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关于构建“智能民生”管控平台,加快推进老旧小区供水供暖质量提升的提案(第13040664号)提案的答复
- 发布时间:2026年06月03日
- 编辑:李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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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思济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构建“智能民生”管控平台,加快推进老旧小区供水供暖质量提升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省城市建成早,城镇化率高,城市供水、供热等管网建成时间早,管网存在不同程度的老化,随着时间推移部分管网陆续达到使用年限,亟待更新改造。此外,一些老旧小区的管网、设施未移交给专营企业实施规范化、标准化运维,服务水平与人民群众要求存在差距。省住建厅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推动供水、供热等基本公共服务提质增效。
一、结合老旧小区改造,推动居民小区管网改造升级
按照“先民生、后提升,先急需、后改善”的原则,创新实施《辽宁省老旧小区改造技术指引》,构建“1358工作法”体系,即围绕一项总体要求系统谋划,区分三个改造阶段分类指导,完善五个工作机制统筹推进,聚焦八项重点任务有序实施,筑牢老旧小区改造政策基础。把解决“屋里冷、房顶漏、下水堵”等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放在首位,统筹实施老旧小区和老旧管网集中连片改造。对供热锅炉房、供热管线、换热站等进行排查。拆并小锅炉房及过渡性热源,对因供热管线老旧影响居民采暖效果的小区管网改造升级。结合水、电、气、热等管线设备改造,在有条件小区推行远程抄表和居民在线缴费等。将老旧落后的二次供水设施纳入改造。加强二次供水设施改造的物防、技防建设,实行封闭管理,提高安全供水保障能力。在兜底做好基础类改造的基础上,结合小区实际和群众需求,注重做好加装外挂电梯、增加停车位、安装充电桩等完善类改造。围绕存量资源整合利用等方面探索,配套建设社区党建活动中心、养老服务站、老年食堂等社区服务设施,不断完善公共服务功能。
二、开展城市公共供水管网漏损治理三年行动
印发《全省推进城市公共供水管网漏损治理三年行动方案》,要求各地通过实施城市老旧供水管网更新改造、推进管网分区计量建设等措施,降低管网漏损。以小区内网改造为重点,对供水管网等基础设施开展补充摸底调查、完善管网台账。将原水输水管道、市政配水管道、居民调蓄设施及庭院管道等更新改造的管网设施统筹谋划,科学包装项目,提高系统性节水效益。结合城市更新、老旧小区改造统筹开展城市供排水、供热、燃气管网综合改造。安装分区计量水表、压力监测等远传采集设备,提升供水设施数字化管理水平,构建DMA分区计量体系,精准查找管网漏点,及时处置故障。统筹推进庭院管网和二次供水设施改造移交,完善二次供水设施移交制度,理顺居民供水加压调蓄设施管理机制,制定二次供水设施改造移交计划,城市供水范围内的二次供水设施经改造达到接收标准的,应移交给供水企业实行专业化运维。对暂不具备移交条件的,供水主管部门应依法指导和监督产权单位或物业管理单位等按规定规范开展设施的运行维护。
三、实施城镇供热“温暖工程”
组织召开全省住建系统重点工作推进会议,总结2025-2026年供热期保供工作,部署“冬病夏治”、“访民问暖”等重点工作。印发《全省供热领域热源热网“两检测”工作方案》,指导各市重点对运行年限25年以上的供热管网、供热期发生过故障的设施设备进行全面排查,建立问题台账并科学制定“冬病夏治”计划。印发做好供热企业评估工作通知,指导各市组织供热企业对供热保障能力、服务质量、安全运行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估。科学谋划供热管网更新改造项目,2024年以来,我省共有27个供热管网改造项目,获得国家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支持14.3亿元。组织人员以“四不两直”方式赴各地开展供热明察暗访,重点选取供热投诉舆情集中的小区,深入居民家中、换热站了解供热质量服务等情况。共走访了14个市及沈抚示范区的73个小区,入户测温396户,室温均达到18度以上,部分边、顶、底及孤岛户存在压线供暖情况,要求当地供热主管部门重点关注,督促供热企业提升供热参数,确保供热质量达标。
下一步,我厅将深入了解排查城市老旧小区供水、供热等赌点、难点问题,以老旧小区改造、城市地下管网建设改造为重要抓手,强化法规制度建设,加强对各市供热管网改造项目谋划包装工作指导,提升项目包装质量,积极配合省发改委等部门,持续加大向上争取力度,全力争取更多上级资金支持,加大对老旧小区内部供水供热管网的改造力度;持续开展供热“访民温暖”、“冬病夏治”等工作,全面排查居民小区换热站、内部管网存在的影响供热质量的突出问题,明确改造计划,确保在2026-2027采暖期前完成整改,保障人民群众温暖过冬;贯彻落实《供水条例》,深入实施城市公共供水管网漏损治理三年行动,推动居民小区二次供水设施有序移交,降低市政管网、小区庭院管网的漏失水量;开展城市供水水质抽样检测,覆盖出厂水、管网水和居民住宅调压调蓄设施供水,保障人民群众饮用水安全。
联 系 人:刘钊
联系电话:18842538886
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6年5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