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 关于出台《辽宁省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办法》的建议(第1450597号)的答复

  • 发布时间:2026年08月06日
  • 编辑:王海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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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秀娟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出台〈辽宁省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办法〉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全省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工作的关心和关注,您所分析的问题背景和原因切中实际,所提建议系统性强、针对性突出,对我们推进相关工作具有重要参考价值、意义。结合协办单位意见,现答复如下:

房屋使用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各地各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我厅始终把房屋安全管理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先后牵头开展了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城市危旧房改造、农村危旧房改造等工作,并在此基础上积极推动建立健全房屋安全管理制度机制。在自建房安全管理方面,在全省范围内深入开展了城乡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通过全面排查、分类整治,建立台账,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自建房采取了工程措施和管理措施,有效消除了一批重大安全风险;在城市危旧房改造方面,2024年以来,省住建厅推动各地因地制宜采取拆除新建、抗震加固等多种方式实施改造,优先改造D级危险住房,消除安全隐患。20242025两年,我省共上报城市危旧房改造计划12083套,实际启动改造CD级城市危旧房15414套。2026年,全省计划改造城市危旧房3000套;在农村房屋安全管理方面,联合省教育厅等12个部门出台《辽宁省农村房屋建设管理办法(试行)》,推动建立农房规划、用地、建设和使用等全过程管理制度;在城镇房屋安全管理方面,着力强化工作统筹,聚焦构建房屋使用全生命周期安全管理长效机制,指导沈阳市、大连市开展房屋安全体检、房屋安全管理资金、房屋质量安全保险三项制度试点,已取得阶段性成效,形成了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经验。沈阳市出台了一系列配套文件,构建起1+N制度体系;选取和平区中山路为试点区域,通过搭建数字化信息平台、推进房屋定期体检、引入房屋安全保险、探索多元资金渠道落实三项制度。大连市以西岗区日新街道为试点,完成了试点区域房屋体检与保险购置。今年,鞍山市被列为城市更新试点城市后,也将推行房屋安全管理三项制度,我省房屋安全管理三项制度覆盖面越来越宽、越来越广。同时,今年我厅还印发了《辽宁省城市危旧房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和《全省农村房屋结构性安全隐患常态化排查整治工作方案》,同步推动城市危旧房和农村房屋安全管理工作。

目前,《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务院2026年度立法工作计划〉的通知》中已将《城镇房屋安全管理条例》列入其中。按照立法工作统筹安排,省级地方性规章、条例需待国家上位条例正式出台后,对标国家统一制度框架、管理标准、权责划分再开展省级立法起草,避免出现上下位法制度冲突、标准不一、权责错位问题,保障全省房屋安全管理工作与国家顶层设计同频同步。

下一步,我厅将密切跟踪国家相关立法进程,待国家条例出台后,及时参考条例,结合我省实际,积极推进省级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办法的制定工作。同时,积极推动出台加强城镇房屋安全管理工作的政策措施,不断提高房屋安全管理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衷心感谢您对我省房屋安全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6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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