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关于大力开发中深层地热用于清洁取暖的建议》(第0229号)答复

  • 发布时间:2021年10月09日
  • 编辑:住建厅科技处审核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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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辽住建提发〔2021〕127号 签发人:解宇 

                                           对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第0229号提案的答复 

 

岳永华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大力开发中深层地热用于清洁取暖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中深层地热用于清洁供暖在我省的应用前景

1、我省地热资源总体情况

我省地质构造环境蕴藏着比较丰富的地热资源,大多埋藏于2000米以内,温度多为20℃至60℃区间,最高为96℃。其中,对流型(热泉)地热资源,一般埋藏较浅(数百米以内),主要分布于辽东和辽西山地;传导型地热资源,一般埋藏较深(超过千米),主要分布于辽东南、辽西北和下辽河平原地区。地质勘查结果显示,全省查明的地热资源总量详查为3.016163×1015焦耳,折合标准煤为10.2亿吨。地下热水可开采量(允许开采量)为18.73万立方米/天。目前地下热水开采量11.37万立方米/天,地下热水开采量占可开采量的60.7﹪。

2、我省地热资源开发利用情况

我省大部分热资源温度较低,无法用于地热发电。现阶段主要有两种利用方式:一是直接利用。如辽阳弓长岭、营口鲅鱼圈、大连安波、鞍山汤岗子、丹东五龙背等为代表的一批温泉旅游集聚区已初具规模。二是热泵技术采暖。据不完全统计,我省累计地源热泵供暖面积超过3000万平方米,“十四五”期间规模还将进一步增加。目前,地热资源利用在政策支持、管理体制机制、尾水回灌等相关利用技术方面,仍存在困难和问题。国家层面、省政府对此都曾做过很多努力。国家能源局编制出台了“十三五”地热发展规划,期间多次深入调研、召开现场推广会议、会同有关部委研究支持政策和措施等等。省政府于“十一五”期间开始采取多项措施,积极支持地源热泵技术供暖;“十二五”期间大力推进温泉小镇建设,使全省地热资源利用规模进一步扩大。

3、在我省推广应用地热供暖的意义

地热资源是宝贵的可再生能源,具有清洁、环保、可循环利用的特点,被誉为二十一世纪最具有开发价值的绿色新型能源。我省地热资源丰富,勘查开发合理利用地热资源,是实现节能减排、保护环境、建设节约型社会、落实“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有效举措。充分利用我省地热资源优势,并将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和生态优势,对于提升我省经济实力、打赢蓝天保卫战,实现总书记关于碳中和的有关承诺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4、在我省发展地热供暖的可行性

在“100%回灌、取热不取水”的原则下,通过热泵技术对地热进行梯级利用,并将其与其它绿色能源进行多能互补,可较低成本地为各类建筑提供清洁取暖和生活热水。根据我省实际,地热供暖系统可以是以地热为主的“地热+谷电储能+太阳光热+城市污水源热泵+工业余热+常规能源调峰+智慧管控平台”供暖系统(以下简称“地热+”供暖系统)。在降低供暖成本的同时,还可以较大幅度地扩大地热供暖面积。

二、中深层地热用于清洁供暖在我省应用存在的问题

1、矿权审批问题。地热及相关项目属应采取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公开竞争出让的情形,属市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出让、登记的矿种。我省实行矿业权出让年度计划管理,市级发证权限矿业权出让年度计划由市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制定,报请同级人民政府批准,报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备案后,于下一年度组织实施。

2、取费问题。国内多个省市地区已经对清洁能源的开采利用的取费均有不同的优惠政策,我省目前清洁能源开采利用费用按一般资源开采利用取费标准收取。

3、在技术认知上有欠缺。容易与地源热泵供暖技术进行概念上的混淆,影响对此项技术的客观认知。

4、本地区实际使用经验不足。目前,在严寒地区没有此项技术的应用,因此没有完整的配套技术体系,实际应用中存在一定的技术风险。

三、中深层地热用于清洁供暖的工作打算

1、详细勘查,做好开发利用规划

省自然资源厅在2010年对全省地热能分布贮藏情况组织进行了预查,掌握了初步的勘查资料。在此基础上,进一步详细勘查。

2、严格审批,有序开发利用资源

以实现地热能源科学、高效和永续利用,对地热能源实行保护性开发,对参与地热供暖的行为主体实行严格审批。

3、政策支持,低成本筹集建设资金

清洁能源的应用可以从根本上提升城镇的绿色发展建设水平,可以从本质上促进城市更新工作,密切关注国家对地热能发展的有关政策,积极做好有条件地区采用此项技术进行采暖的支持和保障,营造良好产业政策和环境。

4、技术对接,组织专家进行理论研究

组建辽宁省地热供暖技术专家组,到北京、河南、雄安新区等地进行调研,与技术成熟企业进行研讨,形成我省应用的技术可行性论证报告,为实际应用提供理论基础。

5、试点应用,总结形成推广经验

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在有条件且有意愿的地区或项目率先进行应用,收集相关数据资料,形成技术成果。根据实际应用情况进行推广,组织相关部门和单位进行现场实地观摩学习。

6、编制标准,合理有序开展地热供暖应用

在技术研究和试点应用的基础上收集、分析、总结,形成适用于我省的技术措施,建立技术标准体系,编制辽宁省地方标准,打下合理有序开展应用的技术基础。

7、因地制宜,扎实推进“地热+”供暖

利用市场经济运行机制,打造供暖运营平台,在新建项目、城市更新、淘汰燃煤供暖、替代燃气供暖时,有地热可开发利用的地区,优先考虑利用“地热+”供暖系统等供暖方式,以实现清洁取暖。

 

 

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5月27日

抄送: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协提案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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