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关于完善垃圾分类管理助推无废城市建设的建议(第1421316号)的答复意见

  • 发布时间:2024年08月28日
  • 编辑:葛新
  • 来源:

辽住建提发202428

签发人:祁向国

                                    

关于省十届人大次会议

关于完善垃圾分类管理 助推无废城市建设的建议

1421316答复意见

赵利军代表

提出的关于完善垃圾分类管理、助推无废城市建设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全省垃圾分类工作主要成效

在全省的共同努力下,我省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果沈阳市、大连市工作成效比较明显,在住建部最新评估中并列全国297个城市第29名,已连续两年位列东北地区第一名。在全国首届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周活动中,沈阳市2个典型案例、大连市1个宣传案例入选《全国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图文案例集》,全省有5人荣获全国百名“生活垃圾分类达人”,4个垃圾分类宣教中心入选全国“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教育基地”名录。2023年全国生活垃圾分类知识竞赛中,我省获得专业赛第七名、家庭赛第二名的成绩。截至2023,全省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87.57%

二、全省垃圾分类工作总体情况

年来,我省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垃圾分类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若干意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给上海市虹口区嘉兴路街道垃圾分类志愿者重要回信精神,省政府召开党组会议和常务会议专题研究贯彻落实意见。提升垃圾分类工作成效,我省重点聚焦三个坚持、三个加强开展工作主要体现在以下六个方面

(一)坚持高位推动。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垃圾分类工作,时任省委书记张国清同志主持召开省委深改委会议,专门对做好垃圾分类工作提出明确要求省政府主要领导多次作出指示批示,要求积极推动垃圾分类工作走深走实省政府分管领导定期组织召开工作推进会、全省现场会,专题研究部署垃圾分类工作。建立由省主要领导任召集人的省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先后出台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指导意见、实施意见两个五年滚动计划,印发相关配套措施文件,编发垃圾分类导则,大力推动垃圾分类工作。按照住建部部署要求,与江苏省共同签订生活垃圾分类工作“11”交流协作框架协议,建立交流协作机制,按计划开展交流协作。48日,辽宁省委副书记、省长、省政府党组书记李乐成主持召开省政府党组会议和常务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垃圾分类系列重要论述,按照省委部署,研究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动全省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提质增效424日,李强副省长主持召开全省住建系统重点工作会议。会上,对垃圾分类工作进行了专题通报和推动。

(二)坚持部门协同充分发挥省联席会议作用,统筹推动30个成员单位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共同抓好垃圾分类工作。省发改委积极支持垃圾分类设施项目建设,省教育厅推进垃圾分类知识进校园、进课堂、进教材,省财政厅专门安排经费用于垃圾分类宣传评估,省商务厅推进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省机关事务局加大公共机构检查考核力度,团省委发动志愿者积极参与垃圾分类活动。省精神文明办、省妇联按照职责分工,组织和引导各类媒体、广大家庭积极开展垃圾分类宣传。其他省直部门按照管行业必须管生活垃圾分类的要求,督导本行业、本系统推进垃圾分类工作。

坚持立法先行积极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立法工作,研究起草《辽宁省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完成了立法论证和继续论证工作,积极推进条例列入立法计划。指导各地建立健全生活垃圾分类法律法规体系,推动地方立法工作,相继出台条例、办法等法规。目前,全省已有11个城市完成垃圾分类立法。在2024126日通过《辽宁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中将生活垃圾分类作为重要内容提出。目前正在制定的《辽宁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将生活垃圾作为单独章节予以规范。

加强设施建设。明确生活垃圾分类设施建设目标和任务,不断夯实垃圾分类处理硬件设施基础,稳步推进设施建设。指导各地合理布局垃圾分类收集站点,完善分类运输系统,提升分类收集转运设施能力。加快焚烧处理设施建设,鼓励各地跨区域共建共享焚烧处理设施。制定厨余垃圾处理设施五年建设计划,推进厨余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统筹解决餐厨垃圾、家庭厨余垃圾处理问题。

加强督导考核省政府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定期调研垃圾分类和处理设施建设情况,督导推动相关工作。定期通报各地工作开展情况,推广好的经验做法,查找不足,制定下步工作目标。认真落实住建部垃圾分类考核系统填报要求,组织各市按季度上报有关情况,对考核靠后的城市,及时通报问题,并进行“11”指导、培训,强化责任落实。同时,坚持将垃圾分类工作纳入对各级政府绩效考核内容,推动各地政府高度重视。

加强宣传引导。始终将垃圾分类宣传、教育引导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持续抓好、强力推动。深入基层、居民区、企业开展垃圾分类调研,组织全省业务骨干和志愿者培训。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发挥牵头抓总作用,联合团省委、精神文明办等9部门整合宣传资源和力量,连续三年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宣传动员活动,推动习惯养成,特别是2023年开展主题宣传活动1000场、覆盖数十万人。多次在中央电视台、人民日报和地方主流媒体宣传报道经验做法。沈阳市创新开展“五牌一赛”分类宣传品牌活动、大连市“家校社”联动营造全民参与垃圾分类良好氛围经验做法被住建部推广;沈阳市、大连市开通了“垃圾分类”地铁专列,全省各市积极利用微信公众号、抖音、快手、视频号、小红书等新媒体开展宣传,并广泛利用公交、地铁、出租车、户外广告等载体开展垃圾分类公益宣传。在即将举办的全国第二届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周活动,沈阳、大连、本溪等市被确定为国家重点联动城市,共同营造垃圾分类浓厚宣传氛围。为进一步加强宣传工作,我厅制定下发了《全省2024年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宣传实施方案》,设计了省级生活垃圾分类标识和公益宣传海报,制定了全省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口号,确定了各月宣传活动主题。各市按照要求制定了本市宣传工作方案,整合宣传资源和宣传力量,积极开展主题宣传活动。一季度,全省累计开展主题宣传活动1912场,参与人数达9.69万人

    三、下步工作安排

    下一步,全省将重点围绕五个方面全力推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一是认真落实省级负总责、城市负主体责任,省级发挥牵头抓总作用,进一步落实管行业就要管垃圾分类部门联动机制,压实各市工作责任,健全“市、区、街道、社区”四级联动机制,推动各成员单位密切联动,形成工作合力。

    二是加快完善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设施设备抓紧推进生活垃圾焚烧厨余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督促餐饮、住宿等领域经营者,不主动提供一次性用品。

    三是坚持党建引领,着力发挥党员干部示范带动作用充分发挥机关企事业单位示范引领作用,抓牢学校、医院等重点部位,带动垃圾分类进小区,进一步提高垃圾分类覆盖率。

    四是创新政府、市场、社会合作模式,发挥财政资金撬动作用,建立多元化筹资机制,吸引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垃圾分类。

    五是实施省内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1+6”对口协作,充分发挥沈阳市、大连市引领示范作用,分别与省内6个城市开展对口交流协作,提升全省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水平。

  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4515

抄送:省人大常委会代表工委、省政府办公厅

附件下载

javascript:void(0);

版权所有: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2号

备案编号:辽ICP备09027508号-1     丨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