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关于建立辽宁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监管平台的建议(第1450543号)的答复

  • 发布时间:2026年08月05日
  • 编辑:孙辉东
  • 来源:

李正潮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建立辽宁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监管平台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自《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住建部令第57号)、《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建质规〔2023〕1号)及《辽宁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辽住建〔2025〕16 号)印发实施以来,我省各市住建部门持续优化检测监管方式,信息化监管水平稳步提升。目前,我省已建成辽宁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综合管理平台,并设置工程质量检测子系统,覆盖检测机构及人员、见证取样、检测数据、视频溯源、报告应用等全链条管理功能,具备全省统一监管的基础条件。

二、下步工作

一是统筹整合系统资源。依托省质量安全综合管理平台,完善检测监管子系统,统一数据接口、技术标准和业务规范。推进市级系统与省级平台的整合对接,杜绝重复建设。

二是统一系统对接标准。统一数据采集、传输、存储标准,推进检测数据、报告、视频等信息实时上传、全程可追溯,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三是提升监管服务效能。对接全国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平台,提升行业治理现代化水平,推动检测报告电子化、标准化,杜绝地方保护,营造公平透明的市场环境。组织开展全省检测机构、市县住建部门开展教育培训。

再次感谢您对我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我们将以此次建议办理为契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推动我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行业规范、健康、高质量发展。

联 系 人:张云峰    联系电话:024-23447652

                               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6528

附件下载

javascript:void(0);

版权所有: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2号

备案编号:辽ICP备09027508号-1     丨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