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十三届三次会议《关于大力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建议》(0080号)答复)

  • 发布时间:2020年12月10日
  • 编辑:住建厅保障处信息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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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省十三届人大次会议第0080号建议的答复

 

王怡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大力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老旧小区改造,提出要加快老旧小区功能改善提升,补齐老旧小区改造的短板。住建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共同下发文件,对老旧小区改造提出具体要求。根据国家总体部署,我省结合实际,稳步推进老旧小区改造。

一、老旧小区改造总体要求

1、指导思想。运用美好环境和幸福生活共同缔造理念,推广党建引领下的决策共谋、发展共建、建设共治、效果共评、成果共享的五共新模式,系统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

2、工作方式。坚持自下而上,要我改转变为我要改老旧小区改不改怎么改,以居民意见为主要依据。

3、改造范围。优先改造城市(建成区)、县城(城关镇)建成于2000年以前、公共设施落后影响居民基本生活、居民改造意愿强烈的住宅小区。

4、改造内容。实施综合改造,包括屋面防水、外墙保温、单元门更换、楼道粉刷等建筑物本体附属设施修缮;给排水、供暖、供气、供电等小区套基础设施改造;绿化、照明、停车位、无障碍设计等小区环境及配套设施改造;养老、托幼、卫生、社区商业等社会服务设施的配套建设。

5、资金筹集。按照谁受益、谁出资的原则,居民合理负担、专业经营单位投资、市场化运作、政府补贴,通过政府采购、新增设施有偿使用等方式,引入社会资本参与老旧小区改造。从2019开始,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分别给予中央补助资金支持。

6、工作原则。既要尽力而为,又要量力而行,不搞一刀切,不层层下指标,不盲目举债铺摊子,坚决遏制政府隐性债务增量。国家层面不下计划,不分任务,2019年试点推动,2020年全面推开。

二、主要工作进展

(一)2019年工作进展

2019年我省申请中央补助支持老旧小区改造项目459个、3451栋楼、1457万平方米,涉及187406户。截至5月底,开工率超过80%。楼体防水、保温和小区配套管网等基础类改造计划于2020年底前全部完工。省住建厅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争取中央补助资金19.4亿元。

(二)2020年工作进展

1、全面部署工作。3月27日,省政府召开全省推动老旧小区改造和背街小巷工作部署电视电话会议,明确综合改造提升目标任务,落实综合改造提升工作要求,组织综合改造提升工作。

2、成立工作专班省政府成立由陈绿平副省长任组长的领导小组,统筹协调重大政策措施、计划项目和资金分配。省直26个部门和单位做成员单位。办公室设在省住建厅。

3、实地调研推动省住建厅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分别带队到各市调研推动建设项目开复工,要求老旧小区改造要一马当先,做推动经济发展的主战场和主力军。截至5月底,全省老旧小区改造共开工421个小区,其中79个已完工。其余项目也在紧锣密鼓进行开工前准备并陆续开工。

4、编制改造计划。省住建厅会同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组织各市申报并审核2020年老旧小区改造计划。经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2020年全省申请中央补助支持老旧小区改造共涉及35.8万户、2619万平方米、894个小区、6708栋楼,预计投资额约55亿元,计划在2020年启动、2021年完工,改造后将惠及老旧小区居民约100万人。

5、争取中央资金。省住建厅会同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积极争取国家补助资金。截至目前,已争取2020年补助资金25.2亿元。其中,国家发改委13.7亿元;财政部11.5亿元。同时,各地新增中央预算内投资老旧小区改造红线外配套基础设施改造项目和老旧小区改造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也在积极进行项目包装和材料申报。

6、会商改造工作。省住建厅与省民政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公安厅、省商务厅、省广电局、省通讯管理局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分别会商老旧小区养老、医疗、智慧安防建设和社区商业、步行街改造以及电力、通信网线改造等相关工作。

7、颁布技术导则省住建厅下发《辽宁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技术导则(实行)》,综合推动建筑物本体维修、小区管网改造、环境设施建设以及养老、托幼、公共卫生等配套设施建设。

、下一步工作打算

1、发动群众广泛参与。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以解决群众生活最直接、最紧迫的问题为出发点,老旧小区改不改、怎么改,要充分征求群众意见。基层党组织牵头,积极发动群众参与,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和相关单位的积极性,共同参与老旧小区改造。

2、积极拓宽融资渠道。打破常规思路,探索老旧小区改造市场化运作方向,政府从宏观层面上进行整体把控统筹推进,居民和社会力量发挥主体作用,从养老、托幼、商贸、物流、电梯、快递、停车、物业等方面引入社会资本,激活闲置公共资源,积极拓宽老旧小区改造融资渠道,推动老旧小区改造持续稳步推进。

3、建立小区治理长效机制。强化街道、社区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推动基层党组织建设,发挥社区干部、小区退休党员和在职党员的骨干作用,借鉴疫情防控采取的群防群治、居民志愿的经验做法,引导居民参与监督和后续管理。统筹协调社区、业主、物业企业、驻区单位,从完善小区物业管理体系和建立居民自治制度两方面着手建立老旧小区长效治理机制,争取“一次改造、长期保持”,确保小区长治久安。

针对您提出的建议,省政府已经成立了副省长任组长的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协调各小组成员单位,统筹推进老旧小区综合改造提升。同时,我厅已起草《辽宁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意见》,明确改造内容,落实工作责任,推动“共建共治共享”,统筹资金使用,完善后续管理长效机制,鼓励发挥国有物业企业保障兜底作用,指导各市、各部门、各单位做好老旧小区改造各项具体工作。目前,上述文件正在征求各市政府和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意见,近期将下发。最后,真诚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欢迎您以后对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宝贵意见。

 

 

                                       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0615

 

抄送:省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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