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 关于关于加大“保交楼”支持力度 助力全面振兴 新突破的的建议(第0176号)提案的答复

  • 发布时间:2024年12月24日
  • 编辑:岳爱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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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世江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保交楼”支持力度 助力全面振
兴新突破的建议》的提案收悉,您的建议对全省推进“保交楼、保民生、保稳定”工作具有很强的指导作用。我厅高度重视,认真研究落实工作,现提出答复意见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省保交楼项目分为两类,一是使用国家专项借款项目,涉及159个项目,112936套房屋;二是未使用专项借款项目,涉及169个项目,54713套房屋。截至2024年5月底,我省争取到了113亿元的保交楼专项借款,保交楼专项借款项目累计销号136个,交付房屋99687套,尚未交付房屋13249套,交付率88.3%。未使用专项借款项目累计销号23个,交付7170套,尚未交付房屋47543套。
住房城乡建设部对我省工作成效及经验做法给予充分肯定,特别是对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省纪委领导参与推动,以及将未使用专项借款的项目也纳入保交楼范围统筹推进的做法高度赞赏,将我省创造性建立的“三项制度”“四本台账”等典型经验做法刊发《建设情况通报》供各地学习借鉴。
二、工作措施和成效
(一)高位推动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保交楼工作。省委主要负责同志多次就保交楼工作作出批示,多次在全省重要会议上强调部署,并亲自接访购房群众;省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三次召开专题会议,到项目现场调研指导,亲力亲为推动保交楼工作;省纪委主要负责同志多次到市县调研,对有关项目督办推动;省政府分管负责同志对15个地市开展全覆盖督导,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对部分地市暗访督导,连续两年代表省政府与各市政府签订“保交楼保民生保稳定”工作目标责任状,2024年签订的责任状将“目标任务”分为2024年、2025年两个年度,并分解到每个项目,时间细化到月份,并增加了将未回迁安置群众作为第一顺位予以保障等要求。
(二)健全机制
制定《辽宁省“保交楼、保民生、保稳定”工作方案》《辽宁省通过专项借款支持已售逾期难交付商品住宅项目建成交付的实施方案》等一系列工作方案,指导各地制定“一市一策”“一项目一策”“一楼一策”工作方案,明确建设主体、资金来源等事宜,精准化解处置。提前谋划项目积极争取国家支持,两批次获得国家专项借款113亿元,全国首笔专项借款在沈阳落地。通过专项借款撬动商业银行配套融资25.8亿元。动员施工单位采取“资产+现金”方式推进后续建设。实行资金资产封闭运行,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通过处置未开发土地、在建项目资产等方式,多渠道筹集建设资金。开展预售资金专项审计,防止道德风险。专项借款到位后,督促各市立即按进度拨付给施工企业、材料供应商、水电气热等配套工程参建主体,推动项目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常态化施工,让停工项目早复工、早交付、早入住,通过一批项目的复工建设、交付,给人民群众吃下“定心丸。
(三)建立“四本台账”
第一本是保交楼专项借款项目台账,第二本是未使用专项借款的保交楼项目台账,第三本是挂牌督办保交楼项目台账,第四本是未回迁安置(第一顺位保障)项目台账。定期调度工程进展情况,开展多轮督导检查,通报进展情况。
(四)建立三项制度
创建“工地开放日”、“义务监督员”、“重点项目公示牌”制度。每个保交楼项目设立“工地开放日”,定期邀请业主代表进场参观,评议工程进展,监督工程质量;选择2-3名有一定专业基础知识,且热心公益的业主作为义务监督员,监督项目进展和工程质量情况,及时反映问题和业主诉求;设立“重点项目公示牌”,内容包括项目名称、计划交付日期、建设单位负责人、施工单位负责人、三级(市、区、项目)包保责任人、工地开放日、义务监督员、工作专班监督电话等信息,广泛接受业主监督,有关工作经验被住建部向全国推介。
(五)建立“白名单”
2024年1月22日,会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辽宁监管局印发《关于落实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的通知》,提出“建立省级协调机制、落实市级协调机制、筛选确定支持对象、满足合理融资需求、做好融资保障工作、定期报送工作情况”等工作要求。我省是全国最早出台落实意见的三个省份之一。指导各市、省沈抚示范区建立由政府分管住房城乡建设的负责同志担任组长,住房城乡建设部门、金融监管总局派出机构等为成员单位的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全省共推送项目368个,获得新增银行融资125.9亿元。目前,正在推进第三批白名单项目申请融资。
三、下一步工作
一是做好保交楼“后半篇”文章。对于已经交付的项目,开展“回头看”,认真听取群众意见,做好工程质量、园区配套、产权证办理、群众投诉处理等工作,切实做好保交楼“后半篇”文章,让群众房能住、证能办、住得安、住得好,避免因为投诉和信访影响保交楼工作质效。
二是统筹推进保交房项目建设交付。按照国家工作部署,打好商品住房项目保交房攻坚战。推动“一项目一策”方案全覆盖,明确解决路径,多渠道筹集资金,加快建设交付。落实“工地开放日”“义务监督员”“重点项目公示牌”等制度,主动引入业主参与、监督,确保保交楼工作规范有效推进。
三是继续落实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持续督促各地继续筛选项目,做到成熟一批,推送一批。同时,加强与金融监管部门的配合,搭建政银企沟通平台,推动房地产开发企业和金融机构精准对接,协调有关金融机构落实好项目融资需求。
感谢您对我们提出宝贵意见,希望您继续关心、支持全省住房城乡建设工作!

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4年6月5日


抄送: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协提案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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