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关于推进我省新型钢结构建筑产业发展的建议》(0449号)答复

  • 发布时间:2018年09月07日
  • 编辑:住建厅办公室审核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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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住建提发〔2018043

                                      签发人:邵武

 

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第0449号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王春雨委员:

非常感谢您对现代建筑产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提出的“关于推进我省新型钢结构建筑产业发展的建议”是个非常贴切我们的工作,为推动我省现代建筑产业尤其是钢结构装配式建筑发展出谋划策,指出了发展要务。现将我们的工作答复如下:

一、全省基本情况

我省能够生产建筑用大型型钢的企业是鞍钢,生产能力60万吨;中小型型钢的主要生产企业是鞍山宝得钢铁有限公司,生产能力140万吨;焊管的主要生产企业是凌源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锦西钢管有限公司等企业,生产能力在120万吨以上;镀层板、涂层板主要生产企业除鞍钢和本钢外,鞍山市台安县还建有涂层板产业集群,总产能在200万吨以上;普通热轧板主要生产企业是鞍钢集团有限公司、本钢集团有限公司、凌源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等企业,生产能力在2000万吨以上。

我省装配式建筑发展工作起步较早,被住房城乡建设部确定为试点省份之一,沈阳市为建筑产业现代化工作示范城市。近年来,为积极稳妥推进装配式建筑工作,沈阳万融、沈阳中辰、沈阳三新、亚泰沈阳、大连三川、大连德睿盛兴等六家企业被认定为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2017年全年新开工装配式建筑465万平方米,占全省新开工建筑总面积的6.7%。根据我省装配式建筑的区域布局,鞍山市、盘锦市、朝阳市重点发展装配式钢结构。

二、开展的主要工作

1、实行市场为主导,政府大力推进的发展模式。省政府连续发布了《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辽政办发〔201789)和《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辽政办发﹝201793号)支持装配式建筑发展。沈阳、营口、阜新、盘锦以市政府名义下发了支持装配式发展的文件。

2、编制完善相关标准体系。目前有日本积水、上海宝钢、中辰钢构等钢结构技术体系带入我省,营口奥科公司木结构技术体系等。并以沈阳浑南万融现代建筑产业园和沈阳市建设工程检测中心为基础,形成较为完善的技术支撑体系。我省则从制定产业技术标准上破题,先后制定颁布了《分层装配式低层钢框架房屋技术规程》、《多层装配式钢结构建筑技术规程》、《装配式钢结构建筑施工预验收技术规程》、《装配式建筑全装修技术规程》等相关技术标准体系。

3、强化舆论宣传。加大装配式建筑宣传力度,全方位、多角度宣传装配式建筑的优势,提高公共认知度和认同度,营造良好的市场氛围。连续七年在沈阳市举办了中国(沈阳)国际现代建筑产业博览会,并组织全省有关人员参观博览会。

4、坚持教育先行。省教育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设置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注重对接产业转型升级,以服务发展为宗旨,以促进就业为导向,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强专业结构调整,结合建筑行业的转型升级,已经同意相关院校新增设了建筑钢结构工程技术、装配化施工等专业(专业方向)。在政策的指引下,各职业院校的专业建设能够紧密围绕区域产业、行业发展实际需求,着力为辽宁经济社会发展培养大批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人才。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1、明确2018年装配式建筑工作的目标任务

全年目标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今年力争提高3个百分点以上。大力推行新建住宅建筑全装修,城市中心区域全部推行新建住宅全装修,逐年提高成品住宅比例。省内各市(除沈阳、大连)装配式建筑发展有新的突破、新的进步。

2、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有关政策的落实

按照国家的有关要求,结合辽宁地方实际,深入调研,组织有关专家学者开展座谈,制定《辽宁省装配式建筑十年发展规划》,积极稳妥推进我省装配式建筑发展。督导检查各市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情况及出台的有关政策措施是否到位。加强对发展装配式建筑工作进展情况的调度、考核、通报。

3、保障钢结构建筑行业钢材供给适应不同建筑需求

鼓励钢铁企业根据下游钢结构市场需求,及时调整生产规模和品种,满足下游钢结构市场对于钢材的需求,从“质”与“量”两个方面进行双重保障。鼓励钢铁企业主动参与钢结构示范产业基地建设,研发生产与钢结构建筑构件需求相适应的定制化、个性化钢铁产品,推广高强钢结构用钢,研发防火、防腐高性能钢结构用钢,探索生产标准化程度高的钢结构构配件,鼓励建立钢结构构配件统一配送中心,不断提高钢结构用钢占建筑用钢所占比例。

4、召开推进装配式建筑工作现场会议

积极做好装配式建筑试点示范工作,认真总结经验,适时召开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工作现场会,对我省近年来推进装配式建筑工作进行总结,对下一步如何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提出工作目标要求,推动全省装配式建筑稳步有序发展。

5.举办第七届沈阳(国际)现代建筑产业博览会

继续举办第七届沈阳(国际)现代建筑产业博览会,组织全省各地主管部门有关人员及各企业参观博览会,期间组织多项专题会议,主题论坛等,进一步推广沈阳经验,促进其它各市装配式建筑的发展。

6、针对钢结构装配式建筑扩大招商规模

国内方面充分利用好省市对口合作机制,紧紧抓住抓牢辽宁与江苏、沈阳与北京、大连与上海对口合作机遇,搭建省级合作平台,开展项目洽谈和对接活动,实现互利共赢,希望通过以上几个平台和招商活动,能积极推介新型钢结构建筑产业。国外方面,充分利用好我省现在的对外招商引资合作平台。通过巩固和开拓我省同香港、日本、新加坡、德国、美国等国家和地区的跨国(地区)地方政府间投资、贸易合作交流平台,积极组织新型钢结构建筑产业企业参加新辽理事会、中日经济合作会议、德国巴符州混委会、中国东北三省韩国经济论坛等各种对外平台,进一步促进吸引外资,加强新型钢结构建筑产业的对外经贸合作。

7、加快技术标准体系建设及人才培养

一是形成更加完善的专业动态调制机制,重点增设新兴产业相关专业,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相关专业,削减、撤销落后产业相关专业及与院校服务面向定位不相符的专业,提高专业结构与产业结构、社会需求的契合度;二是深入开展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知行合一的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把钢结构建筑产业打造成我省新型产业提供人才保障;三是进一步深化校企合作,支持各职业院校开展对企业技术人员的相关培训,有效促进现有技术工人进行产业技能转型升级,推动职业教育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开放的全过程,有效为辽宁区域经济发展服务。

再次感谢您在百忙之中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继续关心和支持我们的工作。

 

 

                          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864 

 

 

抄送:省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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