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关于垃圾分类从家庭做起的再次建议》(0535号)答复

  • 发布时间:2020年12月14日
  • 编辑:住建厅城建处信息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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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晓冬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垃圾分类从家庭做起的再次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上一年度,您提交了关于垃圾分类工作的建议,有力地指导和推动了省直部门和各市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和处理工作。今年,经过认真调查研究,又指出了当前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过程中的不足和问题,提出了很好的建议。对于您提出的建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商务厅进行了认真的研究,全部采纳,并积极落实到今后的工作中。

    我省已确定沈阳、大连、鞍山、铁岭市和喀左县先行试点。目前,各试点市、县生活垃圾分类已取得一定效果,但不够理想,还有待进一步强化推进。沈阳市相对好一些,出台了《沈阳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置工作方案》,从2014年开始,用3年时间,基本实现市内七区分类投放设施覆盖率和居民生活垃圾分类知晓率100%,初步建立投放收集和处置体系,并建立全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联系会议制度。目前,市区两级党政机关、中小学及幼儿园、医院以及50%的非物业小区和79%的物业小区已完成分类垃圾桶配备工作。为提高市民垃圾分类意识,开展了垃圾分类示范小区和示范单位设立活动以及集中宣传日、“垃圾去哪里了”系统宣传活动;建立了垃圾分类微信公众平台,制作了公益宣传片和宣传手册等,在地铁车载电视、室外大型显示屏、平立面媒体持续进行宣传。在原老虎冲垃圾中转站新建了一组垃圾回收分拣线,能力为8小时处理500吨,现已开始运行。老虎冲、赵家沟两个餐厨垃圾处理场建设及相应收运监管系统,总投资约2亿元,目前正在稳步推进。2016年,将继续推进企事业单位、居民小区分类垃圾桶配备工作,继续开展系列宣传,提高市民垃圾分类投放准确率,开展垃圾分类收运试点,逐步建立垃圾分类收运处置体系。

    《沈阳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将于2016年7月1日实施,现在沈阳市城管环卫部门正在会同有关部门落实贯彻执行《条例》的各项准备工作,将会进一步推进垃圾分类工作和城市环境卫生工作。

    省商务厅积极推进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一是由点到面继续推进回收体系建设。总结沈阳、鞍山、营口、铁岭市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试点经验,查找差距,更好地发挥引导和示范作用。引导已经制定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规划、方案,并组织实施的地区,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以龙头企业为主体,整合现有资源,围绕体系建设中的重点环节,加快回收站点、分拣中心和区域性集散市场等相关项目建设。督促尚未开展此项工作的地区,要积极主动向当地政府汇报,将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纳入政府工作日程。二是继续推进重点再生资源产业园区发展。主要是沈阳(辽中)、大连(庄河)、丹东(东港)、营口(大石桥)四个重点再生资源产业园区。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支持重点再生资源产业园区的政策措施。引导各市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与重点园区对接,再生资源招商项目与园区对接,增加园区资源量。支持园区开展对外招商、展销宣传、各种合作。支持重点园区逐步发展成为全省再生资源加工利用基地、技术研发和创新基地。三是创新再生资源回收经营模式。推进连锁经营、物流配送、流通加工、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在再生资源回收领域的创新、推广与应用,特别要鼓励龙头企业开展网上经营服务业务。积极探索社区废旧商品回收网络与居民生活垃圾清运网络结合的模式,促进居民废旧商品的有效回收和垃圾减量。整合省内各相关企业信息资源,加快《辽宁再生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四是扩大公共机构废旧商品回收规模。推进各地继续认真落实《辽宁公共机构废旧商品回收利用工作实施方案》,建立完善公共机构废旧商品回收体系,会同有关部门继续推进省直公共机构废旧商品回收体系建设,发挥秋实集团等龙头企业其在全省公共机构废旧商品回收的引领和带动作用。支持再生资源协会和秋实集团公司企业建立和完善《公共机构废旧商品回收服务平台》。五是积极争取财税支持。再生资源回收行业是公益性、微利行业。大宗商品价格持续下滑,回收行业税负过重,导致目前大多数回收企业处于亏损或倒闭状态。我们将学习借鉴其他省的成功经验,认真研究调研我省行业实际,积极向国家相关部委汇报,协调国税、地方政府,为行业争取在税收补贴方面的优惠政策;积极向商务部汇报我省再生资源体系建设情况,争取专项资金支持;协调省财政,争取省本级服务业资金向再生资源领域的倾斜。

    为进一步做好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分类回收工作,将继续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做好宣传工作。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多种宣传媒体进行广泛宣传,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加强公众宣传和舆论引导、监督作用,向公众广泛深入宣传垃圾分类处理的相关知识。对全省各市启动垃圾分类试点的举措以及取得的成效进行深入报道。加强对垃圾分类、环境保护的舆论监督。

    二、强化教育引导,从小培养。提高全民环境意识和科学文化素质,重在教育。在中小学教育课程中进一步完善生态环境教育课程体系,发挥学校教育的主渠道作用,开展健康有序的生态环境教育活动,如垃圾分类回收处理活动。以“世界环境日”、“世界地球日”、“生物多样性保护日”等纪念日为契机,号召每个学生从我做起,改变乱扔垃圾,破坏环境的生活陋习,摒弃有害生态文明的生活方式。

    三、抓好试点。各试点市、县已在本地区确定了试点小区和单位,我们将跟踪督查指导,待试点运行经验成熟后,在全省各地推广。要倡导社区、家庭、校园节水节能、垃圾分类、循环回收、绿色消费,推进节能减排,使社区居民深刻领会生活垃圾分类的重要性,学会做好垃圾分类工作,进一步改善城市社区卫生环境。

    四、搞好垃圾末端处理。垃圾分类的目的在于有利于垃圾末端处理,在积极推进垃圾分类收集的同时,将搞好分类后的垃圾处理,该回收的回收,该利用的利用,最终真正实现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为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的美丽辽宁做出贡献。

    五、研究制定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和减量化激励政策。对垃圾分类收集袋、分类收集箱、分类收集运输车辆、分类转运设施争取税收优惠政策。鼓励和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分类垃圾回收处置和资源化利用。研究制定建立我省生活垃圾分类输送机制的方案,探索生活垃圾分类输送的做法,提高生活垃圾资源化效率。

    感谢您对垃圾处理及城市环境建设的关心和支持。

 

                          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5年5月25日

抄送:省政协提案委、省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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