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关于完善我省污水处理相关工作的建议》(第0015号)答复
- 发布时间:2021年10月11日
- 编辑:住建厅公用处审核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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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第0015号提案的答复
民进省委:
贵委提出的关于“关于完善我省污水处理相关工作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目前,我省共有143座县以上城镇污水处理厂在线运行,设计处理能力约926万吨/日,平均负荷率约82%,均实现一级A排放标准。全省市、县污水处理率及污泥无害化处置率均达到95%以上。7个缺水型城市再生水利用率均达到20%以上。
一、目前开展工作
一是推进排水管网建设。2020年初下发了全省城市排水管网建设改造438公里的计划,并纳入省政府绩效考核系统,年末完成排水管网更新改造约560余公里。今年计划继续新增改建排水管网320公里。目前已排查市政管网7414公里、小区管网642公里。沈阳、鞍山、营口、朝阳、葫芦岛等5个城市已建立GIS系统。二是加强污水处理工作监管。转发《住建部关于印发城镇污水处理工作考核暂行办法的通知》,并逐年对全省城镇污水处理工作进行考核,通过考核有效推进了污水处理厂安全稳定运行。经与省生态厅了解,2020年共检查污水处理厂154家,发现生态环境违法问题24个,行政处罚累计81万元。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公开端”同步向社会公开工业企业排污许可相关信息。对重点地区开展异地交叉帮扶执法检查行动,参与执法人员共计200余人,检查企业631家,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872个。对14697家次污染源开展“双随机”检查,处罚涉水违法企业360家,累计处罚金额4767.41万元。三是推进相关规划制定。目前沈阳、大连、抚顺、锦州、阜新、朝阳、盘锦等城市已经启动城市排水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我厅也启动了《辽宁省城乡建设高质量发展“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提出加强城市老旧地下市政基础设施更新改造工作力度,扭转“重地上轻地下”“重建设轻管理”观念,推动存量超设计使用年限管线的更新改造。推动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数字化、智能化建设,提高设施运行效率和服务水平。
二、下步工作安排
2021年,我省将继续推进基本消除生活污水直排口和建成区设施空白区工作,提升污水处理效能。一是加大管网建设改造力度。结合城市污水管网补短板、城市更新等工作要求,指导各地结合实际推进排水管网排查检测工作,根据管网错接混接、破损以及淤积情况,制定实施城市排水管网错接混接、管网更新、破损修复改造计划。二是积极拓展资金渠道。结合省政府项目专班工作要求,进一步夯实污水管网设施项目储备库,会同相关部门积极争取资金支持,通过地方专项债及市场手段等方式拓展资金渠道。三是开展考核督导。将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有关工作纳入省政府绩效考核,突出重点,设立节点任务,强化现场指导、督办考核,适时召开调度会议,通报工作进展,确保按时完成任务。四是组织专题培训。召开实施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专题培训会,推广省内、外先进技术路线、有效做法、优秀案例和运行管理经验,深入探讨提质增效工作短板和难点,进一步提高管理和技术水平。组织行业专家赴重点城市开展技术服务,帮助分析原因,指导相关城市采取有效措施开展工作。五是加强制度建设。制定污水厂管理规定,建立健全监管长效机制,有效减少超标排放问题。加强污泥处理处置工作,逐步提高资源化处理率。加强再生水利用工作力度,提高利用比例。
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5月18日
抄送: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协提案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