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年全省选树物业服务标杆项目活动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20年11月23日
  • 编辑:住建厅办公室信息员
  • 来源:

辽住建房〔2020〕19号


各市住建局、沈阳市房产局:

为加强和改善物业管理,持续开展物业服务质量提升年行动,不断提高物业服务水平,省住建厅决定继续开展全省选树物业服务标杆项目活动,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带动作用。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采取自愿申报原则,由物业服务企业自愿向项目所在地市级物业行政主管部门申报,原则上每个企业只能选择在一个城市申报。

二、申报要求

1、申报条件:入住3年以上且入住率达到80%以上的住宅物业服务项目。

2、申报数量:按照物业费1.5元/月(不含)以下和1.5元/月(含)以上——3元/月两个档次,每个城市每个档次

 

申报不超过2个项目(沈阳和大连市每个档次申报不超过5个项目)。

3、加分项:对打造“红色物业”推动基层社会治理创新、建立“红色物业”党建基地的项目,加5分。

4、一票否决项:对尚未使用易安居平台或自身无信息化服务平台、投诉报修处理不及时的项目实行一票否决;尚未进行消防验收的项目实行一票否决。

三、工作程序

1、物业服务企业自愿向项目所在地市级物业行政主管部门申报;

2、各市物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企业申报的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向省住建厅上报正式推荐报告;

3、省住建厅委托省房地产行业协会组织有关专家进行现场考核并进行网上投票。具体实地考核时间、分组名单和网上投票时间由省房地产行业协会根据工作进展情况另行通知;

4、各市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各行业协会要组织物业服务企业学标杆,推动企业间交流,不断扩大优秀企业市场覆盖面,切实做好扶优扶强工作。

四、考核方法

采取专家实地考核与群众投票考核相结合的方法。

1、专家实地考核:以城市为单位,集中听取申报项目企业汇报,分别到申报项目住宅小区查阅相关资料、现场考核。按照《辽宁省物业服务标杆项目专家考核情况计分表》的具体内容进行考核。

2、群众投票考核:经专家实地考核选拔出80%的项目作为预选项目,通过易安居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布,广泛征求群众意见,由群众进行网上投票。

3、计分方法:按照专家评分和群众投票成绩分别占70%和30%加权计算得分,选出前80%的项目作为“2020年全省物业服务标杆项目”。

五、申报材料

1、市级物业行政主管部门推荐报告;

2、物业服务企业填写《2020年全省物业服务标杆项目申请表》(附表1);

3、物业服务企业填写《2020年全省物业服务标杆项目自查情况表》(附表2)。

4、每个申报项目提供一张园区风貌照片和反映项目特色的200字以内的简介。

六、申报时间

10月31日前,由市级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及盖章扫描件报送至省住建厅房地产市场监管处邮箱(lnzjtfcclq@163.com)。

七、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开展选树物业服务标杆项目活动是全省物业服务质量提升年行动的重要内容之一,是提高全省物业服务水平的重要举措。各市要高度重视,确保推荐工作顺利开展。

2、严格把握标准。要严格把握推荐条件和工作程序,优中选优,切实把本市优秀项目推荐上来,提升推荐工作的公信力和权威性。

3、强化宣传引导。要以选树标杆项目活动为契机,加大对物业服务行业标杆项目的宣传力度,组织物业服务企业学标杆,不断提升物业服务标杆项目的影响力,并充分发挥其示范带动作用。

4、检查考核要求。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全过程不收取任何费用。考核组要严格遵守“八项”规定精神,不得超标准接待。考核人员住宿和交通费用自理。

附表:1、2020年全省物业服务标杆项目申请表

2、2020年全省物业服务标杆项目自查情况表

联系人:

省住建厅房产处李清,024—23448623,13889855336;

    省房协物专委葛薇,13840084688

 

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0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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