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关于多元化利用城市桥下空间的提案》(第0006号)答复

  • 发布时间:2021年10月12日
  • 编辑:住建厅城建处审核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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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住建提发〔2021〕65号     签发人:解宇

对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第0006号建议的答复

  杨澍熙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多元化利用城市桥下空间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的建议,您的建议切实反映了市政道桥设施管理中的短板问题,并提出了切实可行的指导性意见。对此,将高度重视您的建议,在今后的工作中切实加强全省各市相关业务指导,确保问题得到解决。

  一、明确部门职责

  城市高架桥等快速路网建设,极大改善了交通运行服务水平,有效促进城市发展和交通拥堵治理。对于桥下空间功能的开发与规范化管理,目前按照工作职能,城市城市道路管理部门负责城市桥梁桥的运行管理,规划、园林、公安交管、综合执法等相关部门按照职能分工做好相关工作。下一步,我厅将重点指导各市完善城市桥梁桥下空间管理制度,制定切实有效的政策规范并督促实施。

  二、切实加强桥下空间治理

  桥下违法停放机动车、非机动车等问题,形成了较为严重的交通安全隐患,针对这些问题,省公安厅交管部门积极协助行业主管部门从实际出发,合理规划桥下空间,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合理设置桥下停车场,配合过街人行横道设置桥下公园等。同时,加强对桥下空间的管控,杜绝各种违法行为的发生。省住建部门下发了《2021年辽宁省城市管理执法工作要点》,指导各市城管执法部门加强在桥下空间对流动摊贩违法占道经营、露天烧烤等行为进行了清理整治。下一步,将组织开展市容环境专项整治的工作,加大对桥下非法摊贩的清理整治力度,同时净化桥下空间环境,及时清理存量垃圾,加强日常清扫保洁。

  三、合理利用桥下空间

  加强城市桥下空间的多元利用,对于挖掘城市闲置空间、扩展城市功能,实现城市精细化、网格化管理,建设美丽城市、智慧城市具有重要意义。省政府办公厅出台了《关于促进全省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通知》,积极推行建设项目综合开发,鼓励在符合规划等前提下,利用高架桥下空间建设停车场。省自然资源部门以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为契机,指导市县自然资源部门结合城市建设现状,加强城市风貌规划,促进综合开发利用土地,鼓励公共服务设施用地适度混合、整体设计、合理布局,充分利用桥下剩余资源,打造绿色、实用空间。省住建部门抓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体育总局关于全面推进城市社区足球场地设施建设的意见》贯彻落实,指导各地合理利用城市路桥附属用地建设改造社区足球场地设施,同时推进城市绿化挖潜增绿,利用桥下空间合理增置街头绿地和小型公园。沈阳市充分挖掘桥下空间,全市通过增设龙门架及限速标志、安全指示牌、停车管理诱导系统,完善安全隔离护栏、调整马路边石等措施,在东一环桥下施划了700个泊位解决滂江街、万柳塘路两侧商铺集中,停车需求较大问题,沈阳市大力推进立体绿化项目,在五爱立交桥、沈抚立交桥、白山桥等桥下开展立体绿化,丰富植物配置,打造一年四季常绿;大连市在西南路、华东路桥下现有栏杆处悬挂花篮,采用垂吊牵牛、杂交海棠等时令花卉;在华香桥下种植耐阴花卉,打造一个600多平方米精品绿地,美化城市桥下空间。

  最后,感谢您对城市桥梁管理工作的支持,欢迎以后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5月19日

  抄送:省人大人选委、省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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