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关于“加快建设城市智能停车场的建议”的提案》(0073号)答复
- 发布时间:2017年08月03日
- 编辑:住建厅办公室审核员
- 来源:
辽住建提发[2017]141号
签发人:汪兴
关于省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第0073号提案的答复
杨国平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建设城市智能停车场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随着私家车在城市的迅速普及,所带来的一系列现实问题开始逐步凸显,交通拥堵、出行不便等问题已逐渐成为制约城市发展的主要因素,其中停车困难、阻碍交通成为导致交通拥堵的重要因素。以沈阳市为例,目前机动车保有量已经突破180万辆,停车问题已经成为影响人们生活质量的重要因素之一,成为人们关心的社会热点问题,解决“停车难”已经迫在眉睫。对于代表提出的要加快建设城市智能停车场的建议,我们深感赞同。下一步,将着力从以下几个层面开展工作:
一是建立完整的停车体系,制定差别化停车政策。针对停车难的问题,我们要建立多种停车方式并行的停车政策。以沈阳市为例,为缓解停车矛盾,《沈阳市综合交通规划》明确提出了沈阳市的停车发展战略,实行区域差别化停车政策,逐步建立以配建为主、公共为辅、路边为补充的停车供应体系,最终实现“停车有位、停车有序、停车有法”。可见,沈阳已经将按照建设项目面积比例配建停车的方式作为解决城市停车的主要解决方式,将建设公共停车场作为重要的辅助停车方式,从政策上为智能停车预留了用地和空间。
二、推进停车场规划编制,落实停车场建设问题。推进交通设施规划的编制,落实交通设施空间布局,是停车场建设落地实施的重要保障。以沈阳为例,依据《沈阳市综合交通规划》,沈阳市正在组织编制《沈阳市公共停车场近期建设规划》,规划编制中,将重点利用闲置空地,在商业区、医院、老旧小区等停车供需矛盾较大区域设置公共停车场,有条件的也可利用既有的闲置建筑改建为公共停车场,缓解静态交通压力;结合地铁已建及在建线路选址P+R停车场,截流进入市中心小汽车。规划以集约利用土地为原则,鼓励停车场建设因地制宜采用地面、地下、机械立体等多种建设形式,引导停车设施的立体化、智能化、集约化的发展方向。待停车场近期建设规划完成编制并批准后,将依据规划开展有关停车场的建设工作,从空间上为智能停车的建设提供了保障。
三、打造停车诱导系统,逐步建成智能停车场。停车信息管理与诱导系统是智能停车的第一步,我们将在规划编制的基础上,首先在有一定规模的停车场推广停车诱导系统,方便人们的停车;其次,以系统性、实用性为原则,采用地理信息系统GIS技术,建立全市性停车信息管理平台;最后,结合现在的大数据、云平台,将城市中心的停车场统一纳入智能停车的管理,远期将与手机等终端相整合,使数据查询、停车引导、用户缴费为一体的平台。以沈阳为例,近期即可将停车信息管理图形化、可视化,逐步实现动态实时更新,为公众提供各种动态与静态停车信息,同时为相关部门查询、研究、管理等工作提供支持。
综上,智能停车是城市的发展方向,具有一部分智能停车功能的智能停车场已经在沈阳逐渐涌现,通过城市引导屏引导、通过手机终端引导、通过手机云平台缴纳停车费等停车场都已经大量涌现。下一步工作中,我们将加强整合,以远近结合为原则,根据不同区域用地特征、交通特征和停车特征,逐步建立区域引导、主要路口引导、停车场入口引导三级智能化停车诱导系统,方便人们的交通出行,为大家的生活提供更便捷的服务。
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7年5月27日
抄送: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协提案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