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关于促进垃圾分类处理工作的建议(第1421319号)的答复意见

  • 发布时间:2024年08月28日
  • 编辑:葛新
  • 来源:

辽住建提发〔202429号

签发人:祁向国

                                    

关于省十届人大次会议

关于促进垃圾分类处理工作的建议

1421319答复意见

孙彩宏代表

提出的关于促进垃圾分类处理工作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辽宁省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重点聚焦“三个坚持、三个加强”开展工作,主要体现在以下六个方面:一是坚持高位推动。省政府高度重视垃圾分类工作,建立由省主要领导任召集人的联席会议制度,先后出台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指导意见、实施意见两个五年滚动计划。二是坚持部门协同。充分发挥省联席会议作用,统筹推动30个成员单位各司其职、协同发力。三是坚持立法先行。积极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立法工作,指导推动地方立法工作。目前,全省已有11个城市完成垃圾分类立法。在2024126日通过《辽宁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中将生活垃圾分类作为重要内容提出。四是加强设施建设。加快生活垃圾焚烧和厨余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合理布局垃圾分类收集站点,完善分类运输系统,提升分类处理和收集转运设施能力。五是加强督导考核。认真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垃圾分类考核要求,加强督导检查,将垃圾分类工作纳入对各级政府绩效考核内容,推动各地工作落实。六是加强宣传引导。广泛开展媒体宣传和社会宣传活动,培养居民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的好习惯,推动垃圾分类成为低碳生活新时尚。

全省各市积极推动垃圾分类工作,目前已取得阶段性成果沈阳市、大连市工作成效比较明显,在住建部最新评估中并列全国第29名。在全国首届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周活动中,沈阳市2个典型案例、大连市1个宣传案例入选《全国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图文案例集》,全省有5人入选全国百名“生活垃圾分类达人”,4个垃圾分类宣教中心入选全国“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教育基地”。2023年全国生活垃圾分类知识竞赛中,我省获得专业赛第七名、家庭赛第二名的成绩。截至202312月,全省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87.57%

下一步,全省将重点围绕五个方面推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一是认真落实省级负总责、城市负主体责任,省级发挥牵头抓总作用,进一步落实管行业就要管垃圾分类部门联动机制,压实各市工作责任,健全“市、区、街道、社区”四级联动机制,推动各成员单位密切联动,形成工作合力。二是加快完善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设施设备抓紧推进生活垃圾焚烧厨余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督促餐饮、住宿等领域经营者,不主动提供一次性用品。三是坚持党建引领,着力发挥党员干部示范带动作用充分发挥机关企事业单位示范引领作用,抓牢学校、医院等重点部位,带动垃圾分类进小区,进一步提高垃圾分类覆盖率。四是创新政府、市场、社会合作模式,发挥财政资金撬动作用,建立多元化筹资机制,吸引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垃圾分类。

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4521

抄送:省人大常委会代表工委、省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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