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关于加快推进供热计量收费工作的建议 的办理意见
- 发布时间:2024年09月27日
- 编辑:李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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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
关于加快推进供热计量收费工作的建议
的办理意见
韩笑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改善我省老旧小区供暖现状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城市供热工作,主要领导多次作出指示批示,要求专门部署、系统治理,切实解决供热突出问题。2023年至2024年供热期,全省各地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抓好城市供热工作的部署要求,紧紧围绕 “供热期用户投诉量、设备故障量大幅度实现‘双下降’”目标任务,重点关注老旧小区居民供热,周密部署、精心组织、扎实推进,供热保障能力持续提高,供热质量有效提升,群众投诉率大幅下降,取得了一定成效。特别是有效应对去年12月中下旬突破历史极限的寒潮极端天气,启用备用、调峰锅炉158台,及时保障热量充足供应,进一步强化供热保障和应急能力。坚持“一盘棋”“一张网”思想,组织各地编制城市供热专项规划,推进供热管网互联互通建设,发展热电联产集中供热,提升城市供热保障和抗风险能力。积极推进供热企业规模化经营,通过实施“拆小并大” “带网入股”等举措,及时淘汰全省“小、散、弱”供热企业,提高行业集中度。开展供热企业综合能力评估,依法依规推动不合格供热企业退出市场。指导各地完善应急保供措施,建立政府应急接管机制,及时预警处置弃管弃供等突发事故。提早部署、全力推进“冬病夏治”,督促各地加快供热老旧管网和设施维修改造,切实提高热源保障能力和供热设施可靠性。加大供热管网和设施设备的巡查维护力度,重点做好老旧小区及供热投诉集中区域巡查维护,及时排查安全隐患,提高设备、管网的保障能力。扎实开展“访民问暖”行动,组织供热企业与用户建立面对面沟通机制,有效缩短服务链条,拉近服务距离,认真倾听民意,提升服务水平。同时,积极配合省发展改革委等部门,指导各市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支持。
下一步我厅将按照《辽宁省城市供热条例》要求,进一步压紧压实供热企业主体责任,切实抓好供热各项工作,做足准备、做优服务、做实保障,确保人民群众温暖过冬。
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4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