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十三届二次会议《关于进一步改善农村垃圾综合治理的建议》(第1055号)答复
- 发布时间:2020年12月10日
- 编辑:住建厅办公室审核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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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055号建议的答复
赖伶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改善农村垃圾综合治理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决定在全省实施“千村美丽、万村整洁”行动。2月底召开的全省农村工作会议,对全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提出了工作要求。省委农办、省农业农村厅、生态环境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林业和草原局等部门分别就推进农村厕所革命、畜禽粪污和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农村生活污水、生活垃圾、农村美化绿化等进行了表态发言。
一、
开展主要工作
(一)成立省“千村美丽、万村整洁”领导小组。省委副书记任组长、副省长任副组长,成员单位由相关责任部门组成,办公室设在省委农办,负责“千村美丽、万村整洁”工作统筹协调、指导推进和督查考核。
(二)组织制定《辽宁省“千村美丽、万村整洁”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0年)》。方案坚持因地制宜,分类实施;村民主体,激发动力;梯次推进,久久为功;落实责任,形成合力;建管并重,长效运行等基本原则。以到2020年,全省建成1000个美丽示范村,实现“美丽宜居”;建成10000个整洁村,达到“万村整洁”为目标。确定了科学编制完善县域乡村和村庄规划、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专项行动、推进农村“厕所革命”、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处理专项行动、推进村庄清洁整洁和硬化美化绿化专项行动、推进畜禽养殖及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专项行动等六项主要任务。
(三)坚持高位推动,层层压实责任。强化“五级书记”抓落实,各部门密切协作,合力推进。省委农办发挥牵头抓总、统筹协调作用,加强顶层设计、争取政策支持、开展督导检查;省发展改革委负责配合争取国家支持政策,规范和简化建设项目审批程序;省财政厅负责相关资金筹集、下达及美丽乡村建设项目的实施;省生态环境厅负责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和黑臭水体整治,以及工业固体废弃物环境治理;省自然资源厅负责抓好乡村规划编制;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负责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省交通运输厅与省财政厅负责农村道路建设;省水利厅负责村内河道及房前屋后河塘沟渠整治,实施清淤疏浚;省农业农村厅、省卫生健康委、省文化和旅游厅负责推进农村“厕所革命”;省农业农村厅负责种养业废弃物治理和资源化利用;省林草局负责村庄绿化美化;省教育厅负责教育引导农村学生参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行动;省妇联负责指导农村妇女开展庭院整洁等。
(四)加强措施保障,确保取得实效。一是建立先建后补、结果为导向的激励机制,加大财政投入力度;鼓励县级政府按规定统筹整合相关资金、使用地方政府债券资金集中用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形成多元化投入机制。建立长效管护运行机制,长期巩固建设和整治成果。二是加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引导农民群众转变观念,改变传统不良生活习惯,提升生态环境保护意识。三是强化督考,将“千村美丽、万村整洁”行动完成情况纳入对各级党委政府绩效考核指标体系、“重强抓”考核体系和乡村振兴实绩考核体系。建立督导考核机制,确保“千村美丽、万村整洁”行动取得实效。
(五)加大生活垃圾分类财政投入。按照生态环境厅与省财政厅、农委联合印发的《关于利用一事一议奖补资金 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治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省财政每年投入1.38亿元,连续三年在全省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工作。省委组织部也专门下发《通知》,要求一万余名驻乡驻村挂职干部以此为抓手,促进农村生活垃圾有效治理。
(六)推广农村生活垃圾源头分类。督促各地认真学习省内外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经验,特别是浙江省金华市和我省新宾县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经验,因地制宜建立本地区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和垃圾分类体系,制定垃圾分类方案。强化各级责任,增加群众环境卫生意识,全面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减量化。
(七)组织实施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省住建厅会同省生态环境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农村厅下发了《关于做好2019年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工作的通知》,督促各地围绕年度目标,结合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按照“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原则编制年度整治计划。要求各地根据本地区垃圾终端处理设施容量、经济条件、非正规垃圾堆放点位置、规模、有机物比重、周边环境等因素科学制定整治方案,做到一处一策。并且,建立了工作调度机制和销号制度,确保完成一处,销号一处。
二、下一步工作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是一项长期工程,需要因地制宜,精准施策,持续发力,久久为功。下一步,省级层面将出台《辽宁省“千村美丽、万村整洁”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0年)》配套方案,制定细化美丽示范村、整洁村考评体系,年底前在评定500个以上美丽示范村的基础上,再评出5个左右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先进县。组织好会议推进和调研考察,学习外省先进经验做法,通过现场会等形式推进垃圾处理和农村改厕。积极争取专项资金,落实好国家和省本级资金项目支持。同时各部门密切协作,合力推进以下重点工作:
一是推进村庄规划编制,提出明确时间表和具体工作要求。
二是督促各地将农村生活垃圾处置体系建设方面资金纳入本级政府财政预算,建立农村生活垃圾处置体系调度制度,强化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
三是加强工作调度和检查指导,以“三清一改”为主要内容推进村容村貌提升,协调推进村庄美化绿化硬化。
感谢您对农村垃圾综合治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9年6月3日
抄送:省人大人选委、省政府办公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