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关于取缔露天烧烤摊的建议》(0264号)答复

  • 发布时间:2020年12月18日
  • 编辑:住建厅城管局信息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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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辽住建提发〔2017〕126号             签发人:潘学俊

 

关于省十政协五次会议第0264提案答复意见

 

赵海春代表:

提出的“关于取缔露天烧烤摊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露天烧烤是困扰着我省普遍存在的老大难问题。由于没有达到规范管理的效果,夏季在我省“遍地开花”的现象是比较普遍的。针对露天烧烤存在着既占道扰民,又受到部分百姓偏爱的双重特性。各地管理部门(开办市场)和执法机关(行政处罚)一直本着疏堵结合的方式,加以综合管理。

近年来,本溪市综合执法局本着“主干路严禁,次干路规范,疏堵结合”的原则,按照“无依托流动烧烤坚决取缔;有依托固定烧烤不占道,不扰民,无投诉的规范管理”标准,对辖区31条主次干路123家烧烤商家进行清理规范。并专门成立了一支由10人组成的夜间巡查执法队伍,在公安部门配合下,开展联合执法,从每年的5月份开始,按照每月集中整治不少于5次、晚勤到9点的标准,进行集中整治。并于去年4月份,本溪市综合执法局赴山东省临沂市、河南省安阳市进行学习考察无烟烧烤炉具推广应用,在借鉴山东、河南露天烧烤治理经验的基础上,结合市情对辖区76处有依托烧烤进行了规范管理,5月份专程邀请了山东无烟烧烤炉具厂家代表来本溪考察市场,并上报主管副市长同意,积极协调市服务业委召开现场会、联系市内烧烤业户在东明艺术宫、宾馆路、水塔路进行现场无烟推广示范。向水塔路丹东海鲜、东明商业街、宾馆路等烧烤业户引荐并使用了新型无烟烧烤炉具。现在在水塔路已经取缔了烧烤的碳炉具,已经改成了电用无烟炉具。

各区综合执法局也在各区政府的领导下,在取缔无依托占道烧烤的基础上,也对辖区有依托烧烤进行了引导、规范。

平山区执法局重点对广裕路、解放南二路、崔东路、千金路等占道烧烤进行了规范管理。今年将派驻执法队员到各办事处对居民区内的露天烧烤进行监管,对主、次干路两侧的露天烧烤进行集中整治规范管理。同时会采取疏堵结合的措施,将在区政府规划允许的范围内继续开办烧烤一条街如解放二路烧烤街、新欣街义乌小商品城门前烧烤街、崔东路建工路段烧烤街。

明山区执法局重点对紫金路、二药、华程路等占道烧烤进行了规范管理。2017年,区综合执法局将联合区市场监管局、区卫生局、区环保局、明山区公安分局等相关部门联合执法,对明山辖区内的露天烧烤问题进行更为科学、有效的集中整治。

溪湖区执法局重点对彩屯重型街、溪湖路、河西路占道烧烤进行了规范管理。通过政府招商,由市服务业委牵头,沈阳兴顺集团在彩屯、滨河南路开办了以烧烤为主的夜间市场。今年打算将根据溪湖区政府在2016年底下达的溪湖区城区改造专项整治计划,抽调人力加设专项执法监管队伍,依法取缔和处罚未经批准的街边烧烤,对规范烧烤区域,进行统一管理。

南芬区将采取多部门联合执法对街边烧烤进行综合整治,同时将规划几处如烧烤一条街和烧烤广场等经营场所,规定经营时间;经营场所垃圾日产日清;经营场所卫生干净整洁;经营场所所有器具设施及时收起,不许在店外摆放;文明守法经营,对占道经营、污染扰民的违法商户予以坚决取缔。

高新区结合路边及住宅小区附近的沿街临时烧烤摊已经基本移入商贸一条街进行经营的现状。将继续加大力度,会同公安、工商等部门,对占道经营、临时摊位和路边烧烤等影响城区市容市貌的行为进行清理和查处。同时做好对住宅小区和各街道路段进行细致排查和清理工作。

以去年为例,本溪市综合执法局共清理、规范主干路占道烧烤372处次。各城区执法局清理、规范次干路占道烧烤1086处次。

本溪市综合执法局今年工作步骤:

一、管理部门落实本溪市主城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会议精神,编制《本溪市主城区露天市场(含早市)及烧烤区域规划方案》。本溪市服务业委做为市政府指定的开办各类市场的疏导牵头责任单位,已经根据《本溪市商业网点规划(2003-2020年)》(本政发[2006]30号 )和《本溪市主城区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本委办发【2016】40号)的要求,本溪市服务业委会同市工商局、相关城区政府对主城区露天市场(含早市)及烧烤区域情况进行了全面调查摸底。结合主城区实际,经主城区政府申报,并与市工商局、相关城区政府研究,制定了《本溪市主城区露天市场(含早市)及烧烤区域规划方案》,现已形成初稿,现正在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待履行发文程序后正式向社会公布。其主要内容:一是露天市场(含早市)及烧烤区域总体规划,全市主城区总体规划露天市场(含早市)及烧烤区域共35处(个),并绘制了主城区露天市场(含早市)及烧烤区域规划图,表明了所在区域、所属单位以及负责人的联系方式,便于广大市民进行监督。二是《方案》中规定各城区人民政府是露天市场及早市、夜市的责任主体,市所属露天市场及早市、夜市的行政主管单位,对市场具有全面管理职责。市服务业委将依据现有政策法规和自身职责,协调各城区政府管理好已开设的露天市场及早市、夜市,并按照就近、便民的原则在具备条件的地段开办露天市场、便民早市、夜市。实现“有效管理”和“规范经营”两个目标,努力把本溪市建设成环境优美的文明卫生城市。三是确定露天市场(含早市)及烧烤区域的有效时限和早市关闭时间。露天市场(含早市)及烧烤区域的有效时限与《本溪市主城区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时限同步,原则上暂定为二年。但若在有效期内,露天市场附近有厅室市场竣工并投入使用的,以及经政府协调有关部门露天市场可以进厅的,露天市场将自行取缔并关闭,服从所属城区政府、市直有关部门安排,实施“退路进厅”。

二、执法部门待本溪市烧烤区域规划方案出台后,明确了“可烤区”和“禁烤区”后,本着谁开办市场、谁收益、谁负责管理的原则,业务指导各城区综合执法机关对无证占道露天流动烧烤坚决取缔。一是在进入夏季之前,做好前置预警工作,从4月份起,各区执法局加大力度,做好宣传,针对有店面依托的烧烤店家,要逐门逐户地进行宣传,发送《致烧烤业户一封信》,并签订承诺书。二是根据《本溪市主城区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利用新闻媒体进行广泛宣传,让商家和市民百姓知晓哪里是集中烧烤区,哪里是露天烧烤严管区。各区执法局本着问题为导向的原则,对占道的、放碳冒烟的露天流动烧烤,加大巡查力度和频次,一经发现,要坚决进行取缔。三是结合现在全市综合执法队伍正在进行执法体制改革工作。按照执法属地化管理的原则,在完成执法重心下移,两级执法变成一级区级综合执法后,全市的综合执法队伍将在各城区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密切配合,加大力度集中整治,更好地开展露天烧烤执法工作。市级综合执法机关将加大检查、考核力度,奖优罚劣,强化执纪问责。另外针对目前全市还没有整治烧烤的综合协调机构,各单位都各自为战的问题,本溪市综合执法局也积极建议各级政府,联合工商、卫生、食药监、公安、环保等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适时成立夜间执法队伍,集中整治,加大对露天占道烧烤管理力度。

感谢您对综合执法工作的关心和指导,并期待您的大力支持!

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7528

抄送:省政府办公厅

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17年5月2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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