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关于促进垃圾分类处理工作的建议(第1421319号)的答复意见
- 发布时间:2024年08月28日
- 编辑:葛新
- 来源:
辽住建提发〔2024〕29号
签发人:祁向国
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
关于促进垃圾分类处理工作的建议
(第1421319号)的答复意见
孙彩宏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促进垃圾分类处理工作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辽宁省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重点聚焦“三个坚持、三个加强”开展工作,主要体现在以下六个方面:一是坚持高位推动。省政府高度重视垃圾分类工作,建立由省主要领导任召集人的联席会议制度,先后出台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指导意见、实施意见和两个五年滚动计划。二是坚持部门协同。充分发挥省联席会议作用,统筹推动30个成员单位各司其职、协同发力。三是坚持立法先行。积极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立法工作,指导推动地方立法工作。目前,全省已有11个城市完成垃圾分类立法。在2024年1月26日通过的《辽宁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中,将生活垃圾分类作为重要内容提出。四是加强设施建设。加快生活垃圾焚烧和厨余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合理布局垃圾分类收集站点,完善分类运输系统,提升分类处理和收集转运设施能力。五是加强督导考核。认真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垃圾分类考核要求,加强督导检查,将垃圾分类工作纳入对各级政府绩效考核内容,推动各地工作落实。六是加强宣传引导。广泛开展媒体宣传和社会宣传活动,培养居民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的好习惯,推动垃圾分类成为低碳生活新时尚。
全省各市积极推动垃圾分类工作,目前已取得阶段性成果。沈阳市、大连市工作成效比较明显,在住建部最新评估中并列全国第29名。在全国首届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周活动中,沈阳市2个典型案例、大连市1个宣传案例入选《全国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图文案例集》,全省有5人入选全国百名“生活垃圾分类达人”,4个垃圾分类宣教中心入选全国“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教育基地”。在2023年全国生活垃圾分类知识竞赛中,我省获得专业赛第七名、家庭赛第二名的成绩。截至2023年12月,全省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87.57%。
下一步,全省将重点围绕五个方面推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一是认真落实“省级负总责、城市负主体责任”,省级发挥牵头抓总作用,进一步落实“管行业就要管垃圾分类”部门联动机制,压实各市工作责任,健全“市、区、街道、社区”四级联动机制,推动各成员单位密切联动,形成工作合力。二是加快完善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设施设备,抓紧推进生活垃圾焚烧和厨余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督促餐饮、住宿等领域经营者,不主动提供一次性用品。三是坚持党建引领,着力发挥党员干部示范带动作用。充分发挥机关企事业单位示范引领作用,抓牢学校、医院等重点部位,带动垃圾分类进小区,进一步提高垃圾分类覆盖率。四是创新政府、市场、社会合作模式,发挥财政资金撬动作用,建立多元化筹资机制,吸引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垃圾分类。
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4年5月21日
抄送:省人大常委会代表工委、省政府办公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