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441号建议的答复
- 发布时间:2021年0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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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住建提发〔2021〕11号 签发人:李海洋
对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441号建议的答复
张治海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老旧小区及道路改造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老旧小区改造是重大民生工程和发展工程,是实施城市更新行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提出加快老旧小区功能改善提升,补齐老旧小区改造的短板。国务院办公厅下发23号文件,对老旧小区改造提出指导意见。结合实际,我省系统推进老旧小区改造。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老旧小区改造总体要求
1.指导思想。运用“美好环境和幸福生活共同缔造”理念,推广党建引领下的决策共谋、发展共建、建设共治、效果共评、成果共享的“五共”新模式,系统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
2.工作方式。坚持自下而上,从“要我改”转变为“我要改”。老旧小区“改不改”、“怎么改”,以居民意见为主要依据。
3.改造范围。优先改造城市(建成区)、县城(城关镇)建成于2000年以前、公共设施落后影响居民基本生活、居民改造意愿强烈的住宅小区。
4.改造内容。实施综合改造,包括屋面防水、外墙保温、单元门更换、楼道粉刷等建筑物本体及附属设施修缮;给排水、供暖、供气、供电等配小区套基础设施改造;绿化、照明、停车位、无障碍设计等小区环境及配套设施改造;养老、托幼、卫生、社区商业等社会服务设施的配套建设。
5.资金筹集。按照“谁受益、谁出资”的原则,居民合理负担、专业经营单位投资、市场化运作、政府补贴,通过政府采购、新增设施有偿使用等方式,引入社会资本参与老旧小区改造。从2019开始,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分别给予中央补助资金支持。
6.工作原则。既要尽力而为,又要量力而行,不搞“一刀切”,不层层下指标,不盲目举债铺摊子,坚决遏制政府隐性债务增量。国家层面不下计划,不分任务,2019年试点推动,2020年全面推开。
二、近年主要工作
1.2019-2020年工作进展。2019-2020年我省申请中央补助支持老旧小区改造项目1353个、10159栋楼、4076万平方米,涉及54.5万户,申请中央补助资金68亿元。其中,2019年计划改造的459个小区在2020年底全部完工;2021年计划改造的894个小区在2020年底全部开工,计划于2021年底前全部完工。
2.2021年工作进展。2021年改造计划。2021年,我省申请中央补助支持老旧小区改造项目1246个、10740栋楼、4017万平方米,涉及58.6万户,截至目前已争取中央补助资金49亿元,计划于2021年全部开工,2022年底前全部完工。
3.成立工作领导小组。政府已成立由主管副省长任组长、分管副秘书长和省住建厅厅长为副组长的全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重大政策措施、计划项目和资金分配。住建、发改、财政、民政、公安、卫生健康、教育等省直部门和省电力公司、国开行省行、农发行省行等24个部门和单位作为成员单位。小组办公室设在省住建厅。
4.实施1358工作法。围绕1项总体要求系统谋划,区分3个改造阶段分类指导,完善5个工作机制统筹推进,聚焦8项重点任务有序实施,在实践中逐步形成“1358”工作法,系统推进改造工作。截至2020年12月底,全省2019年计划改造的459个老旧小区全部完工,2020年计划改造的894个老旧小区全部开工,圆满完成省政府确定的年度工作任务。
5.开展正向激励支持。省政府将老旧小区改造纳入绩效考核,列为辽宁省落实中央重大政策措施30项重点工作之一,对真抓实干、取得明显成效的地区分别给予500万、300万、100万元的资金奖励及政策支持。各地以激励考评为抓手,激发改造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形成了创优争先的良好局面。各地创新工作机制,培育示范项目,开展典型引路,在发动群众、项目推进、引入资本、长效治理等方面进行了积极而有益的探索,老旧小区改造取得明显成效。综合评价前三名的地区是:鞍山市、沈阳市、大连市。
6.实地调研指导。住建厅党组多次专题研究部署老旧小区改造。厅领导带队逐市开展政策辅导,实地督导项目开工建设。组织开展全省质量安全大检查,加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工程监管。对改造项目建档立卡,实行开工周报告、工作月调度。组成专班,以问题为导向,不打招呼,实地暗访,推动改造工作。
7.争取资金支持。省住建厅会同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组织各市编制改造计划,积极争取中央补助。与国开行签订协议,推动开发性金融支持改造,对纳入计划的老旧小区,提供大额、中长期融资等专项贷款支持。邀请金融专家对市县住建部门多次开展包装项目、发行地债等业务培训。
8.培育典型示范项目。及时总结鞍山、本溪、辽阳等地实践探索,编制经验汇编下发各地参考。围绕住建部提倡的“九个机制”,组织开展典型示范项目创建活动。2020年各地共培育典型示范项目58个。省住建厅从中选出沈阳多福小区、鞍山共和小区等10个项目重点推荐给各地学习借鉴。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2021年,我省将老旧小区综合改造提升作为实施城市更新行动的重要内容,系统推进各项改造工作。
1、发动群众广泛参与。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以解决群众生活最直接、最紧迫的问题为出发点,老旧小区改不改、怎么改,要充分征求群众意见。基层党组织牵头,积极发动群众参与,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和相关单位的积极性,共同参与老旧小区改造。
2、突出老旧小区改造特色。因地制宜,科学合理确定改造方案,体现人文特点,挖掘历史文化价值,同背街小巷和毗邻步行商业街改造相结合,利用好小区文化、街区道路和特色景观,营造小区特色,避免千篇一律。
3、积极拓宽融资渠道。打破常规思路,探索老旧小区改造市场化运作方向,政府从宏观层面上进行整体把控统筹推进,居民和社会力量发挥主体作用,从养老、托幼、商贸、物流、电梯、快递、停车、物业等方面引入社会资本,激活闲置公共资源,积极拓宽老旧小区改造融资渠道,推动老旧小区改造持续稳步推进。
4、建立小区治理长效机制。强化街道、社区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推动基层党组织建设,发挥社区干部、小区退休党员和在职党员的骨干作用,借鉴疫情防控采取的群防群治、居民志愿的经验做法,引导居民参与监督和后续管理。统筹协调社区、业主、物业企业、驻区单位,从完善小区物业管理体系和建立居民自治制度两方面着手建立老旧小区长效治理机制,争取“一次改造、长期保持”,确保小区长治久安。
5、持续培育示范项目。进一步巩固典型示范项目改造成果,推动示范项目带动一般项目,提高老旧小区改造的质量和成效。认真筛选2021年老旧小区改造典型示范项目,围绕营造特色、市场化改造、完整居住社区等内容,加大培育力度,切实提高示范项目综合改造水平,确保形成示范效应,推动全省老旧小区改造高质量发展。
针对您的建议,我厅将会同省直相关部门,指导各地做好相关工作。
一是落实“1358工作法”相关工作要求。严格执行工程项目建设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确保工程质量。统筹施工时序,避免重复开挖、重复改造。落实质量安全责任制,对已开工项目开展质量安全监督。组织属地社区代表、小区党员、居民志愿者共同参与工程建设过程监督。组织相关部门、参建单位、专业经营单位、居民代表共同联合验收。改造后开展群众满意度调查,满意度未达到80%以上的,应征求群众意见后进行整改。
二是加强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管理。今年5月17日,省住建厅会同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等9个部门联合下发《辽宁省加强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明确工作原则、目标任务,推动全省实施设施普查、建立综合管理信息平台、统筹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健全设施建设协调机制等10项工作。省住建厅将会同省直有关部门,指导各市落实《实施意见》,建立健全设施建设协调机制,推动各地相关部门沟通共享建设计划、工程实施、运行维护等方面信息,科学制定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年度建设计划,争取地下管线工程与地面道路工程同步实施,力争各类管线工程一次敷设到位。
三是编制高质量的省级国土空间规划。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部署,目前省自然资源厅正在负责组织编制《辽宁省国土空间规划》,整体谋划新时代辽宁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战略格局。规划将从提升城市空间魅力与品质,促进城市有机更新角度提出:推进老旧小区占比较大的老工业基地城市有机更新,避免大拆大建,加强整体文化氛围和历史遗存的保护,补足社区市政配套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短板,完善城市绿地系统,统筹完善城市防洪和排涝设施体系。
四是加强对市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的指导。加强对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城市更新和城镇开发边界划定工作的指导。明确城市更新重点区域名录,强化对城市更新工作的规划政策支撑。鼓励整合利用存量房屋资源,用于改建公共服务设施和便民商业服务设施,鼓励建设城市公园、韧性城市和海绵城市。
五是完善我省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加强专项规划指导约束。在国土空间规划框架下,支持地下管网相关基础设施专项规划编制,并提供空间保障。
最后,真诚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欢迎您以后对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宝贵意见。
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5月26日
抄送:省人大人选委、省政府办公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