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关于农村城镇化建设是提振我省经济增长的新动力”的提案》(0134号)答复
- 发布时间:2020年12月11日
- 编辑:住建厅城建处信息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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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省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
第0134号提案的答复
吴廷辉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农村城镇化建设是提振我省经济增长的新动力”的提案收悉,我厅领导高度重视,责成分管处室会同省农委、省经合局等会办单位专题调研、认真研究,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完成《辽宁省新型城镇化规划》编制
2015年8月,省城镇化工作办公室组织编制《辽宁省新型城镇化规划》,以省委省政府(辽委发〔2015〕13号)下发各市县。把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纳入规划主要内容之一。重点突出以农民增收为主线,农业为依托,农产品加工业为引领,技术创新为动力,融合机制为纽带,通过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和发展农产品加工企业,推动生产要素跨界配置和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及休闲等相关服务业的有机整合,延长产业链、提升价值链、拓宽增收链,优化农产品产地生产力结构布局,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紧密连接、协同发展。
二、组织开展特色农业和特色旅游乡镇建设
多年来,我省把抓好“一县一业”工作视为“三农”工作的重点,全省已有20多个“一县一业”示范县,对特色农业工作予以极大推动。2015年,省农委出台了《辽宁省一村一品省级示范村(乡、镇)认定标准》,加快推进“一村一品”“一乡一业”建设步伐。截至目前,全省共有“一村一品”专业村1235个,专业镇(乡)143个。获得中国最美乡村称号7个;国家级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县7个,示范点20个,省级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县17个,省级示范点38个。全省休闲农业经营主体达到10280个,其中农家乐8943个,休闲农庄751个,带动农户32.5万人,从业人员28万人,年接待旅游人次8911万人,年营业收入193亿元。特色农业和特色旅游乡镇建设提高了当地农民增收,拉动了国内消费,并且吸引了工商资本进入到农村;出现了一批春季户外踏青爬山、夏季水上乐园、秋季赏枫叶、冬季泡温泉、滑雪等季节性旅游项目,带动了当地经济发展,促进了农村一二三产业的融合。
三、制定优惠政策吸引工商资本到农村投资兴业
近期,我省出台了《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对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加快集聚区项目建设,着力引进一批成长性好、市场潜力大、科技含量高、品牌竞争力强、节能环保的优势产业项目,引导农产品加工企业向集聚区集中起到积极推动作用。对农副食品加工项目、畜禽项目、海产品项目、水果加工项目等,由于政策出台必定会引领企业积极寻求投资方向,工商资本也会逐步投向优势农产品加工项目。坚持优先保障财政对农业农村的投入,坚持将农业农村作为固定资产投资的重点领域,确保力度不减弱、总量有增加。充分发挥财政政策导向功能和财政资金杠杆作用,通过基金、贴息、担保等途径,吸引金融资本、工商资本更多到农村投资兴业。
四、发展农业产业化,保护农民利益
我省农业产业化发展建设较早,目前有省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672家(其中国家级53家),市级1395家。从业总人数达到70万人,带动农户近767万户。其中大部分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与当地农民建立了紧密连结机制。龙头企业在当地建立了专用原料生产基地,和当地农民签订收购协议,保证了农民收入的稳定性。还有一些设施农业直接雇佣当地农民进行生产管理,增加了农民的工资性收入。例如沈阳克拉古斯食品有限公司就带动农户1万户。农产品加工业一头连着农业和农民、一头连着工业和市民,亦工亦农,既与农业血脉相连,又与工商业密不可分,特别是它带动了上下关联产业的发展,惠及了广大农民,繁荣了农村经济。农民热情称其为增收的“稳定器”、新农民的“孵化器”、调结构的“转化器”和三次产业融合的“链接器”。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国家和省里会加大力度,进一步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快速发展。
今年省政府工作报告中就要求“加快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积极培育一批市场需求大、经济效益好、带动能力强的农产品加工企业”,我们准备会同各市政府对30家这样的龙头企业进行专项服务,帮助解决企业发展遇到的实际问题。
随着城镇化的发展和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颁证的有序推进,势必会让更多的农民通过参股龙头企业经营、商品流通、固定资产收益等方式获得工资性收入。真正从农民转化为农业生产工人和农业公司的职工。
最后,衷心地感谢您对我省新型城镇化建设和培育发展特色农业和特色旅游乡镇建设工作的关注与支持,我们将继续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进程,培育规划一批以产业为依托的特色乡镇,使其成为我省经济振兴与转型发展的强大引擎。
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6年4月30日
抄送:省政协提案委、省政府办公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