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
《关于激发规划的引领作用,高质量推动我省城市更新 工作(第0413号)》提案的答复

  • 发布时间:2024年12月26日
  • 编辑:马坤
  • 来源:

[A1]

[此件公开发布]

辽住建提发202451

                                    

省政协十次会议

《关于激发规划的引领作用,高质量推动我省城市更新工作

0413提案答复

严文复委员

提出的关于激发规划的引领作用,高质量推动我省城市更新工作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辽宁省委、省政府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关于实施城市更新行动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来辽宁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以部省共建城市更新先导区合作框架协议为引领,全力推动实施城市更新。省第十三次党代会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提出,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建设创新、绿色、智慧的高品质城市。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2023-2025年),将实施城市更新行动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全力推动落实。

一、开展工作

我省签订部省合作框架协议,在全国率先开展省级城市更新规划编制工作,根据城市功能定位分类指导施策路径,为国家提供可推广、可复制的辽宁经验目前,沈阳、大连市的城市更新规划已正式公布实施,丹东、锦州、营口、辽阳、铁岭5市形成了城市更新规划初步成果省、市各级城市更新规划逐步发挥引领作用

(一)完善规划编制,强化引领作用。一是编制《辽宁省城市更新规划》,为辽宁实施城市更新行动明确目标、探索路径、提供指引。系统梳理了辽宁城市更新发展历程、取得成效、突出问题和主要挑战,分析总结各城市特点,有针对性划分城市更新类别,差异化制定14个市和沈抚示范区的城市更新工作指引,分类指导各地稳步有序实施城市更新。从明晰城市更新工作推进机制、建构省-市县(区)-单元(项目)更新规划传导体系、优化顶层政策设计、健全完善技术标准体系和项目监督机制等方面,进一步加强实施城市更新的组织保障当前,规划已通过住建部审查,杨保军总经济师作为规划评审组长,对规划内容给予充分肯定。二是编制《辽宁省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规划》,推动文化赋能城市空间,让历史文化融入城市更新。系统阐释辽宁文化核心价值体系,明确历史文化保护传承规划目标、总体布局、保护范围、保护要求和保护措施,共梳理十余类3000项历史文化资源,形成工业遗产六地文化6个特色专题,从省级层面为各类历史文化资源保护管理提供指引。提出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融入城市更新和城乡建设具体举措,指导各市开展历史文化保护工作,推进守住城市历史文脉保护底线,遏制建设性破坏。

(二)加强组织领导,系统性推进城市更新。一是高位推动部署,把城市更新摆在重要的位置抓紧抓好。2020年12月,我省与住房城乡建设部签署部省共建合作框架协议,成立了由部、省主要领导任组长的部省共建城市更新先导区领导小组,联合印发了《部省共建城市更新先导区实施方案》,明确建设绿色、低碳、智慧、人文、活力城市的工作目标和重点任务。省政府成立由省长任组长,常务副省长和分管副省长任副组长的省建设城市更新先导区领导小组,各市均成立了由市政府主要领导挂帅的城市更新行动工作专班,进一步压紧压实属地和部门责任,形成了部、省、市合力推动城市更新工作的组织管理体系。二是配合做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抓好问题整改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今年4对《辽宁省城市更新条例》实施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我厅经与省人大就检查重点、工作步骤等内容进行了多次沟通对接,共同赴各地进行实地调研,深入了解城市更新工作推进情况,广泛听取意见建议,深入分析城市更新工作存在问题,研究制定下步工作计划,借助执法检查机遇,强化工作力度。

(三)健全工作机制,注重工作实效。一是完善制度法规体系,确保保护传承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先后印发《关于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的实施意见》《辽宁城市更新工作指引》《在城乡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重点任务清单》等配套文件,出台《辽宁省城市更新条例》指导各地科学推进城市更新工作促进法规制度有效落实。编制发布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绿色工业建筑评价、地下管道无损检测、CIM平台建设等40多项省级城市更新领域地方标准,有效支撑和规范城市更新工作。二是健全城市体检制度,推动各市结合体检成果开展工作。坚持把城市体检作为实施城市更新行动、促进城市发展的重要基础,建立部省基础指标+地方特色指标+专项体检的评估体系,通过第三方体检评估、社会满意度调查等方式,连续两年在全省14市开展城市自体检工作,综合分析研判城市发展建设状况,摸清城市建设短板弱项,确定更新范围和重点。

(四)聚焦民生短板,改善人居环境。一是坚持把人民宜居安居放在首位,不断提升城市人居环境质量。政府出台《辽宁省十四五期间城市更新项目建设方案》,聚焦老旧小区改造、完善基础设施和服务功能等16项重点任务,工程化、项目化、清单化推进城市更新工作。2022年以来,全省实施城市更新项目3400个,总投资8000多亿元。坚持因民所需、因地制宜,持续加强城市地下和地上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和城市生命线工程;建设完整社区试点,深挖低效闲置土地资源,建设口袋公园等一系列工作取得成效。二是突出保护传承,塑造城市风貌。坚持保护与发展,注重追溯城市历史记忆,采取修旧如旧、原址改造、历史重现等方式进行有机更新,实现城市活力重塑和魅力提升。条例实施以来,全省新增公布省级历史文化街区7条、历史文化名镇7个、历史建筑373处,实现了所有市县历史建筑公布认定100%全覆盖。大连东关街、营口辽河老街、辽阳白塔街区等各类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利用成果不断显现。

二、下步计划

针对您提出的宝贵建议,下一步我厅将积极沟通有关部门,重点开展以下有关工作。

(一)加快推进城市更新规划设计体系建设。一是加快完成省级规划编制,明确城市更新的方向与重点,落实好更新规划编制、项目策划、工程推动等主体责任,建立健全权责明晰的工作机制,统筹谋划好城市更新项目。针对城乡基础设施老旧、公共服务资源分布不均等百姓关注的难点热点问题,要加快基础设施绿色升级改造,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着力补齐短板、缩小差距,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在省级城市更新规划框架下,推进各市加快完成城市更新规划编制,提升城市更新项目在内容与空间选择上与城市发展总体思路契合度。二是推进以城市体检结果为导向,针对性加强城市更新工作。在全省14市加快推进城市体检评估工作,为城市更新提供数据支撑,实现各类国土空间规划、计划共谋共编,确保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指标得到有效落实。建立城市体检(发现问题)城市更新(解决问题)绩效评估(解决程度)城市体检循环模式,推动形成依据体检问题制定年度更新计划到项目实施的成果转化,整体推动城市结构优化、功能完善、品质提升三是省自然资源厅将结合全省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建立和各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审批,指导各地在总体规划层面进一步落实有关城市更新的技术标准,明确城市更新重点区域、主要类型及规划对策,切实发挥规划对城市建设、城市更新的引导和管控作用;在详细规划层面,确定存量提升改造的规划指标与管控要求;同时开展城市更新相关专项规划与行动方案的编制工作。

(二)建立健全社会及专业人才参与的工作机制。一是及时组建城市更新专家委员会,为决策提供专业支撑。汇集不同领域、不同专业、不同层级的专业及学者,发挥专业水平,对城市更新领域各项工作进行探索。二是研究创办辽宁省城市更新联盟,探索建立城市更新信息互通与投资基金。筹备搭建多元主体城市更新联盟,推动更新“规-建-治”优势互补和强强联合。链接城市更新资源、信息、资金、智力、服务等要素,引导央企国企、民营企业、设计单位、金融机构和高科技企业加盟,搭建政府、企业、社会资本、金融机构、科研机构等多元主体参与城市更新的合作交流平台,参与决策咨询、规划设计、建筑施工、监督管理全过程。

(三)建立城市更新互联沟通机制。一是通过定期编写报告、解读城市更新最新政策、定期召开联盟大会、不定期召开研究论坛、业务交流会、项目推介会、建立辽宁省城市更新专家智库、运营公众号、举办优秀更新项目评选活动等方式,加强城市更新领域工作交流协作,实现决策共谋、发展共建、建设共管、成果共享。二是通过城市更新联盟、省级行业协会等平台作用沟通社会资本方。研究设立城市更新专项基金的可行性,省财政厅将指导省金控集团履行辽宁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机构职责,积极对接,推动辽宁产业投资基金按照市场化的方式助力相关产业发展。

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467       

抄送: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协提案委

附件下载

javascript:void(0);

版权所有: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2号

备案编号:辽ICP备09027508号-1     丨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