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关于城市更新中加大“适老化”改造力度的建议》(第0277号)的答复
- 发布时间:2023年06月06日
- 编辑:李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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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提发〔2023〕32号
李茹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城市更新中加大“适老化”改造力度的建议》提案已收悉。您提到的尽快将“适老化”纳入城市规划、建设、更新,把适老化理念贯穿到老旧小区改造设计、施工、验收的全过程等意见,给我们工作很大启发。现答复如下:
一、开展的主要工作
(一)强化顶层设计,推动适老化等公共服务设施便利化配置
2022年6月,省委、省政府印发《关于推动城乡绿色发展的实施意见》,提出将以人性化、便捷化为导向,科学配置城市公共资源,统筹推进公共服务设施布局和质量提升。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绿色社区创建,因地制宜补齐既有居住社区配套设施和公共服务短板。推动城市公共设施和居住小区适老化、适幼化改造,增加老年人休憩空间和儿童游乐设施,合理增设无障碍设施,支持社会力量参与服务设施建设运营。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残联联合印发《辽宁省特殊困难家庭适老化改造“十四五”实施方案》,“十四五”期间,我省计划完成5.65万户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指标任务。2023年-2024年,我省拟投入3000万元对15000户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进行适老化改造。
(二)坚持规划引领,统筹科学推动适老化改造
以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为契机,指导市县在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中,结合当前社会老龄化发展的趋势,在城乡公共服务体系中对养老设施用地空间布局和规模作出重点、妥善安排。如合理应对人口老龄化趋势,开展适老化改造,重点明确医疗卫生机构、养老服务机构、社区健身场地等服务设施和公共开敞空间的配置标准和布局;建立“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充分发展、医养相结合、城乡区域一体”的养老服务体系,鼓励城乡养老设施延伸服务,支持机构运营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上门为居家老年人提供服务,有条件的社区养老设施可内嵌小型机构,提高使用率;推进医养深度融合发展,逐步实现健康老龄化,促进养老服务与文化、旅游、餐饮、体育、家政、教育、健康、金融、地产等行业融合发展等。
在全国率先从省级层面开展城市更新规划编制,立足城市功能定位,按照完善城市功能、激发城市活力、提升城市品质要求,重点实施宜居环境建设、街区活力复兴、城市生态修复、基础设施强韧、交通系统改善、文化魅力彰显等六大专项行动,统筹指导各地有序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在实施宜居环境建设行动中提出,聚焦辽宁老龄程度高的问题,重点补充缺失的公共服务设施及便民服务设施,加快公共服务设施更新改造,推进城市适老化建设改造和既有建筑改造,增加和提升城市公共开放空间,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可通过与社区综合服务站统筹建设老年服务站等方式,为老年人、残疾人提供居家日间生活辅助照料、助餐、保健、文化娱乐等服务。
(三)推进老旧小区改造,着力补齐民生短板
以纳入计划改造的老旧小区为单元开展摸底调查,摸清小区内及小区周边可盘活利用的闲置房屋资源、空闲用地等存量资源,在改造中配建养老服务设施。2019年以来,全省累计改造老旧小区3802个、11560万平方米,总投资280亿元,获中央补助资金178亿元,惠及166万户居民,加装电梯306部。其中2022年,开工改造老旧小区1203个,新增文化休闲、体育健身场地269处、17.7万平方米,新增养老、托育等社区服务设施82处。
(四)开展完整社区试点建设,不断提升公共服务水平
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和主题教育活动将完整社区试点建设作为一项重点任务和民生实事高位推动,明确到2025年建成85个完整社区试点(其中,2023年建成17个)。我厅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印发《全省完整社区试点建设实施方案》,提出要顺应居民对美好环境的需要,建设公共活动场地和公共绿地,推进社区适老化、适儿化改造,营造全龄友好、安全健康的生活环境。鼓励加大力度挖潜闲置空间,在社区公园、闲置空地和楼群间布局简易的健身场地设施,开辟健身休闲运动场所。创新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日间照料中心、嵌入式养老机构、老年之家等场所配置,促进居家养老助残服务全覆盖,让更多老年人在社区内享受到更专业、更多元的养老服务。截至目前,已确定2023年17个完整社区试点名单,完成试点方案审核工作,并择优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推荐了9个社区作为全国试点。
二、下步工作安排
(一)有序实施城市更新行动,提升城市宜居品质
坚持以人为本公平发展,针对城乡基础设施老旧、公共服务资源分布不均,加快基础设施绿色升级改造,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着力补齐短板、缩小差距,促进社会公平,建设创新、绿色、智慧的高品质城市,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完整社区试点建设,因地制宜补齐既有居住社区配套设施和公共服务短板,推动城市15分钟便民生活圈建设,提升便民消费服务水平。按照居民出行“300米见绿、500米入园”要求,提高城市公园服务半径覆盖率,推进口袋公园建设。加强教育、医疗、养老、托育、福利、救助机构以及社区健身场地等设施建设,增加公共活动空间,建设体育公园,完善文化和旅游消费场所设施。推动城市公共设施和居住小区适老化、适幼化改造,增加老年人休憩空间和儿童游乐设施,合理增设无障碍设施,支持社会力量参与服务设施建设运营。
(二)大力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完善养老服务设施
2023年,全省计划改造老旧小区1200个,建筑面积4889万平方米,涉及居民71.4万户。坚持推动“1358工作法”,认真做好征求居民意见、鼓励居民参与、进行群众满意度调查等工作,始终坚持老旧小区改不改、改什么、怎么改由居民说了算的要求,充分依靠群众、发动群众,倾心听取群众意见,让群众参与设计,参与监督施工,与群众充分协商,让群众真正满意。从加强养老和托幼设施建设入手,不断拓展对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的关爱内容。注重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居家养老服务供给、适老化设施改造、数字技术助老服务等;参与利用闲置场所开办养老院,开设书屋、文体活动室、便餐店,开展课后托管服务等。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带动群众协助和配合建设高质量的服务体系、更加完善的服务设施,建立更加健全的服务机制,有效衔接基本公共服务、便民利民服务、志愿互助服务。
(三)推动完整社区试点建设,提升养老服务水平
认真落实《完整居住社区建设标准》,聚焦适老化、适儿化设施建设,加快补齐社区存在的短板,完善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健全便民商业服务设施,完备市政配套基础设施,满足公共活动空间。推进设计师进社区,引导居民全程参与完整社区建设。落实社区协商制度,对于涉及社区规模调整优化、社区服务设施建设改造、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功能配置等关系社区公共事务、公益事业,群众反映强烈、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和矛盾纠纷的重大事项,应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建议。开展城市管理进社区工作,有效对接群众需求,提高城市管理和服务水平。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培育社区文化,凝聚社区共识,增强居民对社区的认同感、归属感。
(四)创新养老服务模式,发展居家社区养老服务
探索“物业服务+养老服务”居家社区养老模式,鼓励有条件的物业服务企业在保障基础物业服务的基础上,拓展物业服务内容,向养老、托幼、健康等领域延伸。支持物业服务企业根据自身条件,结合住宅小区养老需求,与专业养老机构合作或成立独立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实现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规模化、品牌化、连锁化经营。指导物业服务企业针对老年业主策划特约服务,通过线上预约,为老年人提供助餐、助浴、保洁、送药等生活服务。物业服务企业现场提供老人看护、日常生活代办、突发情况处理等服务内容。
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年6月6日
抄送: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协提案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