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情况
- 发布时间:2020年11月19日
- 编辑:住建厅办公室信息员
- 来源:
1.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刘宁省长赴彰武等地,深入县乡村调研指导,推动脱贫攻坚工作。陈绿平副省长要求省住建厅把它做为今年的头号任务,抓实抓细抓出成效,并深入一线督导检查,及时调度建设进度和建设质量。同时,省政府将农村危房改造列入全省十件民生实事加强考核,每周调度进展,大力推进工作。
2.排查全省新增危房情况。为确保2020年度我省农村危房改造顺利进行,全省住建系统率先起跑、倒排工期,2019年底至2020年4月,通过两次系统性摸排,住建部门依据各地出台的简明易行的评定标准,根据扶贫、民政、残联等部门提供贫困户名单逐户开展房屋危险性鉴定,将居住在C级和D级的纳入危房改造范围。
3.克服疫情影响开展工作。为确保疫情防护和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两不误,我厅印发了《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通知》、《关于抓紧推进建档立卡贫困户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并联合扶贫部门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国务院扶贫办综合司关于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脱贫攻坚保障贫困户住房安全相关工作的通知》。指导做好方案制定、备工备料等前期准备工作。
4.开展危房改造挂牌督战。根据住建部挂牌督战方案,我省制定了《辽宁省脱贫攻坚农村危房改造挂牌督战工作方案》,由厅领导分别带队,组成4个挂牌督战组,对全省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尤其是有建档立卡贫困户改造任务的市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开展督导调研,先后对全省开展3轮挂牌督战,业务处室利用休息日深入农户,随机抽查、加强督导。
5.加大补助资金投入。我省为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实现贫困户住房安全有保障的任务目标,在利用使用中央财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的基础上,加大地方补助资金投入,省级每户另行补贴5000元,各市、县根据自身财力也进一步加大投入力度,最高每户可补助至6.5万元,有效避免了贫困户过渡举债、因改返贫的问题发生。
6.制定激励奖励政策。我省对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高度重视,按照省政府要求,制定了《辽宁省对农村危房改造领域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区加大激励支持力度暂行办法》,在改造任务完成、市县资金投入、房屋质量安全、网上档案录入以及审计、纪检和群众投诉举报等反面综合评定各市排名,对评分前三名的市通过新增资金分别奖励500万元、300万元和100万元,用于支持危房改造工程建设等方面工作。该政策的出台,进一步调动了全省各地区工作热情,有效提升了工作动力。
7.加强质量安全管理。我厅委托沈阳建筑大学编制了《辽宁省农村危房改造基本安全技术导则》,有效指导了房屋质量安全和技术服务,并指导各地进一步强化质量监督和现场指导。尤其是对于农户采取自建方式改造危房的,要求技术人员必须现场巡查,将质量安全要点告知农户。同时,严格竣工验收,确保危房改造质量和安全符合要求。各地在保障危房改造质量安全工作上也有好的经验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