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万“老棚户”圆了安居梦
- 发布时间:2019年08月20日
- 编辑:住建厅保障处审核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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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下雨房子又漏了。”“没房子,咋结婚啊?”“冬天排队上厕所,真冷啊!”……十几年前,居住在抚顺棚户区的居民们时常发出这样的叹息。
如今,这声声叹息已被欢声笑语代替。记者在棚改新区采访时看到,一座座崭新的高楼拔地而起,社区医院、健身广场、文化中心等各类设施齐备方便,居民的文化生活丰富多彩……
抚顺是一座因煤而兴的城市,曾经的辉煌也带来了历史的重负,棚户区就是其中之一。为此,抚顺进行了大规模的棚户区改造工程。从2005年开始,抚顺市用了13年时间,分段推进棚改安居工程。截至2018年底,全市共投入资金176.5亿元,累计改造各类棚户区15.32万户,拆迁607.76万平方米,安置926.86万平方米,受益人口达50万人。
据抚顺市住建局工作人员介绍,抚顺市分3个阶段推进棚户区改造工程。2005年到2009年为第一阶段,市政府统一组织实施早期城市集中连片棚户区改造,区政府为棚户区拆迁改造建设主体。全市共拆迁棚户区318万平方米,集中建设安置小区25个,房屋面积463.5万平方米,共投入棚户区改造资金52亿元,惠及动迁居民9.56万户、31.82万人,使占城市20%人口的住房困难问题得到改善。2010年到2014年为第二阶段,各县区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城市剩余棚户区、国有工矿棚户区、国有林区棚户区、国有垦区危房改造。其间,全市共拆迁改造棚户区137.8万平方米,建设安置房屋247.2万平方米,共投入棚户区改造资金32.8亿元,惠及动迁居民3.11万户、9.5万人。2015年至2018年为第三阶段,市政府、各县区政府分别投资,按照国家三年棚改计划和去库存政策,采取政府购买服务和新型货币化方式安置,开展城市危房、城中村改造和采煤沉陷棚户区避险搬迁改造。全市共征收改造棚户区161.8万平方米,安置面积217万平方米。3年共投入棚户区改造资金89亿元,惠及动迁居民3.16万户、8.7万人。
持续的棚户区改造工程使抚顺住房困难群体的住房条件得到了极大改善,全市有接近1/4的人口受益。搬入新居的棚改居民欢呼雀跃,无不对党和国家实施棚改这一惠民工程交口称赞。棚户区改造让这些居民真正得到了实惠。在莫地社区棚改纪念馆,陈列着一面用“十字绣”技法绣出的“特殊党旗”。这面长2.15米、宽1.5米的“特殊党旗”是由18名棚改居民历时79个日夜,用4384.9米绣线、535920个针脚精心绣制出来的,它表达了莫地棚改新区居民对党的无限感激和美好祝福之情,同时也表达了大家对新生活的由衷热爱。
摘自辽宁日报 2019.08.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