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100个棚改小区改造请居民参与
- 发布时间:2019年08月20日
- 编辑:住建厅保障处审核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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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底前,全省100个早期棚改小区配套设施及房屋维修改造工程将全部开工。年底前,将完成房屋主体、小区内配套设施维修改造及小区环境整治提升;大型的小区外配套基础设施维修改造明年底前完工。作为省政府确定的2019年十项民生实事之一,这是涉及7个市、3848栋居民住宅楼和70余万居民的早期棚改小区维修改造工程。
100个早期棚改小区如何维修改造?小区居民有没有参与权?
为此,省住建厅下发《坚持“共谋、共建、共治、共评、共享”做好早期棚改小区维修改造工作方案》,明确100个早期棚改小区的维修改造,将优先解决影响居民生活质量和安全的突出问题,即屋面漏雨、外墙保温、供热、供水、供电管线老化,以及排水不畅、路面破损、环境不整洁等,并拆除小区违建,使小区环境明显改善,居民的生活质量显著提升。同时,有关职能部门全力推进早期棚改小区教育、医疗及基层卫生服务、就业和特困群体精准帮扶等工作。在圆满完成维修改造任务的同时,建立维修管护长效机制,确保早期棚改小区居民住得好、住得安。
棚改小区如何改,小区居民有话语权。工作方案强调,这100个早期棚改小区维修改造要坚持“共谋、共建、共治、共评、共享”原则,具体来说就是,要与小区居民共同研究改什么、怎么改,管什么、怎么管。且居民调查问卷发放比例不低于90%,通过“共谋”,汇聚民智,达成共识。选择有资质、有信誉的企业承担维修改造施工,聘请居民代表参与施工过程监督检查。维修改造工程结束后,市、区政府要组织居民共同评价维修改造成果。省直有关部门也将组织检查验收,进行绩效评估和居民满意度调查,发动居民“共评”,将群众满意度作为评判维修改造实际成效的重要依据。要使居民满意率达到90%以上。
摘自东北新闻网 2019.08.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