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关于促进辽宁省建筑能源一体化高质量发展的提案(第13020318号)的答复

  • 发布时间:2024年12月24日
  • 编辑:孙辉东
  • 来源:

辽住建提发〔2024〕48号

赵凯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促进辽宁省建筑能源一体化高质量发展的提案收悉,推广光伏建筑一体化(BIPV)与国家碳达峰碳中和政策相契合,对于推进我省城乡建设绿色低碳发展、建设清洁能源强省具有重要意义,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建筑光伏一体化发展现状

发展建筑光伏是推动建筑领域节能降碳的重要举措。我国建筑数量总体规模大,可用太阳能资源丰富。建设建筑光伏既可充分利用闲置资源获取多方面收益,又可缓解电网的供电压力和减少碳排放,对于促进城乡建设绿色低碳发展和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具有重要意义。

国务院《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提出,“加快优化建筑用能结构。深化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推广光伏发电与建筑一体化应用。”住房城乡建设部《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辽宁省碳达峰行动方案》提出“推进建筑太阳能光伏一体化建设,到2025年新建公共机构建筑、新建厂房屋顶光伏覆盖率力争达到50202241日,全文强制性国家标准《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开始实施,明确要求“新建建筑应安装太阳能系统”。20242月,省发展改革委下发《关于规范发展分布式光伏的通知》,进一步规范分布式光伏的开发建设和备案管理,重点支持屋顶及建筑物表面建设的分布式光伏开发利用。

二、存在的问题

(一)建筑光伏成本增加,市场积极性不高

建筑光伏一体化项目增量成本较高。市场上普通单晶硅光伏组件价格约为0.9/瓦,建筑光伏组件价格为普通单晶硅光伏组件价的3倍以上在没有激励措施的情况下,项目业主、投资人等市场主体主动推广的积极性不高,无法充分释放消费和投资需求

(二)产业人才缺失,创新能力有待提高

建筑光伏一体化产业链包括建筑光伏产品研发生产、建筑规划设计、建筑光伏系统集成等环节,行业高质量发展需要整合建筑与光伏全产业链资源。光伏全产业链引领能力、人才供给、产品供给不足,系统性创新能力有待提高是我们面临的现实问题。市场上的建筑光伏产品单一,省内产品不具备竞争优势,建筑本体与光伏系统的融合、系统集成施工等方面需要技术攻关。

(标准体系有待进一步完善

标准体系尚不完备,现有标准无法覆盖建筑光伏系统应用全环节的实施需求,缺乏关键设备、安全配置、性能评测、供电接口等专用技术标准。

(四)收益问题

建筑光伏系统的发电量与光照强度正相关,建筑外立面的朝向、所处位置的周边环境直接影响到建筑外表面的辐照度,遮挡等不利因素会大大降低光伏系统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分布式光伏参与市场化交易也会降低项目收益。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强化顶层设计

住建、发改、工信、机关事务管理、 民政等部门按职责分工,协同推进建筑光伏建设管理推动成立我省建筑光伏领域相关协会,加强行业引领作用,整合光伏制造企业、科研院所、高校、设计院等优势资源,补短板、强弱项培育本土新型龙头企业,建立完善建筑光伏上下游产业链。鼓励吸引多方社会资本参与投资,统筹建筑领域光伏项目的开发、建设、运营、产业链协调管理探索和创新财政金融支持政策,鼓励采用合同能源管理等市场化机制,加大对建筑光伏的支持力度。

(二)完善建筑光伏标准体系

严格执行《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通用规范》等国家强制性标准,加强技术标准的顶层设计和编制协调重点配合推进支撑建筑光伏产品、系统集成与工程实施、技术评价等标准编制,积极开展标准宣贯,提升绿色建筑设计、施工、验收等环节规范性。开展既有建筑加装光伏技术流程研究,支持编制太阳能光伏建筑一体化设计图集。推进光伏组件按照建筑模数尺寸生产。

(三)强化科技创新,着力人才培育

支持沈阳建筑大学申报国家重点实验室。重点实验室主要开展“光伏建筑一体化技术”的基础理论研究、前沿技术研究、关键装备和标准规范研究,致力于建筑本体与光伏系统深度融合、建筑与光伏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运维、建筑光伏系统安全绿色发展。推进沈阳建筑大学与辽宁阳光能源校企合作办学,促进产学研融合发展,进一步壮大我省建筑光伏人才队伍。

(四)优化建筑用能结构,强化电力消纳保障

建筑光伏电力以自用消纳为主,余电通过充电桩、上网等方式合理利用。以公共建筑和工业厂房为重点,因地制宜推进建筑光伏一体化技术应用,稳妥有序推动分布式光伏设施建设。项目立项阶段充分考虑当地电网接入条件、建筑光照条件,严格履行施工图审查程序,确保建筑光伏项目应接尽接。平衡建筑用电负荷推进建筑用能电气化,适当配建建筑光伏充电桩,增强对光伏电力的自消纳能力。推动太阳能光伏与建筑本体、建筑附属设施、城市基础设施等要素融合发展。

(五)加强建筑领域绿色发展宣传引导

以全国节能宣传周为契机,开展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宣传周活动,多渠道面向社会加强政策宣传、多形式面向机关加强宣传培训。面向各市建设主管部门、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开展建筑光伏一体化专题讲座,提高行业对于建筑光伏一体化的认知和重视程度。

感谢您对我省城乡建设行业绿色发展的关注,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持续推进建筑光伏一体化发展,不断提升建筑行业绿色低碳水平。

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4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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