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全面推广智能水表》(0148号)答复
- 发布时间:2020年10月29日
- 编辑:住建厅公用处信息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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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天鹏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全面推广智能水表”的提案收悉,我们觉得这个提案提案内容表述清晰、数据翔实,质量很高,对于我们做好供水工作有很好的参考价值。现结合我们所做工作,对提案答复如下:
一、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城市供水工作,辽宁省政府令第322号颁布,《辽宁省城市供水用水管理办法》于2019年1月1日开始实施,《办法》第十一条 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供水工程应当按照一户一表、计量出户的要求进行设计和建设,计量设备优先采用智能远传设备;已建居民住宅供水设施按照一户一表、计量出户的要求逐步进行更新改造。《办法》明确提出供水水表优先采用智能水表,从省级层面发挥政府的引导作用,推动供水企业应用新技术、新产品、新材料,对新建住宅小区及公共建筑优先采用智能水表,逐步扩大应用范围,扎实建设智慧城市,服务人民。
二、全省各地已在供水设施新建、改造中优先采用智能水表。沈阳市为将远传智能水表改造项目进一步做细做实,更好地适应智慧水务的发展大方向,沈阳水务集团于2019年5月24日召开“居民用水户贸易结算远传智能水表选型专家论证会”。省内仪表科学研究、仪器仪表与自动化、热能工程与制冷技术研究、计量测试院、流体实验室、动力工程多相流实验室等专业领域知名专家参与论证。目前正稳步推进用户智能远传水表改造工程,已更换智能水表和远传水表4900余块。葫芦岛市大力开展智慧水务建设,2019年已安装智能水表39967块。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大力建设智慧水务。近年来城市向智能化、宜居化方向发展,作为城市民生工作重要一项的供水,智慧水务建设显得尤为重要。
二是严格落实《辽宁省城市供水用水管理办法》。在市政规划、新建小区、老旧小区改造等配套设施建设中,积极推广、优先选用智能水表,并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竣工验收。
三是积极配合省发改委等部门,在老旧小区改造中央预算内投资安排中,统筹研究,给予智慧水表项目支持,补齐老旧小区公共服务短板,完善城市管理和服务,让人民群众在城市生活得更方便、更舒心、更美好。
最后,感谢您对我省供水工作的关心和关注,我们将在您的支持下把工作做得更好。
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0年5月20日
抄送: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协提案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