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十二届六次会议《关于建设大型燃煤背压式供热机组配套大型热水锅炉热电厂替代分散热电厂节能减排治污减霾的建议》(0485号)答复
- 发布时间:2020年12月10日
- 编辑:住建厅公用处信息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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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建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建设大型燃煤背压式供热机组配套大型热水锅炉热电厂替代分散热电厂节能减排治污减霾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反映的建设大型燃煤背压式供热机组配套大型热水锅炉热电厂替代分散热电厂节能减排治污减霾,对于改善空气质量,减少小燃煤锅炉排放污染物,减轻环保部门工作压力,提高热效率,促进供热行业发展具有指导意义,对此我厅高度重视,立即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了深入认真的研究。
为有效推进建设高效一体化供热,替代分散热源厂较少雾霾,我厅会同省发改委、经信委、环保厅重点开展以下工作:
1.出台相关政策确定治理任务。为推进全省治霾工作,省委、省政府联合出台了《关于加强大气污染治理的实施意见》(辽委发〔2016〕2号),确定了实施高效一体化供热等九大工程和四项措施,要求全省要大力推广背压机组和煤炭清洁燃烧技术, 2018年建成区基本实现高效一体化供热,2020年全面实现高效一体化供热。加强煤炭销售使用环节监督检查,按照国家要求限制销售使用灰分高于16%、发热量小于4000卡/克、硫份高于1%的散煤。从政策层面引导建设背压机组和使用优质煤。
2.下发《辽宁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明确相关要求。
2014年初,按照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精神,我厅配合省环保厅等相关省直部门编制了《辽宁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要求各市结合城市总体规划编制热电规划,并对热电规划开展规划环评,使供热规划更加科学、合理。特别是在项目审批过程中,对不符合热电规划的燃煤小锅炉等项目坚决不予审批,同时加快规划内的背压机组建设项目审批工作,为项目建设提供便利条件。
3.贯彻落实国家发改委、能源局、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环保部联合下发的《热电联产管理办法》。今年3月初,国家发改委、能源局、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环保部联合下发的《热电联产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了北方采暖地区热电联产发展遵循的原则和目标。一是稳步推进已核准和已列入国家规划大型热电项目的建设和前期工作。除此之外,在“十三五”期间,我省将不再规划新的大型热电项目。二是引导各市根据城市发展需要,适时调整热电发展总体规划,鼓励在新规划中采用背压式燃煤热电机组和大型热水锅炉相结合的方式解决城市集中供热问题。三是进一步优化背压式燃煤热电机组的审批程序,提高审批效率。协调电网公司对背压式机组优先提供接入系统服务,确保机组与送出工程同步投产。四是鼓励各市选用相同业主,同时建设背压机组、大型热水锅炉房和配套热网工程,并采用“网源一体”的运营模式,以提高运行效率,降低经营成本。五是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发展改革委等6部委联合印发《商品煤质量管理办法》,严禁城市热电厂燃用劣质煤。六是鼓励因地制宜,选用背压机组解决县城的集中供热问题。
最后,感谢您对城市供热事业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今后多为我们提出建议和意见。
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6年5月10日
抄送:省人大人事委、省政府办公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