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关于老旧小区供水安全的提案》(第0008号)答复
- 发布时间:2021年10月11日
- 编辑:住建厅公用处审核员
- 来源:
关于对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第0008号提案的答复
杨澍熙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老旧小区供水安全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城市供水安全,《辽宁省城市供水用水管理办法》于2019年1月1日开始实施,《办法》共二十三条,主要就城市供水用水规划与建设、供水设施建设与维护、供水用水权责管理等方面作出具体规定。办法中明确提出已建居民住宅的二次供水设施,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计划,采取措施,限期移交,由供水单位负责运行、维护和管理。二次供水设施不符合有关建设标准和工程技术规范的,应当实施改造,经验收合格后移交。
二、《办法》实施以来,省住建厅推动落实《管理办法》,新建居民小区建成后就要将二次供水设施移交供水企业进行维护管理,老旧居民小区的二次供水设施也要由当地政府来组织,制定移交到供水企业的实施计划,有计划有步骤地由当地供水企业接收管理。截至目前,大连、鞍山、抚顺、锦州、阜新、葫芦岛等城市的居民二次供水设施90%以上都已移交到供水企业管理,沈阳等城市已完成60%以上的移交工作,其他城市正在有序组织移交。2020年全省城市供水管网改造1500余公里,245座二次泵站。2021年沈阳市拟投入5.7亿元,对全市市政供水管网范围内不符合规范要求的1200余处居民小区二次加压泵站“大水箱”进行改造,解决因“大水箱”问题带来的水质污染隐患问题,确保人民群众饮用水安全。
三、开展老旧小区改造。省政府成立了老旧小区改造领导小组,把老旧小区改造列为辽宁省落实中央重大政策措施30项重点工作之一,对真抓实干、取得明显成效的地区,分别给予500万、300万、100万元的资金奖励及政策支持。省政府分管领导带队实地督导项目开工建设。省住建厅组成专班,以问题为导向,不打招呼,实地暗访。对改造项目建档立卡,实行开工周报告、工作月调度,推动改造工作。各地以激励考评为抓手,激发出改造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创新工作机制,培育示范项目,开展典型引路,在发动群众、项目推进、引入资本、长效治理等方面进行了积极而有益的探索,形成了创优争先的良好局面,老旧小区改造取得明显成效。到2020年底,我省2019年计划改造的459个小区已全部完工,2020年计划改造的894个小区全部开工,改造老旧住宅10159栋楼、4076万平方米,惠及54.5万户居民家庭。各地共新做楼体保温、屋面防水1135万平方米,更换各类老旧管网157.44公里,铺装沥青路面、步道砖413.58万平方米,建设停车位1.8万个,安装充电桩585个、加装电梯59部,建设综合服务设施41处,文化休闲、体育健身设施1899处。
四、开展市政基础设施信息普查
为统筹推进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辽宁省城乡建设高质量发展“十四五”规划正在编制,《规划》围绕事关城乡建设高质量发展的全局性、前瞻性、关键性重大问题开展规划编制,重点推进十项工作任务和五项保障措施。《规划》突出以下创新点:一是战略引领与落地见效相结合。立足国家战略、区域战略谋划振兴方略,充分契合基本省情、发展阶段、社会预期,不折不扣推动重大战略部署在城乡建设领域落到实处、见到实效。二是补充短板与提升品质相结合。以实施城市更新行动为总抓手,切实推动城乡建设方式转变,着力补齐城镇化及城市自身发展短板,提高城乡发展品质。三是现实特征与时代诉求相结合。准确把握城乡建设工作阶段性特征,认清城镇化中后期区域性差异,积极应对后疫情时代诸多挑战,推进城乡建设向更高层次发展。
《规划》中明确强化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布局统筹。开展市政基础设施普查,梳理设施产权归属、建设年代、结构形式,建立设施危险源及风险隐患管理台账。规范城市地下管线规划建设,推进地下管线工程与地面道路工程同步实施,推动城市地下管线(管廊)与地下通道、地下公共停车场、人防工程的有效衔接。统筹城市地下空间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推动高效安全运行、空间集约利用。明确房屋建筑附属地下工程对地下空间利用的底线要求,严禁违规占用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空间。
《规划》中明确加快补齐地下市政基础设施短板。加快消除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安全隐患,确保设施安全运行。加强城市老旧地下市政基础设施更新改造工作力度,扭转“重地上轻地下”“重建设轻管理”观念,推动存量超设计使用年限管线的更新改造。推动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数字化、智能化建设,提高设施运行效率和服务水平。
2020年12月30日,住建部印发了《关于加强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建成〔2020〕111号),省住建厅也制定了《辽宁省加强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并与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交通厅等10个部门联合印发,要求加强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体系化建设,到2021年底前,各城市要制定市政基础设施普查和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建设方案,建立完善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协调机制。到2023年底前,基本完成全省市政基础设施普查,梳理、核实已有数据,摸清底数,地级及以上城市建立和完善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建立安全隐患台账,制定消除隐患计划。到2025年底前,基本实现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全覆盖,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协调机制更加健全,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效率明显提高,安全隐患及事故明显减少,城市安全韧性显著提升。2021年4月8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城市内涝治理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21〕11号),从系统建设城市排水防涝工程体系、提升城市排水防涝工作管理水平、统筹推进城市内涝治理工作三个方面部署了重点工作任务,省住建厅和各市住建部门将认真制定省级和各城市内涝治理系统化实施方案,明确时间表和路线图,认真开展城市内涝治理,力争5年内见到明显成效。
为贯彻省委关于“我为群众办实事”党史教育精神,2021年5月31日,省住建厅和沈阳水务局工作人员到沈阳市沈河区凯旋社区与杨澍熙委员及北站街道冯主任、社区徐书记、居民张代表等人共同商讨解决崇德大院供水安全隐患问题,北站街道已将崇德大院上下水管线老化问题列为重要议题,拟协调金融开发区、自来水公司等单位,根据工程预算,报区政府主要领导批准,对管线进行维修改造,争取改造后移交自来水公司管理,彻底解决居民吃水难、用水难的问题。沈阳水务局将督导沈阳水务集团做好预算工作,在资金到位后,尽早开工,保质保量完成改造工程,提高老百姓的供水获得感。
最后,感谢您对我省供水工作的关心和关注,我们将在您的支持下把工作做得更好。
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5月31日
抄送:省政府办公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