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十二届四次会议《关于在小城镇建设中加大对市政排水设施建设的建议》(第0392号)答复

  • 发布时间:2020年12月10日
  • 编辑:住建厅村镇处审核员
  • 来源:

对省人大十二届四次会议

0392号建议的答复

 

张玲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在小城镇建设中加大对市政排水设施建设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加大资金投入力度

(一)省级投入。2006年省财政设立了小城镇建设专项资金,2011年,与其他资金整合成为省级推进城镇化建设专项资金,2015年预算安排1亿元,重点支持省政府确定的100个宜居示范乡镇建设,每个示范乡镇奖补400万元,分年度下达。奖补资金切块下达,由乡镇统筹安排使用,可用于本地区市政排水设施建设。

(二)积极争取国家支持,多渠道筹措资金。为切实解决好乡镇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问题,省财政厅积极争取中央资金支持。2014年,省财政厅会同省环保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及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经现场核实并报省政府批准后,通过中央专项对42个乡镇污水配套管网项目、长105.49公里,安排建设补助5882万元。

(三)鼓励民营资本参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这个问题的实质是在城市基础设施领域推进PPP模式。省财政厅对推进PPP模式的推广运用非常重视。2014年以来,省财政厅积极开展相关工作,成立了PPP工作领导小组和PPP中心,制定了PPP工作计划,考察学习了江苏、浙江的先进经验,转发了财政部一系列文件,组织了全省专题业务培训和政策解读,征集并向财政部上报了示范项目,其中,抚顺三宝屯污水处理厂项目被财政部纳入了全国首批示范项目。下一步,省财政厅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财政部的部署,进一步做好PPP模式推广运用工作,推动建立透明规范的城市建设投融资机制。一是认真落实财政部有关文件要求,进一步加强对全省PPP模式推广运用的政策指导,构建有利于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的制度环境。二是积极会同有关部门开展项目征集和评估筛选等工作,推动一批具有示范意义的项目落地,盘活存量资源。三是做好有关PPP项目涉及的财政补贴、政府采购、合同管理等工作,促进项目顺利实施;四是加强能力建设,开展各种形式的培训活动,提升领导干部及工作人员的认识水平和实践能力。五是做好舆论宣传和信息公开工作,增进政府、社会和市场主体共识,帮助各界了解、参与和监督PPP项目。

二、提高城镇污水排水能力

(一)加快城镇排水设施建设。针对城市城区排水设施不配套的情况,各级政府应加大投入,加快城市雨水管网、泵站的一体化建设,提高城市排涝系统的设计标准,增强其泄洪的能力;要考虑如何恢复与增强必要的雨洪调蓄与渗透功能,建立蓄排结合的城市内涝防治体系。

(二)增强城市暴雨径流的调蓄能力。城市内涝的形成是因为暴雨产生的径流量超过了排水设施的强排能力所致,因此要采取多种工程措施减少暴雨产生的径流,这些措施包括:减少城市地面硬化率,增加城市透水地面,让更多的雨水入渗地下,削减地面径流量;营造城市绿地与湿地,兴建下沉式蓄水池,增强调蓄雨洪的能力;保护城市河湖水系,杜绝城市建设对河湖水系的侵占,并在有条件的地方兴建湖池,连通河渠,充分发挥城市河湖水系的蓄洪、滞洪、泄洪功能。应充分利用生态用地区域规划建设人工湖或蓄水池,以发挥生态环境、调节气候、防洪减灾的综合功能。

3.在城市建设中,尽量减少硬质覆盖,增大城市绿地面积,通过植物花卉的截留以及土地的渗漏,将更多的雨水转化为绿化需水以及地下水补充,提高城市排涝能力。

(三)进一步完善城市排涝方案。一是要狠抓城市排涝方案的措施落实,当城市出现内涝时,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是第一位的,努力把内涝灾害的损失降至最小。二是进一步完善和细化城市排涝预案,把排涝预案落实到每个单位、每个社区、每条排水沟渠、每条街道、每处公共建筑、每处地下设施。一旦城市发生内涝,可以按照预案迅速转移低洼地区人员,做好易淹街道的交通疏导和管制等,防止发生次生灾害,做到指挥有序、临阵不乱。

(四)建立城市排涝评估模型。采用先进的技术手段,掌握在不同的情况下,任何一个地点积水多深、积水时间多长。有了实时的数据监控和分析结果,应对措施就有了预见性,也就可以对积水区域进行预测并发布预报,甚至可以具体到在什么时间、在哪个地点有可能要积水,不等地面产生积水,就可以采取主动的应对措施,这样可以扭转被动的应对局面。

(五)加强城市雨水资源的再利用。城市硬化面积多,雨水下渗量少,易出现内涝问题。应引入可持续发展的理念,对雨水资源进行充分的循环利用,一方面减少城市内涝造成的损失,另一方面可把这些水资源用于城市景观灌溉以及城市清洁方面,实现了雨水资源的再利用。

(六)采用节能环保材料。加强排水设施建设质量监管力度,严格施工队伍资质管理和施工管理,要求施工单位优先采用节能环保、抗腐蚀、长久耐用的塑料排水管材。提高排水设计水平和设计标准,充分考虑城镇排水系统的长远发展。

(七)加强城市防洪减灾的宣传。大力开展城市防洪减灾的宣传,培养每个市民爱护排水系统的习惯,政府应组织环卫部门定期排查每条街道的排涝系统,疏通地下管网,防止堵塞。在汛期应加强对农贸市场、饭店、旅馆、车站等地的排水系统和地下商场、地铁、立交桥下等重点部位的检查,落实防范措施,尽量减少内涝风险,尤其防止发生人员伤亡。

 

 

 

                           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50515

 

 

 

 

 

抄送:省人大提案委、省政府办公厅

附件下载

javascript:void(0);

版权所有: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2号

备案编号:辽ICP备09027508号-1     丨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