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关于促进雨水收集和综合利用的建议》(0543号)答复

  • 发布时间:2020年12月10日
  • 编辑:住建厅办公室审核员
  • 来源:

周广军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促进雨水收集和综合利用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反映的将促进雨水收集和综合利用的建议,对于缓解水资源短缺,促进低碳减排,建设生态排水设施,保护和改善城市生态环境,提高城市排水防涝能力有着重要意义。对此我厅高度重视,立即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了深入认真的研究。

  一、积极修订相关设计规范和定额。按照国务院令《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有关要求,住房城乡建设部正在修改市政道路排水工程设计规范和定额标准,我省也正在着手此项工作,预计年内可以完成。

  二、高标准编制城市排水防涝专项规划。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城市排水防涝设施建设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我厅组织各地编制了《城市排水防涝综合规划》规划编制时务要确保专项规划与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和城市防洪规划有效衔接,同时要做到新老城区兼顾,并开展地下管网普查,摸清底数。

规划主要内容应该包括6个方面:

  1、完善排水体系。要统筹考虑城市地形地貌、主要道路走向和河流水系等影响因素,合理确定城市排水分区,在排水分区内科学规划、设计城市排水管网,并合理确定排水出口。

  2、实施雨污分流。新城区的排水、雨水管网要强制执行雨污分流排水体制;老城区有条件的,保留原有的合流制管道作为污水管道使用,另外新建雨水管道系统。

  3、建设城市水系。新城区要在地势低点建设河、湖、渠、人工湿地等多种类型的城市水系,增强雨洪调蓄能力。城市水域面积率不少于5%,有条件的要达到10%;老城区要加强现有城区水系的清淤疏浚工作,并与雨水管线有效衔接。

  4、采用渗水地面。新城区应鼓励建设下凹式绿地和植草沟,城市硬化地面铺装采用透水性材料,面积比例不低于40%;老城区要结合道路改造,在人行道、步行街、小区道路、停车场、广场等硬化地面铺装中采用透水性材料,面积比例要逐步达到30%。

  5、改造排水管网。新城区排水管线设计标准,原则上采取国家规定的中、上限标准;老城区要自下而上更新改造老化严重的排水管网,以及设备陈旧、老化的雨水强排泵站,特别是要加大城市排水主干线出口管径,增强排水能力。

  6、建设雨水设施。新建和改造住宅小区,鼓励配套建设有雨洪调蓄能力的人工湖、湿地等水景观,鼓励建设绿色屋顶和雨水利用装置;大型公共建筑建设和改造,有条件的要配套建设地下蓄水设施。

  三规划编制完成并通过国家审批后要强化规划的实施。

  1.要加强规划的实施管理。规划的内容,要逐条逐项地落实到实际工作中,要严格按照规划的要求,去研究、排布本地区排水防涝工作,用细化的措施来落实规划,并加强监管,使这个规划真正起到指导性效用。

  2.要有年度实施计划。规划是个大的方向和要求,要按照规划的内容,逐项制定年度实施计划,统筹考虑,分步实施。

  3.要把规划和年度计划工程化、项目化。各地要按照规划、计划的内容,逐条比照,结合本地实际,建立近期和长期项目库,并有效组织实施。工程化、项目化的好处是可以设立一个总目标,在总目标之下,再设立阶段性目标,按目标的进度检查和考核工作,同时,还可以把责任落实到人。工程化、项目化的另一个好处是可以通过具体项目向国家争取专项补助资金。

  四、积极开展海绵城市试点工作。

  2014年12月, 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水利部启动了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工作,中央财政每年拿出一定数额资金给予补助,住房城乡建设部制定了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指南,指南规定各等级道路地影响开发控制目标,确定透水铺装比例等要素,凡是达不到要求的不予申报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城市。我省大连市、盘锦市申报了2015年度全国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城市,经综合打分排名,均未申请成功。但是,经过本次申报我省找到与先进省份的差距和不足方面,目前,两市正在进行整改和细化,力争2016年申报成功。

最后,感谢您对城市排水事业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今后多为我们提出建议和意见。

                                                         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5520

 抄送:省人大人事委、省政府办公厅

附件下载

javascript:void(0);

版权所有: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2号

备案编号:辽ICP备09027508号-1     丨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