核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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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省十二届人大六次会议 
        
第0098号建议的答复 
        
赵世龄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农村乡镇棚户区危房改造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加强乡镇棚户区改造 
       
按照《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若干意见》,下一步将加快城镇棚户区、城中村和危房改造,将棚棚户区改造政策支持范围扩大到全国重点镇。石文镇作为全国重点镇,在棚户区改造方面将给予资金和政策扶持。 
       
二、继续开展农村危房改造 
       
我省完成了农村危房现状调查工作,农村危房信息已经录入全国农村住房信息系统。各市、县制定了“十三五”农村危房改造计划,并对“十三五”期间农村危房改造对象信息进行了公示,我省力争在2020年前完成全部改造任务。 
       
                           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6年05月15日 
       
抄送:省人大人事委、省政府办公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