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以“好房子”建设提振住房消费全面提升人居环境和城市空间品质(第13030381号)提案的答复

  • 发布时间:2025年08月05日
  • 编辑:孙辉东
  • 来源:

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

    你们提出的关于以“好房子”建设提振住房消费全面提升人居环境和城市空间品质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首次提出要“适应人民群众高品 质居住需要,完善标准规范,推动建设安全、舒适、绿色、智慧的‘好房子’”。当前我国住房发展正从“有没有”转向“好不好”,住房建设要以提升居民居住品质和幸福感为导向,因地制宜推进好房子建设,既要强化标准引领、技术赋能把新房子建造成好房子,也要通过科学改造把老房子变成好房子。住建部强调“好房子”建设要从好标准、好设计、好建造、好材料、好服务等五个方面着手。2023年以来,按照住建部相关工作部署,我省高度重视“好房子”建设,开展了一系列工作。

    一、我省“好房子”建设工作进展

    (一)建立健全“好房子”相关支撑政策

    我省出台了系列“好房子”建设激励政策。《辽宁省绿色建筑条例》规定,因采用墙体保温技术增加的建筑面积不计入容积率核算;采用地源热泵等清洁能源利用技术供暖制冷的绿色建筑,供暖制冷系统用电可以参照居民用电价格执行。《关于支持现代建筑业发展的通知》鼓励各地积极将装 配式建筑和绿色建筑项目用地需求优先纳入供地计划,将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相关要求纳入土地出让规划条件。《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辽房稳〔2024〕1号)规定,对采用装配式建造方式或被评定为星级标准绿色建筑、超低能耗建筑的项目,可奖励一定比例的不计容建筑面积,具体比例由各市县政府确定。大连市印发《关于开展绿色金融支持绿色建筑产业协同发展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拓展了对绿色建筑和超低能耗建筑的支持方式。

    推动绿色建材产品推广应用方面,一是给予绿色建材政策支持。2024年,我省“数字辽宁智造强省”专项资金申报方向中,专门设立了对绿色建材认证产品销售奖励方向,以奖励形式实现了绿色建材产品降本让利的作用,进一步支持绿色建材产品推广应用。目前,已有12家企业的建筑用绿 色岩棉板、沥青基防水卷材等12种绿色建材认证产品获得奖励。二是做好试点示范,沈阳、大连、鞍山市组织开展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试点申报工作,支持相关地区因地制宜发展绿色建材产业,培育绿色建材骨干企业和重点产品。三是做好绿色产品认证与标识工作,积极推进绿色产品认证与标识体系建设。截至2025年2月,全省共有绿色产品认证证书166张、涉及获证组织72家。

    2024年开展绿色产品认证,印发《2024年辽宁省绿色产品认证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指导认证机构帮扶企业按照绿色产品认证要求完善工作体系,获得绿色产品认证。举办“绿色产品认证与标识宣传周”活动,开展绿色产品认证线上培训,普及绿色产品认证知识,推广试点经验,树立示范效应。2025年,我省将持续做好相关工作,广泛吸纳相关地区、科研单位、重点企业和行业协会的意见建议,为建设安全、舒适、绿色、智慧的好房子提供支持。继续推进绿色产品认证试点工作,提高绿色发展水平,引导更多企业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增加绿色产品供给。组织开展“绿色产品认证与标识宣传周”活动,加大对绿色产品认证相关政策、措施、成果的宣传力度,不断提高绿色产品认证的认知度。

    “好房子”用地保障工作方面,一是贯彻“以需定供”, 根据国土空间规划成果和当地房地产市场实际,优先将“好房子”用地需求纳入住宅用地供应计划。二是落实分类调控要求。对于商品住宅去化周期过长、存量房地产用地过多、市场需求明显不足的地方,暂停新增住宅用地供应;对人口净流入、确有需求的,适当增加商品住宅用地供应。三是优先在公共交通便利、配套设施较为齐全的区域供应土地,落实保障性住房用地应保尽保。

    家电以旧换新方面,全省累计销售符合补贴政策的家电产品111.93万台,累计发放补贴金额8.64亿元,带动销售额达45.88亿元。家装厨卫以旧换新方面,全省家装厨卫以旧换新交易155.48万笔,累计发放补贴资金2.18亿元,带动家装厨卫销售额达15.79亿元。为进一步提振房地产市场信心,更好满足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挖掘消费潜力,带动家居消费,举办“11·11辽宁省房产·家居联动促销活动”, 为广大消费者提供更多优质产品和实惠。截至目前,2025年家电、家装厨卫以旧换新实施细则已正式印发。下一步,我省将以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为重点,持续探索优化补贴流程,加强政策宣传解读,加大政策宣传力度。

    (二)制定完善“好房子”相关标准体系

    2024年初,在住建部《“好房子”技术指引》的框架下,我们组织研究编制了《辽宁省“好房子”技术指南(试行)》。指南主要包括安全耐久、健康舒适、绿色低碳、智慧便捷、和谐美好等方面,适用范围涵盖了新建、改建、扩建住宅项目,提出新建住宅层高不应低于3m; 主要使用房间的窗地面积比不应小于1/7;建筑节能率不应低于75%等100余款技术要求。尤其关注辽宁气候特点和人口结构特点,提出了设置冰雪防滑措施、建筑物出入口要设置冰凌等意外脱落的防护措施;综合考虑老年和儿童生活习惯的差异性和相通性,室内空间灵活可变,加大非砌筑内隔墙比例,采用模块化装修,更好地平衡现代家庭的需求等技术要求。

    近年来,我省以建筑材料、设计、施工、检测、验收、可再生能源应用、性能评价、运行维护为主线,制定出台了一系列工程技术标准,如《辽宁省绿色建筑施工图设计技术规程》《辽宁省绿色建筑施工图设计审查规程》《辽宁省绿 色建筑施工质量验收技术规程》《模板内置复合竖丝岩棉板外墙外保温系统技术规程》《智能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实施细则》《丙烯酸盐灌浆材料渗漏治理应用技术规程》等,这些标准的出台,为建设“好房子”打下了良好的技术基础。

    沈阳市政府为贯彻落实国家住建部、省住建厅关于提升住宅品质的发展要求,以及志成市长“多措并举提振住房消费”、“不断创新产品供给,下大力气建设绿色、低碳、智能、安全的好房子”指示精神,沈阳市组织编制《沈阳市高品质住宅提升设计导则(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导则》),旨在指导提升沈阳市住宅设计质量和品质,预计近期发布实施。《导则》以“安全耐久、健康舒适、绿色低碳、智慧便捷”为主要原则,适用于沈阳市住宅建筑新建住宅项目,明确提出新建住宅层高不应低于3.00m; 四层及以上应设置1部可容纳担架电梯;建筑节能率应逐步实现83%等8类27项176款技术要求。因地制宜,关注沈阳市气候特点和人口结构特点,提出设置冰雪防滑措施、建筑物出入口要设置冰凌等意外脱落的防护措施;全龄友好,综合考虑老年和儿童生活习惯的差异性和相通性,室内空间灵活可变,加大非砌筑内隔墙比例,采用模块化装修,更好地平衡现代家庭的需求等技术要求;对于住宅防渗漏、防开裂、防空鼓、防反味以及隔声降噪措施均有考虑。后续,沈阳市将在符合国家相关政策的前提下,充分借鉴相关城市先进经验,进一步研究相关支持政策。

    (三)加力推进危旧房屋统筹规划方面

    “十四五”期间,我省加强节能改造鉴定评估,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力度不断加强。一是编制发布《农村住宅清洁供暖技术规程》《既有建筑薄抹灰保温层加固修缮技术规程》等地方标准。二是印发《辽宁省老旧小区改造技术指引》暨“1358工作法”,将建筑节能改造纳入老旧小区改造基础类改造项目,结合老旧小区改造和清洁取暖示范开展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十四五”期间共完成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面积8748万平方米。三是积极推进阜新、沈阳、营口、盘锦清洁取暖示范市建设。我省四个试点城市累计完成清洁取暖改造面积19963万平方米,户数191.82万户,清洁取暖率由52.6%提升至78.2%,累计既有建筑节能改造2379.61万平方米。

    (四)倾力打造“好房子”样板示范方面

    2025年2月开始征集辽宁省“好房子”建设典型案例。2024年举办“世界地球日暨绿色建筑公益周”活动,科普人数近万人。举办绿色建筑、建筑节能宣传周活动,重点在省直机关、街道社区、校园、企业和公园等开展建设宣传,营造了全社会关心“好房子”、了解“好房子”、支持“好房子”建设的良好氛围。

    二、下一步工作

    一是支持政府投资的保障性住房项目率先建成好房子,政府投资的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优先改成好房子。鼓励好房子项目提高绿色建材应用比例。

    二是结合供需状况,优化用地规模、布局和结构,释放核心土地资源,以更加有效的住宅用地供给更好满足改善人群需求。

    三是着力推进“好房子、好小区、好社区、好城区”四好建设,会同自然资源等部门,统筹规划城中村和危旧房屋改造,对于拆除类项目,优先考虑以儿童为视角的友好空间、“家门口”的公共文化休闲空间、行人优先的绿色街道空间、现代化校园场馆设施空间、完善的停车设施空间等城市高质量发展的关键领域进行统筹规划,补齐城市建设和治理短板,提升城市空间品质。积极探索居民自主更新方式改造老旧住宅。

    四是全面梳理辽宁省既有的房屋建筑领域系列标准,结合现行地方标准并会同自然资源等部门编制辽宁省好房子评价标准体系,着力关注降容、降密标准和全天采光等核心刚性要素,进一步提高居住品质。严格落实标准规范要求,督促参建单位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严禁施工单位违反施工技术标准施工,全面落实住宅隔声、防串味、防水等标准规定。

    五是持续开展全省老旧小区改造“回头看”工作,坚持问题导向,特别是对于有结构安全隐患的住宅,开展房屋质量检测和安全鉴定工作,及时排除安全隐患。深入检视已改造小区的长效管理机制运行、各类设施服务维护等情况,有针对性地补齐管理制度等短板,以完整社区标准全面提升功能,着力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六是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和政府调节作用,引导在建项目和改造项目建设成为好房子。鼓励好房子项目采用装配式装修和菜单式装修模式,推广智能建造、绿色建造、装配式建筑,推动建筑业与先进制造技术、新一代信息技术的深度融合,拓展数字化应用场景。

    联系人 : 姚 远   联系电话:024-23447652

                              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5年5月30日

附件下载

javascript:void(0);

版权所有: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2号

备案编号:辽ICP备09027508号-1     丨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