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关于提高城市道路停车位周转率的建议 》(第13010148号)的答复
- 发布时间:2023年11月28日
- 编辑:宋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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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住建提发[ 2023 ]68号
签发人:祁向国
对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关于提高城市道路停车位周转率的建议》(第13010148号)的答复
李利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提高城市道路停车位周转率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经过认真调查研究,指出了当前城市停车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切合实际,并提出了很好的建议。对于您提出的建议我厅结合工作职责进行了认真的研究,采纳您的建议,并积极落实到今后的工作中。
- 完善停车设施规划
近年来,各地推进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在市、县级国土空间规划中将会安排交通的专题研究,加大停车设施配建比例,合理规划智能化系统公共停车场,科学设置停车位,统一协调,引导停车业健康有序发展。统筹完善停车场的规划、建设和管理,进一步提高居住、医院、学校等建筑停车配建指标;适度控制办公停车设施规模,在商业中心、公共服务场所等区域重点配套建设停车场。
二、加强政策指导
各省直有关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城市道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缓解城市交通拥堵的指导意见》、《推进全省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意见》、《辽宁省城市道路交通文明畅通提升行动计划》等一系列文件,指导各地加大城市停车设施建设力度,以配建停车为主体、路外停车为辅助、路内停车为补充。坚持差别化供给原则,合理确定停车设施规模。优先以商贸区、医院、学校、集中居住区等地区为重点,挖掘用地潜力,在内部和周边区域增建停车场。开展城市停车设施普查,建立停车设施基础数据库,广泛利用支路、街巷等发展停车泊位,推进智慧停车管理,按照区位、道路等级等推行差别化停车收费,利用价格杠杆调节均衡车辆分布,缓解中心城区交通压力。今后,将以贯彻落实政策文件为抓手,指导各地加强停车行业管理,并出台和完善地方政府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停车行业发展。
三、结合老旧小区改造推进停车设施建设
老旧小区改造是重点民生工程和重大发展工程。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提出要加快老旧小区功能改善提升,补齐老旧小区改造的短板。下一步,在老旧小区改造中结合小区实际,按功能要求优化小区交通流线,设置道路标识,建立完善小区车行、人行道路系统,明确消防通道和无障碍通道。结合小区道路交通条件及居民意见,合理设置机动车、非机动车停车位,最大限度满足居民停车需求。对用地紧张的小区可考虑建设立体停车场。明确机动车辆停放区域,实行统一管理,停车标识规范。具备条件的,可配置或预留充电桩等设施。
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年5月31日
抄送: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协提案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