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关于加大老旧小区供水管网改造工程力度的建议》 (第0280号)的答复
- 发布时间:2023年11月29日
- 编辑:王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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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
辽住建提发〔2023〕33号
签发人:祁向国
对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关于加大老旧小区供水管网改造工程力度的建议》 (第0280号)的答复
赵英姿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老旧小区供水管网改造工程力度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城市供水安全,《辽宁省城市供水用水管理办法》于2019年1月1日开始实施,《办法》共二十三条,主要就城市供水用水规划与建设、供水设施建设与维护、供水用水权责管理等方面作出具体规定。
《办法》实施以来,省住建厅积极推动各地落实《管理办法》,新建居民小区建成后就要将二次供水设施移交供水企业进行维护管理,老旧居民小区的二次供水设施也要由当地政府来组织,制定移交到供水企业的实施计划,有计划有步骤地由当地供水企业接收管理。2019年以来,住建厅每年都对各市下达老旧供水设施更新改造的任务,报省政府批准将管网改造工作纳入对各市的绩效考核。结合实施城市更新行动、老旧小区改造、二次供水设施改造和一户一表改造等,优先对超过合理使用年限、材质落后或受损失修的供水管网进行更新改造。
二、老旧供水设施改造更新取得扎实成效。各级政府积极谋划包装项目,帮助供水企业积极申请银行贷款、地债资金,充分利用合同节水等方式多方筹措资金,推进供水老旧管网更新改造力度和水表更换,减少物理漏失和计量漏损。2019年新建、改造水厂15座,新建、改造供水管网1216.44公里,建设DMA分区160处。2020年新建、改造水厂14座,新建、改造供水管网1521.45公里,建设DMA分区245处。2021年新建、改造水厂21座,新建、改造供水管网1021.47公里,建设DMA分区516处。2022年,完成建设17座水厂,新建、改造供水管网1918.92公里(其中市政管网671.13公里,小区内网1247.79公里),新建改造二次泵站516座,建设DMA分区324个。累计投入资金110亿元。
通过供水设施更新改造,提升了供水能力,解决了供水压力不稳定、水量浪费等问题,漏损率、供水设施抢修率均下降幅度明显,节水节能效果显著。加大对老旧小区管线及附属设施改造,不但改善了供水最后一公里的供水水质,提高群众的满意度和幸福感,而且减少大量的水量漏失,大幅降低区域漏损率。
三、开展市政基础设施信息普查。为统筹推进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辽宁省城乡建设高质量发展“十四五”规划已经编制完成,《规划》围绕事关城乡建设高质量发展的全局性、前瞻性、关键性重大问题开展规划编制,重点推进十项工作任务和五项保障措施。
《规划》中明确强化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布局统筹。开展市政基础设施普查,梳理设施产权归属、建设年代、结构形式,建立设施危险源及风险隐患管理台账。规范城市地下管线规划建设,推进地下管线工程与地面道路工程同步实施,推动城市地下管线(管廊)与地下通道、地下公共停车场、人防工程的有效衔接。统筹城市地下空间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推动高效安全运行、空间集约利用。明确房屋建筑附属地下工程对地下空间利用的底线要求,严禁违规占用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空间。
《规划》中明确加快补齐地下市政基础设施短板。加快消除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安全隐患,确保设施安全运行。加强城市老旧地下市政基础设施更新改造工作力度,扭转“重地上轻地下”“重建设轻管理”观念,推动存量超设计使用年限管线的更新改造。推动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数字化、智能化建设,提高设施运行效率和服务水平。
2020年12月30日,住建部印发了《关于加强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建成〔2020〕111号),省住建厅也制定了《辽宁省加强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并与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交通厅等10个部门联合印发,要求加强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体系化建设,到2021年底前,各城市要制定市政基础设施普查和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建设方案,建立完善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协调机制。到2023年底前,基本完成全省市政基础设施普查,梳理、核实已有数据,摸清底数,地级及以上城市建立和完善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建立安全隐患台账,制定消除隐患计划。到2025年底前,基本实现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全覆盖,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协调机制更加健全,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效率明显提高,安全隐患及事故明显减少,城市安全韧性显著提升。
您的建议是高质量的,反映了当前行业特点和现实需求,我们将认真研究您的建议,指导各地在具体工作中加以落实。最后,感谢您对我省供水工作的关心和关注,我们将在您的支持下把工作做得更好。
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年5月31日
抄送:省政府办公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