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 关于城市供暖问题的建议》(第1411061号)的答复

  • 发布时间:2023年11月29日
  • 编辑:王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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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1]

[同意公开]

辽住建提发〔20232

签发人:祁向国

                                   

对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 关于城市供暖问题的建议》(第1411061号)的答复

王猛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城市供暖问题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供热监督投诉

城市供热是人民群众基本生活的保障,是民生工程、民心工程,保障居民供热是政府应尽的责任。通过加强行业监管、保障供热质量等手段来保障民生;落24小时受理群众投诉、供热设施抢修、监督举报等,及时解决供热问题。针对上一供热期问题,制定整治方案,扎实开展提升供热质量行动。开展访民问暖活动,紧盯老旧小区和老旧房屋,督促企业主动上门服务,为用户解决室内供热设施堵塞、房屋门窗保温不好等具体问题,提升人民群众的满意度。

二、供热设施排查更新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实施方案(2022—2025年)的通知》和省政府《关于对全省若干重大工程狠抓落实的通知》,结合我省实际,制定《辽宁省实施城市老旧管网更新改造重大工程推进方案》。大力推进供热设施维修和老旧管网改造,开展“冬病夏治”“夏季三修工作,做好锅炉、换热站等设备设施的检修工作,加强备用热源维修改造,确保随时可用。10月底前完成1500公里供热老旧管网改造任务。目前正在按计划实施中。

三、推进新型供热方式

目前采暖收费方式一直沿用按房屋产权证中的建筑面积进行收取。您提及的“按需供热、自主可调”的用热收费方式,是供热行业改造和发展的目标。但是此服务模式的建立,是基于足够软硬件的投入和整个供热系统运行方式的调整,需要时间和大量的人力物力,目前我省正按照国家安排推进此项工作。

四、供热退费及投诉

根据《辽宁省城市供热条例》相关条款,指导各地供热行业主管部门督促企业积极受理群众的供热投诉,确保做到24小时有人接听、及时处理投诉问题、事后及时回访用户。严格落实测温退费等相关规定,对于室温不达标的,各级行业主管部门要督促供热公司按规定尽快完成退费。

五、改变高层供热方式

供热行业目前普遍采用换热器间接换热方式供热,供热一次网可以在一定流量下加大供回水温差,输送更多热量,为更多的建筑面积供热,而且好的换热器换热效率很高,热损失很小。而高层建筑常规供热系统设置为分区供热,根据高层建筑高度来进行竖向合理分区,以解决高层用户水压对低层用户室内供热管道和设施带来的问题。只有当供热分区内有少量高层,才适当考虑采用供热高直连系统,该系统并不适用大量高层建筑供热。

下一步,我厅将按照职责积极推动城市供热工作,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                        

 

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61

抄送:省人大人选委、省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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