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十二届六次会议《关于加强城市地下基础设施建设的建议》(0510号)答复
- 发布时间:2020年12月10日
- 编辑:住建厅办公室审核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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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森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城市地下基础设施建设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反映的关于加强城市地下基础设施建设的建议,对加快我省城市地下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城市地下老旧管网更新改造,提高运行效率和公共服务产品质量具有十分重要意义。
一、全省城市地下基础设施基本现状
全省城镇市政地下管网包括城镇供水、供气(燃气)、供热、排水等四类管网,总长度99568.4公里。其中,供水管网总长度31777公里,管材以灰口铸铁管、球墨铸铁管、PE管为主。供气管网总长度16385.4 公里,管材以灰口铸铁管、无缝钢管、PE管为主。供热管网总长度33750公里,管材以球墨铸铁管、PE管、灰口铸铁管为主。排水管网总长度17656公里,材质以混凝土管、铸铁管、UPVC管、玻璃钢管、HDPE管为主。
城镇地下老旧管网更新改造主要原因:一是管网运行时间达到了设计使用年限30-50年;二是施工质量和选材未达到设计要求;三是管网使用条件发生变化;四是供应量加大增加管网压力,降低使用寿命;五是城市扩容,管网负荷增大,原设计标准难以满足运行。据统计,目前全省需要更新改造城市地下管网长度54551公里,占总量的54.8%。更新改造投资按每公里200万元计算,约需1091亿元。其中,供水管网19911公里、供气管网7978公里、供热管网17702公里、排水管网8960公里。
二、近年来开展的主要工作
1、大力实施城市地下管网更新改造工作。城市地下管网改造责任主体为各市人民政府,具体实施由企业负责。近几年来,各级政府在财力十分紧张的情况下,通过特许经营、政府购买服务等措施,多渠道筹集资金,不断加大城市地下管网更新改造投资力度。省住建厅组织开展系列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编印行业专项规划,指导和督促各地开展城市老旧管网更新改造,并将更新改造完成情况纳入省政府城镇“绿叶杯”竞赛活动考核内容,确保各地按计划、按时限完成更新改造任务。据统计,“十二五”期间全省共新建和改造老旧管网23247公里,总投资310亿元。其中,城市供水管网9500公里、供气管网3267公里、供热管网6980公里、排水管网3500公里。
2、开展城镇地下管网普查工作。按照省委、省政府要求,省住建厅从2012年3月起启动了城镇地下管网普查工作,下发了《关于开展全省城市地下管线普查工作的函》(辽住建﹝2012﹞82号)、《全省城市地下管线普查工作方案》和《辽宁省地下管线普查技术规定》、《辽宁省城市地下管线普查成果数据技术规定》、《辽宁省城市地下管线普查质量检查与验收技术规定》、《辽宁省城市地下管线普查实施导则》等4个标准规范。由于地下管线普查工作涉及行业多,普查周期长并受季节限制以及需要政府投入大量资金等原因。目前,全省14个市及2个扩权县拟普查的总面积为2005平方公里基本全部完成。
三、加快推进城市地下基础设施更新改造采取的措施
1.做好“十三五”专项规划编制工作。一是摸清全省城市供水、供气、供热排水等行业现状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制定标准,编印了专项规划大纲;二是督促指导各地规划大纲要求开展城市供水、供气、供热等公用行业专项规划编制工作,落实具体建设项目,制定规划项目建设计划,并以规划为引导,分期实施,高质量施工,高水平管理。
2.继续加快城镇地下管网改造进程。大力开展城市地下管网更新改造和全面实施城市排水管网雨污分流改造,确保城市供水、供气、供热等城市地下管网运行安全。2016年,计划改造城市供水、供气、供热、排水管网4258公里,城市供水、燃气普及率和集中供热率要分别达到99.05%、96.4%、95.7%。
3.积极推进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一是2015年沈阳市被国家确定为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试点城市。按照国家要求和建设标准,继续指导沈阳市开展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二是推广沈阳、大连地下管廊建设的典型经验,带动具备条件的城市在城市新区和各类园区、城市新建道路、集中连片的旧城改造,采取综合管廊模式建设地下管网。截至目前,全省已建成地下综合管廊总长度31.65公里;2016年全省在建地下综合管廊项目总长度37.01公里,总投资27.25亿元;三是探索综合管廊建设的投融资、建设维护、定价收费、运营管理等模式,健全地下综合管廊建设费用和运营费用合理分担机制,探索非开挖技术应用,提高综合管廊建设和管理水平。完善配套政策,在已建成综合管廊区域停止各类管线路由审批。
4.量化管理,强化监督考核。一是要建立全省城市公用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库。在各市上报专项规划的基础上,将 “十三五”期间城市供水、供气、供热、排水等新、改、扩建设工程按项目、按计划、按时限等进行分类建档;二是要求各级政府加大城市地下管网更新改造投资力度,建立和完善投融资体制,多渠道筹集资金。定期督促检查,推进项目的落实,做到组织落实、责任落实、资金落实、计划落实;三是将项目按进度和完成时限,进行分解量化,纳入省政府城镇“绿叶杯”竞赛考核内容,在平时指导检查的基础上,采取集中考核,确保项目按计划、按进度实施,确保“十三五”规划明确的目标和任务按时完成。
最后感谢您对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今后为我们的工作继续提出建议和意见。
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6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