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辽宁省城镇燃气系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2019年修订)》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20年11月25日
- 编辑:住建厅办公室信息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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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住建局: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城镇燃气领域突发事件应对工作,我厅对《辽宁省城镇燃气系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2015年)》进行了修订完善。现将《辽宁省城镇燃气系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2019年修订)》(以下简称《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辽宁省城镇燃气系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2015年)》同时废止。
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9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