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十二届四次会议《关于综合治理城市“牛皮癣”的建议》(0108号)答复

  • 发布时间:2020年12月14日
  • 编辑:住建厅办公室审核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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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贺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综合治理城市“牛皮癣”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诚如您所说的,张贴违法广告、乱涂乱贴行为,严重影响了城市的形象,城市“牛皮癣”现象令人气愤。您经过认真调查研究,指出了当前城市管理存在的问题,切合实际,并针对这些问题提出了很好的建议。对于您提出的建议我厅进行了认真的研究,全部采纳,并积极落实到今后的工作中。

    一、加强部门协作,实行综合治理。户外广告管理部门之间要加强沟通与协调,互通信息,相互配合,形成管理合力。公安、工商、人事、城管、教育、信息通讯等部门加强沟通联系,建立信息交流制度,定期召开联席会,共同分析形势,研究工作,实现齐批共管,综合治理。

    二、规范广告设置,加强规划管理。政府有关部门应制订城市户外广告设置总体规划,明确城市重要及主要区域户外广告设施设置的条件、地点、种类、要求等,对外公布。既作为行政管理部门审批的依据,增强透明度,又可使户外广告设置总体和谐,美化城市功能得到有效保障。依据规划,合理布局,规范设置广告张贴栏,堵与疏结合,治理小广告。

    三、充分发挥城建、环卫、城管部门作用,美化环境,清除小张贴。一是继续组织专业队伍,加大经费投入,明确“你贴我撕,你涂我洗”的工作方针,实现主干道“牛皮癣”随贴随清目标;二是建立健全除癣工作长效监管机制,采取执法巡查、分线包干、举报整改等制度、办法,增强治理实效;三是在对违法小广告进行严厉打击的同时,加大公共广告栏建设,有力疏导乱张贴行为;四是广泛宣传,努力营造综合治理的浓厚氛围;五是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绿叶杯”竞赛等活动集中治理城乡环境。

    四、进一步加强法制建设,提供执法保障。在下一步工作中,城市管理部门首先要做到依法行政,依法办事,把现有的法律法规用足、用好;其次要运用法律指导实践,不断总结经验,提高理性认识;积极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地方性法规,为打击制贩假证违法犯罪活动、发布违法广告、治理城市环境提供法制保障。

    感谢您对城市建设、管理的关心和支持。

 

 

                          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5年5月5日

 

抄送:省人大人事委、省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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