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十三届二次会议《关于全省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及资源化利用工作的建议》(第023号)答复

  • 发布时间:2020年12月10日
  • 编辑:住建厅办公室审核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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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省十三届人大次会议第023号建议的

答复

 

赵连舜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全省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及资源化利用工作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农村环境整治工作,开展了宜居乡村建设、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以及“千村美丽、万村整治”行动,全省农村人居环境取得了明显改善。

     一、开展主要工作

(一)财政持续投入。2015年起,省财政每年安排资金3.3亿元,重点用于农村环境整治中保洁员报酬及必要的设施设备运行维护费用补助。2018年,利用中央“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治理工作,筹措下达专项补助1.38亿元。

(二)推广农村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专项行动,要求各地充分认识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的重要意义,加强对农户的教育和引导,因地制宜建立垃圾分类体系,制定分类方案。认真学习省内外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经验,特别是浙江省金华市和我省新宾县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经验,因地制宜建立本地区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和垃圾分类体系,制定垃圾分类方案。2018年8月省住建厅在新宾县组织召开了全省农村生活分类现场会,各地住建部门进行现场学习;2019年5月30日,省委、省政府在抚顺市组织召开全省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现场会,各市委副书记、分管副市长,各市住建、农业农村部门主要领导,以及44个县委书记、44个乡镇党委书记现场观摩学习新宾县、抚顺县农村生活增垃圾分类经验。同时,强化各级责任,增加群众环境卫生意识,全面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减量化。

(三)加强乡村保洁队伍建设。坚决落实乡村保洁队伍建设长效机制,按照每400人配备一名保洁员的要求在会后一周内配齐保洁人员,合理界定保洁员职能,建立乡村保洁队伍,使保洁队伍基本覆盖全部村庄,有序开展农村保洁工作,确保垃圾“村收集”机制正常运行。支持有条件地区将县城环卫队伍清扫范围扩展到城郊和乡村,或者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委托保洁公司清扫农村垃圾。

(四)开展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专项行动。结合农业部发布的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模式,通过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实施,引导推进种养结合、循环发展,带动形成一批资源化利用的典型模式。按照政府支持、企业主体、市场化运作的原则,通过落实养殖业主治理主体责任、依法强化监督管理、政府支持引导等具体措施,推动现有畜禽规模养殖场建设完善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设施。严格开展畜禽规模养殖环评登记备案,依法严肃查处畜禽养殖污染环境违法行为,营造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良好氛围。2019年,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74%,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86%,到2020年,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75%以上,现有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95%以上。

(五)做好农业生产废弃物及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开展农用地膜回收试点示范和地膜替代产品试验示范,继续实施全生物可降解地膜试验和示范,结合新疆、甘肃等废旧地膜回收利用工作经验,总结适宜的技术措施,加快标准地膜推广应用,加大棚膜回收利用力度,防止农膜污染。加强农作物秸秆肥料化、饲料化、能源化、基料化、利原料化等综合利用,集成推广一批秸秆收、储、运、用的典型模式,建立秸秆利用长效机制,基本杜绝露天焚烧现象,农村环境得到有效改善。推广使用沼气和生物天然气,提高农村清洁用能比重。

(六)开展村庄清洁行动。贯彻落实《辽宁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清洁行动实施方案》,针对当前影响农村环境卫生的突出问题,广泛宣传、群策群力,集中力量从面上推进农村环境卫生整治,掀起全民关心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农民群众自觉行动、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村庄清洁行动的热潮,重点做好村庄内“三清一改”。开展村庄清洁行动既是当前工作,也是长期性任务。2019年,全省要开展卫生集中整治工作,各地也要组织开展各具特色的系列整治活动,推动农户养成良好卫生习惯。

(七)重点突出增加乡村生态绿量。因地制宜开展环村林、护岸林、游憩林、防风固沙林、农田林网等建设。推进乡村绿道建设,构建布局合理、配套完善、人文丰富、景观多样的乡村绿道网。利用边角地、空闲地、撂荒地、拆违地等,开展村庄绿化美化,建设供村民休闲娱乐的小微型绿化公园、公共绿地。开展庭院绿化,见缝插绿,乔、灌、草、花多层次绿化,提升庭院绿化水平。鼓励农民群众在房前屋后、道路两旁、村庄周围、河塘沿岸、田头地埂等开展植树绿化

(八)适地适树提升乡村绿化质量。科学开展乡村绿化,坚持以水定绿、适地适树。村庄绿化宜采用本地区果树林木花草品种,以杨、柳、榆、槐等乡土树种为主,兼顾生态、经济和景观效果,与当地地形地貌相协调。加强造林后期管护,确保成活成林见效。对村庄林相残破的林带等进行补植修护,及时间伐,促进天然更新,优化林木结构,构建优美森林乡村生态景观,提高农民群众的幸福感。

    二、下一步工作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是一项长期工程,需要因地制宜,精准施策,持续发力,久久为功。下一步,省级层面将出台《辽宁省千村美丽、万村整洁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0年)》配套方案,制定细化美丽示范村、整洁村考评体系,年底前在评定500个以上美丽示范村的基础上,再评出5个左右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先进县。组织好会议推进和调研考察,学习外省先进经验做法,通过现场会等形式推进垃圾处理。积极争取专项资金,落实好国家和省本级资金项目支持。同时各部门密切协作,合力推进以下重点工作:

一是设立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以奖代补资金。按照“政府引导、农民主体、先干后补、结果导向”的原则,根据省对各市绩效考评结果,实行事后奖补,调动市县和农民群众积极性,广泛参与到全省“千村美丽、万村整洁”行动中来。

二是督促各地将农村生活垃圾处置体系建设方面资金纳入本级政府财政预算,建立农村生活垃圾处置体系调度制度,强化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

加强工作调度和检查指导,以三清一改为主要内容推进村容村貌提升,协调推进村庄美化绿化硬化。

四是加强督导考核。依据《辽宁省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考核办法》,对村庄垃圾分类制度建设、人员配备、分类容器设置、生活垃圾分类宣传等进行考核,督促各地加快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

感谢您对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9717  

 

 

 

 

 

 

 

 

抄送:省人大人选委、省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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