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十二届六次会议《关于省市县各级政府重视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和各市县要投资建设垃圾综合处理厂的议案》(2056号)答复

  • 发布时间:2020年12月14日
  • 编辑:住建厅办公室审核员
  • 来源:

赵立君、李桂芬、管利彬、刘雪艳、李玉环、吕文军、王建民、吴学仁、马玉怀、张树海、杨清明代表:

    您们提出的关于省市县各级政府重视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和各市县要投资建设垃圾综合处理厂的议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们经过认真调查研究,指出了当前城乡生活垃圾处理理存在的问题,切合实际,并针对这些问题提出了很好的建议。对于您们提出的建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环保厅进行了认真的研究,全部采纳,并积极落实到今后的工作中。

    垃圾分类收集是城市生活垃圾处理中的重要环节,也是国家住房城乡建设部力推的关于治理生活垃圾的一项重要措施。我省已确定沈阳、大连、鞍山、铁岭市和喀左县先行试点。目前,各试点市、县生活垃圾分类已取得初步效果。

    近年来,省环保厅积极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及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工作。一是开展生活垃圾处置方式课题研究,从工艺选择、设施规模、空间布局、服务区域等方面,提出我省生活垃圾处置工作具体意见。二是参与全省生活垃圾处置规划研究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三是积极推动锦州、辽阳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实施。四是推进全省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工作。按《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管理条例》要求,会同省发改委、服务委、经信委等部门,编制了我省“十二五”期间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发展规划,指导规范产业发展方向。

    为进一步做好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分类回收工作,推进生活垃圾综合处理设施建设,将继续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做好宣传工作。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多种宣传媒体进行广泛宣传,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加强公众宣传和舆论引导、监督作用,向公众广泛深入宣传垃圾分类处理的相关知识。对全省各市启动垃圾分类试点的举措以及取得的成效进行深入报道。加强对垃圾分类、环境保护的舆论监督。

    二、强化教育引导,从小培养。提高全民环境意识和科学文化素质,重在教育。在中小学教育课程中进一步完善生态环境教育课程体系,发挥学校教育的主渠道作用,开展健康有序的生态环境教育活动,如垃圾分类回收处理活动。以“世界环境日”、“世界地球日”、“生物多样性保护日”等纪念日为契机,号召每个学生从我做起,改变乱扔垃圾,破坏环境的生活陋习,摒弃有害生态文明的生活方式。

    三、抓好试点。各试点市、县已在本地区确定了试点小区和单位,我们将跟踪督查指导,待试点运行经验成熟后,在全省各地推广。要倡导社区、家庭、校园节水节能、垃圾分类、循环回收、绿色消费,推进节能减排,使社区居民深刻领会生活垃圾分类的重要性,学会做好垃圾分类工作,进一步改善城市社区卫生环境。

    四、搞好垃圾末端处理。垃圾分类的目的在于有利于垃圾末端处理,在积极推进垃圾分类收集的同时,加快生活垃圾基础设施建设,建设生活垃圾综合处理项目,研究制定我省生活垃圾处置规划,推动生活垃圾综合利用水平。将搞好分类后的垃圾处理,该回收的回收,该利用的利用,最终真正实现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为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的美丽辽宁做出贡献。

    五、研究制定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和减量化激励政策。鼓励和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分类垃圾回收处置和资源化利用。结合全省再生资源产业园区建设,积极创造条件,支持资源再生利用企业入园,实现集约化、产业化发展。对技术先进的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项目,在项目环保审批、选址等方面给予支持和技术指导,并在全省推广应用。

    感谢您们对垃圾处理及城市环境建设的关心和支持。

 

 

                          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6年5月23日

抄送:省人大人事委、省政府办公厅

附件下载

javascript:void(0);

版权所有: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2号

备案编号:辽ICP备09027508号-1     丨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