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关于推动辽宁省城乡经济环境改善的建议(第13040673号)提案的答复

  • 发布时间:2026年08月04日
  • 编辑:李博
  • 来源:

辽住建提发2026143

马驰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推动辽宁省城乡经济环境改善的建议》收悉。提出的提案对推动城乡融合发展、改善城乡经济环境具有重要指导意义。我厅作为主办单位,高度重视提案办理工作,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省水利厅、国网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等协办单位共同研究、协同推进、一体落实,现答复如下:

一、优化农村能源结构、推进燃气下乡

针对提案反映的农村燃气普及率低、工程停滞、用气成本高、安全隐患突出等问题,我们坚持城乡能源服务均等化方向,统筹推进城镇燃气、供水、供电网络向农村延伸。省发展改革委将农村能源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城乡融合发展重点支持范围,健全要素保障与投入机制;国网辽宁电力持续实施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十四五以来不断加大农村电网投入,提升供电保障能力十五五期间将进一步补齐电网短板、扩大三零服务范围,以电力保障支撑农村能源清洁化转型;省水利厅同步推进农村供水提质改造,为能源设施配套提供基础保障。我厅将会同有关部门持续督导各地加快存量项目收尾,因地制宜推进管道气、村级液化气供应点建设,降低农户往返购气安全风险。协同建立财政补贴+社会资本的长效支持机制,落实低收入农户液化气罐置换、用气补贴,推动农村能源消费成本合理下降,切实释放农村消费潜力。

二、推进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破解项目建设难题

针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地质条件复杂、施工技术适配性不足、断头路”“烂尾桥等问题,我厅联合各协办单位系统发力2025年支持建设改造农村公路5553公里、危旧桥梁458座,实现行政村5G全覆盖,健全城乡基础设施分级分类投入机制;十四五以来累计实施农村供水工程1675处,总投资152亿元,2025年底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92%2026年计划新建改造供水工程200处,落实维修养护资金9311万元,保障工程长效运行;国网辽宁电力持续提升农村供电质量,支撑新型基础设施落地。我厅将会同科技厅等有关部门推广微型盾构、定向钻进等施工技术,降低复杂地质区域建设成本、缩短工期,加强工程监理,严控工程质量。强化项目全过程资金监管,从源头防范化解“半拉子”工程

三、促进城乡要素融合、健全长效推进机制

为破解城乡融合滞后、收入差距较大、资金人才不足等结构困境,我厅与各协办单位一体落实城乡融合发展举措。省发展改革委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实现省内跨市户口迁移一地办结,实施三师入乡、科技特派员、乡村振兴学院建设等行动,引导人才、技术、资本向农村流动;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培育乡村新产业新业态,做强粮油、畜禽等全产业链集群,完善联农带农机制,拓宽农民增收渠道,持续缩小城乡发展差距。

下一步,我厅将持续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省水利厅、国网辽宁电力等单位,以提案建议为导向,聚焦农村燃气保供、基础设施提质、医疗服务下沉、城乡要素融合等重点任务,强化政策协同、资金统筹、技术创新,加快推进城乡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均等化,持续改善城乡经济环境

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6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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